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易经网

第50卦-鼎卦䷱火风鼎卦-[清]沈起元撰《周易孔义集说》

鼎卦(火风鼎卦)【离宫二世卦|离上:错坎综离-先天:东方-后天:南方|巽下:错震综兑|先天:西南|后天:东南|天位:少阴|人位:太阳|地位:少阳】 【周易下经】第50卦-鼎卦䷱火风鼎卦(巽下离上)-(清)沈起元撰《周易孔義集說•卷十三》 ䷱【巽下离上】 中爻乾兌。 鼎:元吉亨,【程子、朱子云:吉,羨文】。彖傳:鼎,象也。以木巽火,亨飪也。聖人亨以享上帝,而大亨以養聖賢。巽而耳目聰明,柔進而上行,得中而應乎剛,是以元亨。 鄭康成曰:鼎有木火之用,雜撰乾兌,乾金兑澤,澤鍾金而含水,爨以木火,鼎烹熟以養人象。 ○《程傳》:凡離在上者,皆云柔進而上行。柔在下之物,乃居尊位,進而上行也。得中應剛,能用陽剛之道也。 ○《本義》:鼎,烹飪之器。為卦一陰為足,二三四陽為腹,五陰為耳,上陽為鉉,有鼎象。又以巽木入離火而致烹飪,鼎之用也,故其卦為鼎。下巽,巽也。上離為目,而五為耳,有内巽順而外聰明之象。享帝貴誠,用犢而已。養賢則饔飱牢醴當極其盛,故曰大烹。 ○郭白雲曰:易以器物名卦者,井、鼎二卦而已。道、器一也,由道可見器,由器可推道也。 ○朱漢上曰:聖人卑巽下人,兼天下之耳以為聽,故其耳聰;兼天下之目以為視,故其目明。柔履尊位,則无亢滿之累;得中,則无過與不及之咎;應剛,則君臣道合,萬物各得其養,是以元亨。 ○王童溪曰:鼎,取新也。易也者,日用而日新之道也,故有取于鼎。 ○項平甫曰:巽入乎下,鼎之足腹;聰明于上,鼎之耳鉉。此象其形。柔進上行,即水氣之上蒸;柔得中應剛,即火氣之下得。此象其用。大烹,非尊大之也。大,猶廣也,多也。天下聖賢非一人,不廣且多,不足以養之。 ○蔡節齋曰:烹飪鼎之用,不過祭祀、賓客二事。祭无出于上帝,賓客无過于聖賢。 ○易山齋曰:易之諸卦皆言象,取諸物以名卦者,鼎與井而已。井以木巽水,鼎以木巽火,二卦以養人為義,故皆以實象明之。 ○趙汴水曰:巽以為主,然後能成離明之德。 ○單氏渢曰:巽以養下,達聰明目者也。得中而應剛,能養聖賢者也。 ○胡雲峯曰:人需飲食,飲食需井,鼎革茹毛為火食,庖羲有取于鼎也,尚矣。大有與鼎,直言元亨。文王之意,謂大有六五虚中在上,而能有衆陽之大,所以大亨。鼎變生而熟,化剛而柔,水火不同處,而能使相為用,可以養人,亨亦大矣。 ○龔泉峯曰:易以井言德性,以鼎言才器。德性在己,故窮不損,達不加,猶井之无喪无得也。才器有小大,在人之所施,猶鼎有大小,各隨其量而有所受也。 ○張中溪曰:上體離也,離為目而兼耳言之者,以六五為鼎耳而取也。 ○觀彖鼎義與井相似,然井在邑里間,所養者民;鼎為朝廷貴器,所養者賢。易義至于尚賢,則吉无以加。 初六:鼎顛趾,利出否。得妾以其子,无咎。 象傳:鼎顛趾,未悖也。利出否,以從貴也。 荀慈明曰:以隂從陽,故未悖也。 ○陸君陽曰:趾當承鼎,顛而覆之,悖也。于是出其惡,故雖覆未悖,猶妾不當貴,以其子故得貴焉。 ○張子柔牽于上,必有義乃可。