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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卦-震卦䷲震卦为雷-[清]沈起元撰《周易孔义集说》

震为雷卦 地位:少阴|人位:少阳|天位:老阴|错卦:巽为风|综卦:艮为山|交互卦:水山蹇 【周易下经】第51卦-震卦䷲震卦为雷(震下震上)-(清)沈起元撰《周易孔義集說•卷十四》 周易孔義集說卷十四 光祿寺卿沈起元撰 下經 ䷲【震下震上】 中爻艮坎。 震:亨。震來虩虩,笑言啞啞。震驚百里,不喪匕鬯。彖傳:震,亨。震來虩虩,恐致福也。笑言啞啞,後有則也。震驚百里,驚遠而懼邇也。出可以守宗廟社稷,以為祭主也。【易舉正:《程傳》云:邇也下脱不喪匕鬯句。《本義》從之】。 孔仲達曰:虩虩,恐懼之貌。因懼自修,所以致福。笑言啞啞,不敢失則,時然後言,樂然後笑,後有則也。匕,以載鼎實。鬯,秬黍之酒。特言匕鬯者,鄭玄云:人君于祭祀之禮,尚牲薦鬯而已。 ○陸君陽曰:虩,蠅虎象,人心之恐動。 ○石守道曰:物得雷動,則得亨通。人能戒懼,則亦得亨。出者,言出即可主祭祀。 ○蘇子瞻曰:震,震隂而達陽者也,故亨。 ○《程傳》:震為動,為恐懼,為有主。震而奮發,動而進,懼而修,有主而保大,皆可以致亨,故震則有亨。當震動之來,則恐懼不敢自寧,旋顧周慮,虩虩然也。恐懼自修,則可致福。能恐懼而後自處,有法則也。有則則安而不懼,處震之道也。 ○《本義》:震有亨道。震來,當震之來時也。震驚百里,以雷言。不喪匕鬯,以長子言也。能恐懼則致福,而不失其所主之重。 ○語錄言:人常似震來時虩虩,然後能笑言啞啞。到得震驚百里,亦不喪匕鬯,相連一串下來。 ○郭白雲曰:自乾坤而來,變之始者,莫先于震,故為動之始。天下之理,不動則不亨,故天地萬物,待震而後亨。内外重震,故有遠邇大震之象。大震而不喪匕鬯,此其所以可守宗社為祭主也。 ○張紫巖曰:上坤下震為復,其一在内,雖動而静,至震則内外俱動矣。動,吉凶悔吝所自生也。動而畏天,必獲後福。陽動為笑言,長子主器,有動而代天之象,不必以儲貳言之。 ○朱漢上曰:震動于積隂之下,奮擊而出,亨也。畏而恐懼,所以致亨。坎為棘,艮為手,以棘載肉而升之俎者,匕也。坎震為酒,離為黄酒。黃,鬱鬯也。 ○趙復齋曰:陽氣之動,雷霆之威,所以生物也。品物流形,始見其則。 ○項平甫曰:出即帝出乎?震之出,謂君出而太子守者,非。 ○李西溪曰:有則謂君子所履,出處語默皆有常則,不以恐懼而變也。 ○吳草廬曰:凡震字皆謂動也。震聲聞于百里,聞者皆驚,震象。乾,君也。坤,國邑也。分乾之一陽以主坤之國邑者,諸侯也。一陽象雷之聲,二隂象百里之地。 ○胡雙湖曰:鼎,君父正位凝命之事。震,長子主器之事。震所以繼鼎,猶坤之承乾。互艮為門闕,宗廟象。艮為山,山下為壇,有社稷象。 ○胡雲峰曰:文王自以震來虩虩釋震字,以笑言啞啞以下釋亨字。 ○蔡虚齋曰:震來虩虩,以心言。震驚百里,以事言。不喪匕鬯,不懼也。不懼由于能懼,凡事皆當懼,懼便是震來。君子心常敬畏,所以致福而无失。 ○焦弱侯曰:笑言啞啞,非侈然自放,循其法則不失常度而已。 ○余子華曰:震驚百里,只是足笑言啞啞一句意。大意謂人平時能恐懼,則可致福,雖卒然禍變之來,亦无可畏。 初九:震來虩虩,後笑言啞啞,吉。 象傳:震來虩虩,恐致福也。笑言啞啞,後有則也。 房玄齡曰:震之初九,謹始恐懼以致福。豫之初六,唱始逸豫以貽凶。 ○孔仲達曰:剛陽之德,一卦之先,剛則不闇于幾,先則能有前識,故處震驚之始,能以恐懼自修而獲吉。 ○郭白雲曰:震動之初,恐懼修省,不可緩也,過此則危矣。 ○沈守約曰:震來虩虩,始震而知懼也。啞啞,在福而猶慎,不敢肆其聲也。爻變為坤,順也。卦變為豫,後笑言之象。 ○都聖與曰:震來虩虩于初,笑言啞啞于後,原始要終,先恐後福,故初九所言如此。 ○趙復齋曰:為一卦之主,盡震之義,故以卦辭明之。 ○蔡進齋曰:震之用在下,四泥于柔而未光,初剛无係,必達于上,故吉。 ○趙汴水曰:既重而卦无二主,初實主之,周公不他為之辭,亦以别于九四之震。 六二:震來厲,億喪貝,躋于九陵,勿逐,七日得。 象傳:震來厲,乘剛也。 王介甫曰:貝者,人之所寶。六二之所寶者,位也。 ○《程傳》:六二柔順中正,善處震者,而乘初九之剛。震來既猛,則已處危矣。六二所貴者中正,震懼之來,當守中正,无自失也。遠避以自守,過則復其常矣,勿逐而自得也。卦位有六七,乃更始,事既終,時既易也。 ○呂藍田曰:以柔乘剛,震來必危而无應,必喪其所資。應在六五,所居高險,故曰躋于九陵。若反而求之,柔中自守,則必得其所喪。 ○張紫巖曰:剛陽浸長,必喪其資。惟應五,斯不失臣道之常。 ○王童溪曰:億,多也。鄭氏曰:十萬曰億。六五:億,无喪。象曰:大无喪也。億,大數也。貝,貨二所資也。居則其位,用則其財。 ○朱漢上曰:艮,山陵也。避初之五,震足升于四之上,躋于九陵也。二動成離,離為贏。贏,貝也。自二至上,又自初至二,其數七。七日得 ○李蒙齋曰:震之六二,其太王避狄之事乎? ○趙汴水曰:初自下震,上自二視之,曰來。兩陽之震,初為盛,二迫于其上,不勝危厲,倉遽而逃,大喪其資。 ○吳草廬曰:居中得正,有墮甑弗顧之達,則有去珠復還之喜。 ○胡雙湖曰:初四以離為貝,九陽爻陵,互艮,艮止,故勿逐。 ○胡雲峯曰:常情震驚,則多喪失,故喪匕鬯。喪貝,每每言之。 ○何玄子曰:二柔懦,為雷所怖,至于喪資,視不喪匕鬯者,有間矣。然恐懼自守,處震之大方也。雷霆无竟日之怒,故曰勿逐。七日得 ○華霞峯曰:勿逐,自得中正之故。勿逐,地位自立得高,所以喪而无喪。

第51卦-震卦䷲震卦为雷-[清]沈起元撰《周易孔义集说》,第1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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