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易经网

赵庚白《直方周易》无妄六三无妄之灾,或系之牛,行人之得,邑人之灾。

【无妄】六三 无妄之灾⑴,或⑵系⑶之牛,行人⑷之得⑸,邑人⑹之灾⑺。 【译】九三 不同寻常的伤害,有系着绳子的牛,被行走的过路人拾得,却怀疑是同乡人犯下的罪恶。 注释:⑴“灾”伤害,使受伤害。《论衡·谴告篇》:“人君失政,天为异;不改,灾其人民;不改,乃灾其身也。”⑵“或”有。《史记·高祖本纪》:“人或闻之,语郦将军。”⑶“系”绳子。《吕氏春秋·不苟》:“武王至殷郊,系堕。”⑷“行人”行走的过路人。《管子·轻重己》:“十日之内,室无处女,路无行人。”⑸“得”得到,拾得。《说文》:“得,行有所得也。”⑹“邑人”同邑的人;同乡的人。《左传·定公九年》:“尽借邑人之车。”⑺“灾”罪恶。《谷梁传》:“灾,纪也。”范宁注:“灾,谓罪恶;纪,治理也。” 【无妄】六三 象曰 行人得牛,邑人灾也。 【译】象“行走的过路人拾得牛。”同乡人受到伤害。 声明:本文系转载,由赵庚白原创发布于新浪博客,转载请联系原作者。赵先生博客地址:http://blog.sina.com.cn/u/5291706076
完整内容需VIP查看开通VIP查阅
付费内容
售价:17 积分

登录注册购买

这里是自定义内容,请在【用户中心配置 - 销售配置 - 普通付费内容 - 未登录提示】修改

发表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说点什么吧~

付费内容
售价:17 积分

登录注册购买

这里是自定义内容,请在【用户中心配置 - 销售配置 - 普通付费内容 - 未登录提示】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