鼎顛趾,必出否,妾從貴,必以有子,乃不悖于義。 ○《本義》:居鼎下,趾象。上應九四,則顛矣。然當卦初,鼎未有實,而舊有否惡之積焉。顛而出之,則為利矣。得妾而因得其子,亦由是也。盖因敗為功,因賤致貴也。從貴,謂應四,亦為取新之義。 ○沈存中曰:古鼎有三足,皆空,所以容物者,所謂鬲也。煎和之法,常欲清在體上,及升鼎,則濁滓皆歸足中。鼎初顛趾出否,謂濁否在下,先須瀉而虚之。 ○王童溪曰:妾非正者也,猶鼎之顛也。然而有子,則不正之咎可,无有可貴者在也。 ○林黃中曰:鼎以足奇耳偶而成器,以初為趾,則初畫耦而欠一趾。趾欠,則下以上為顛,上以下為折。 ○鄭東谷曰:鼎重寶,不可顛也。然定命之始,未免猶有所革而取新,故詳其義于初,必顛趾者,乃出否也。否出,則美實可全。凡取新之義,必舍惡而取善,舍賤而取貴,期合于義。 ○朱漢上曰:初不正,否象。應四得正,未悖也。 ○趙復齋曰:初四相應,均于覆鼎。初以賤從貴,故為出否。四以貴從賤,故為覆餗。又初无實,四有實故也。妾以賤從貴者也,然得主非貴,有子乃貴,以有子為得妾也。 ○徐進齋曰:妾,初也。子,四也。柔巽處卑,妾象。從剛應四,以其子也。 ○吳草廬曰:初,鼎趾象。上,鼎象。初上應四,則趾向上。四下應初,則口向下。九四陽在上而不中正,妾子象。初上應四,如妾因子貴而得上達。 ○俞石澗曰:烹飪之初,不去其宿穢,則為新物之害。初六陰柔不中正,如小人内懷不善,因經顛覆之禍,乃去其不善以從善,是亦利也。在鼎之初,有子以主器,又何咎焉? 九二:鼎有實,我仇有疾,不我能即,吉。【仇音求】。 象傳:鼎有實,慎所之也。我仇有疾,終无尤也。 王輔嗣曰:以陽之實居鼎之中,有實者也。 ○《程傳》:與初密比,隂從陽者也。仇對,謂初也。鼎之有實,猶人有才業,當慎所趨。二不暱于初,而從五之正應,乃是慎所之也。 ○徐進齋曰:怨耦曰仇,不善之匹也。陰陽相匹而非正,是初為我仇也。即,就也。初自顛趾不能就,二不我能即也,故吉。 ○何玄子曰:疾,陰柔之疾,乃初爻所謂否也。初向病,舊穢未除,業已倒趾而傾出之,徐乃實物于其中,和五味,羞百珍,何初之疾能即我哉?盖承初爻出否之後,舉成事而言也,吉孰加焉?初既出否,而後可置實于鼎中,此慎所往之道,慎于初也。 九三:鼎耳革,其行塞,雉膏不食,方雨虧悔,終吉。 象傳:鼎耳革,失其義也。 蘇子瞻曰:上九離極,火之所炎。耳受炎,足以廢塞其行。 ○《程傳》:鼎耳,六五也。三以

第50卦-鼎卦䷱火风鼎卦-[清]沈起元撰《周易孔义集说》,卦,第1张

完整内容需VIP查看开通VIP查阅
付费内容
售价:27 积分

登录注册购买

这里是自定义内容,请在【用户中心配置 - 销售配置 - 普通付费内容 - 未登录提示】修改

发表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说点什么吧~

付费内容
售价:27 积分

登录注册购买

这里是自定义内容,请在【用户中心配置 - 销售配置 - 普通付费内容 - 未登录提示】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