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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下经】第61卦-中孚䷼风泽中孚(兑下巽上)-(宋)董楷撰《周易传义附录•卷九下》

中孚(风泽中孚)【艮宫游魂卦|巽上:错震综兑-先天:西南-后天:东南|兑下:错艮综巽|先天:东南|后天:西方|天位:太阳|人位:太阴|地位:太阳】 【周易下经】第61卦-中孚䷼风泽中孚(兑下巽上)-(宋)董楷撰《周易傳義附錄•卷九下》 傳:中孚序卦:節而信之,故受之以中孚。節者,為之制節,使不得過越也。信而後能行,上能信守之,下則信從之,節而信之也,中孚所以次節也。為卦澤上有風,風行澤上而感于水中,為中孚之象。感謂感而動也,内外皆實而中虚,為中孚之象。又二五皆陽【一有而字】中實,亦為孚義。在二體則中實,在全體則中虚。中虚信之本,中實信之質。 《朱氏•附録》:一念之間,中无私主,便謂之虚;事皆不妄,便謂之實。不是兩件事。又曰:敬則内欲不萌,外誘不入。自其内欲不萌而言,則曰虚;自其外誘不入而言,故曰實。只是一時事,不可作兩截看。 中孚:豚魚吉,利涉大川,利貞。 傳:豚躁魚冥,物之難感者也。孚信能感於豚魚,則无不至矣,所以吉也。忠信可以蹈水火,況涉川乎?守信之道,在乎堅正,故利於貞也。 《本義》孚,信也。為卦二隂在内,四陽在外,而二五之陽,皆得其中。以一卦言之為中虚,以二體言之為中實,皆孚信之象也。又下說以應上,上巽以順下,亦為孚義。豚魚,无知之物。又木在澤上,外實内虚,皆舟楫之象。至信可感,豚魚涉險難,而不可以失其正。故占者能致豚魚之應則吉,而利涉大川,又必利於貞也。 彖曰:中孚,柔在内而剛得中。 傳:二柔在内,中虚為誠之象。二剛得上下體之中,中實為孚之象。卦所以為中孚也。 說而巽,孚乃化邦也。 傳:以二體言卦之用也。上巽下說,為上至誠以順巽於下,下有孚以說從其上,如是其孚,乃能化於邦國也。若人不說從,或違拂事理,豈能化天下乎?《本義》以卦體、卦德釋卦名義。 《朱氏•附録》:柔在内,剛得中,這箇是就全體看則中虚,就二體看則中實。它都見得有孚信之意,故喚作中孚。伊川此二句說得好。 豚魚吉,信及豚魚也。 傳:信能及於豚魚,信道至矣,所以吉也。 利涉大川,乘木舟虚也。 傳:以中孚【一作虚】。涉險難,其利如乘木濟川,而以虚舟也。舟虚【一有中字】則无沈覆之患。【一无之患二字】卦虚中,為虚舟之象。 《本義》:以卦?言。 中孚以利貞,乃應乎天也。 傳:中孚而貞,則應乎天矣。天之道,孚貞而已。 《本義》:信而正,則應乎天矣。 象曰:澤上有風,中孚;君子以議獄緩死。 傳:澤上有風,感于澤中。水體虛,故風能入之;人心虚,故物能感之。風之動乎澤,猶物之感于中,故為中孚之象。君子觀其象,以議獄與緩死。君子之於議獄,盡其忠而已;於決死,極於惻而已。故誠意常求於緩。緩,寛也。於天下之事,无所不盡其忠,而議獄、緩死,最其大者也。 《本義》:風感水受,中孚之象;議獄緩死,中孚之意。 《朱氏•附録》:問:澤上有風,中孚。風之性善入水,虚而能順承,波浪洶湧,惟其所感,有相信從之義,故為中孚。曰:也是如此。風去感它,它便相順,有相孚之象。 ○澤上有風,中孚。須是澤中之水,海即澤之大者,方能相從乎風。若溪湍之水,則其性急流就下,風又不奈它何。 ○議獄緩死,只是以誠意求之。澤上有風,感得水動,議獄緩死,則能感人心。 ○問:中孚是誠信之義,議獄緩死是誠信之事,故君子盡心於是。曰:聖人取象有不端確處,如此之類,今也只恁地解,但是不甚親切。 初九,虞吉,有它不燕。 傳:九當中孚之初,故戒在審其所信。虞,度也,度其可信而後從也。雖有至信,若不得其所,則有悔咎,故虞度而後信則吉也。既得所信,則當誠一,若有它,則不得其燕安矣。燕,安裕也。有它,志不定也。人志不定,則惑而不安。初與四為正應,四巽體而居正,无不善也。爻以謀始之義大,故不取相應之義,若用應,則非虞也。 《本義》:當中孚之初,上應**,能度其可信而信之,則吉。復有它焉,則失其所以度之之正,而不得其所安矣。戒占者之辭也。 象曰:初九虞吉,志未變也。 傳:當信之始,志【一无志字】。未有所從,而虞度所信,則得其正,是以吉也。蓋其志未有變動,志有所從,則是變動,虞之不得其正矣。在初,言求所信之道也。 九二:鳴鶴在隂,其子和之。我有好爵,吾與爾靡之。 【和,胡卧反,象同。靡,亡池反】。 傳:二剛實於中,孚之至者也。孚至則能感通。鶴鳴於幽隱之處,不聞也。而其子相應和,中心之願相通也。好爵我有,而彼亦係慕說,好爵之意同也。有孚於中,物无不應,誠同故也。至誠无遠近幽深之間,故繫辭云:善則千里之外應之,不善則千里之外違之。言誠通也。至誠感通之理,知道者為能識之。 《本義》:九二中孚之實,而九五亦以中孚之實應之,故有鶴鳴子和,我爵爾靡之象。鶴在隂,謂九居二。好爵,謂得中。靡與縻同。言懿德人之所好,故好爵雖我之所獨有,而彼亦係戀之也。 《朱氏•附録》:九二爻,自不可曉。看來我有好爵,吾與爾靡之,是兩箇都要這物事,所以鶴鳴子和,是兩箇中心都愛,所以相應如此。 象曰:其子和之,中心願也。 傳:中心願,謂誠意所願也,故通而相應。 六三,得敵,或鼓或罷,或泣或歌, 【罷,如字,又音皮】。 傳:敵,對敵也。謂所交孚者,正應上九是也。三四皆以虚中為成孚之主,然所處則異。四得位居正,故亡匹以從上;三不中失正,故得敵以累志【一作心】。以柔說之質,既有所係,唯所信是從。或鼓張,或罷廢,或悲泣,或歌樂,動息憂樂,皆係乎所信也。唯係所信,故未知吉凶,然非明達君子之所為也。 《本義》:敵,謂上九信之窮者。

【周易下经】第61卦-中孚䷼风泽中孚(兑下巽上)-(宋)董楷撰《周易传义附录•卷九下》,第1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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