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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2卦-艮卦䷳艮卦为山-[清]沈起元撰《周易孔义集说》

艮为山卦 地位:老阴|人位:少阳|天位:少阴|错卦:兑为泽|综卦:震为雷|交互卦:雷水解 【周易下经】第52卦-艮卦䷳艮卦为山(艮下艮上)-(清)沈起元撰《周易孔義集說•卷十四》 ䷳【艮下艮上】 中爻坎震。 《程傳》艮,止也。不曰止者,艮山有安重堅實之意,非止義可盡也。陽動而上進之物,既至于上則止矣。隂者静也,上止而下静,故為止。 ○《本義》取坤地而隆其上之象,亦止于極而不進之義。 ○趙汴水曰:探其源,乾之索至艮而止,陽之升亦至艮而止。玩其象,一陽止于二隂之上,陽自止也。二隂欲升,閡于陽而止,能止隂也。 艮其背,不獲其身,行其庭,不見其人,无咎。象傳艮,止也。時止則止,時行則行,動静不失其時,其道光明。艮其止,止其所也。上下敵應,不相與也。是以不獲其身,行其庭,不見其人,无咎也。 王輔嗣曰:凡物對面而不相通,否之道也。艮止而不相交,與之卦也。各止而不相與,何得无咎?唯不相見乃可也。背无見之物,无見則不得其身矣。相背者,雖近而不相與,故行其庭,不見其人也。易背為止,以明背即止也。 ○孔仲達曰:老子曰:不見可欲,使心不亂。若止于面,則對面不相通,必有凶咎。止而无見,則所止在後,所止无見,何及其身?既不獲其身,則相背雖近而不相見,故得无咎。凡應者,一隂一陽,二體不敵。今上下位爻皆峙敵,不相交與,故曰上下敵應,不相與也。然八純卦皆六爻不應,獨于此言之者,此卦既止而不交,爻又峙而不應,與止義相協,故兼取以明相與,則有咎也。 ○李氏鼎祚曰:艮為門闕,今重艮兩門之間,庭中之象。 ○周子:艮其背,背非見也。静則止,止非為也。 ○蘇子瞻曰:艮其止,止其所也,此所以不獲其身也。上下敵應,不相與也,此所以行其庭,不見其人也。 ○《程傳》:止之道唯其時,仲尼仕止久速是也。艮體篤實,有光明之義。 ○朱子:定則明,凡人胸次煩擾,則愈見昏昧。中有定止,則自然光明。莊子所謂泰宇定而天光發是也。 ○楊龜山曰:艮者,萬物之所成終而成始也。止于此,復出乎震,不終止也。故曰時止則止,時行則行。 ○徐進齋曰:光明,陽德也。艮以一陽進居二隂之上,光明著見,非隂暗所能揜蔽,其道自然光明。 ○鄭東谷曰:艮之彖辭,惟曰无咎而已。无咎,非善之至也,故夫子于彖傳備言之。聖人之止事物,作于吾前,而不為事物之所亂,時止時行,行不累吾之止,動静不失其時,動不害吾之静,此道之所以光明也。今艮,重艮也,有六位焉,上下皆敵應而不相與,猶人之相背也,故曰艮其背。艮其背,則在我者不獲其身,在人者不見其人,此所謂不見可欲,使心不亂也。聖人見可欲而不亂,必不見而不亂,有所見則復亂矣,故艮其背,非聖人之所謂艮,僅能免于咎而已。彖傳言艮,止也,此三畫為艮,聖人之事也。又言艮其止,止其所也,此重卦為艮,而成六位之不相與也。夫止而至于止其所,其執一者之謂乎?說者不詳其義,于艮其背、止其所,皆大其辭以為聖人之事,烏有聖人之止而唯曰无咎者乎? ○項平甫曰:卦辭為艮其背,彖為艮其止。晁說之氏曰:彖亦當為艮其背,自王弼以前,无艮其止之說。今按古文背字為北,有訛為止字之理。 ○趙汴水曰:時行時止,動静以時,其道光明,文王言外之意也。 ○蘭惠卿曰:艮其背,不獲其身,我不應人也。行其庭,不見其人,人不應我也。人我不交,悔吝從何而生? ○馮厚齋曰:合全卦言,上一陽,肩也;中二隂,脊骨也;下一陽,腰也;下二隂,足也。背之象分二卦而言,上一人背而立也,下一人亦背而立也。一陽為肩,二陰手足也,三、四内外之交庭也。 ○姚小彭曰:言輔不言口,言身不言面,言夤不言心,言限不言腹,言腓不言股,言趾不言足,皆不獲其身也。 ○胡雲峯曰:人身唯背不動,艮止象。不獲其身,内艮象;不見其人,外艮象。 ○何玄子曰:艮其背,主静之功,學者之事也。時止則止四語,聖人發明艮止之義,程子所謂静亦定,動亦定也。是道也,唯敦艮之上九足以當之。若彖辭所稱艮其背者,則以止為止也。人之精神盡在于面,不在于背,故聖人教之以艮其背,此求止法也。使面之所向一如其背,則應用交錯,擾攘萬端,未始不寂然矣。然而其初未能也,必自艮背而入,故曰艮其止。夫道无方所,以背為止,明乎有方所矣。彼其心一于背,即視身與背若不相涉,視人與己滋不相涉,則上下敵應之象也。内不與外,未嘗引外物而入;外不與内,莫能誘吾心而出。雖未能忘乎有所,然操存之熟,則可以馴至于無所,故曰无咎也。先儒看彖辭太好,又以不獲其身為无我,不見其人為无物,細繹彖、象中,俱无此意。 按:彖不直曰艮,而曰艮其背,正以明六畫卦之艮也。三畫卦則无背象,彖辭皆從背起義。彖傳至艮其止,始釋卦辭,是以二字祇承艮其止四句來,不兼承時止則止四語。時止則止四語,專論三畫卦艮止之義。蘇氏、鄭氏、何氏深契易旨。敵應不相與,原非美事,惟艮止之義,乃得无咎。王童溪所謂施于他卦,則不能无咎也。觀敵應不相與之原非美事,即可見止其所之,未為盡善,與彖傳上截所言時止時行者,相懸殊甚。六畫卦之本象,與三畫卦艮止之義,自不可混。 初六,艮其趾,无咎,利永貞。 象傳:艮其趾,未失正也。 《本義》:隂柔居艮初,艮趾象,占者如之則无咎。又以其隂柔,故又戒其利永貞。 ○郭白雲曰:止于未動之先則易,止于既動之後則難。止于先,故得无咎。利永貞者,利在久于其道而固守之也。 ○朱漢上曰:初六不正,宜有咎。事止于初,其止早矣,未失正也。 ○趙汴水曰:人之能行,必有其才,有其時,有其位,乃可。初六隂柔則无才,卦為止則

第52卦-艮卦䷳艮卦为山-[清]沈起元撰《周易孔义集说》,卦,第1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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