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易经网

(清)朱轼《周易传义合订•卷四》第22卦-贲卦:山火贲卦(离下艮上)

山火贲卦 地位:少阴|人位:少阴|天位:少阴|错卦:泽水困|综卦:火雷噬嗑|交互卦:雷水解 (清)朱軾《周易傳義合訂•卷四》【上经】第22卦-贲卦:山火贲卦(离下艮上) 賁亨,小利有攸往。 【原文】彖曰:賁亨。柔來而文剛,故亨。分剛上而文柔,故小利有攸往,天文也。文明以止,人文也。觀乎天文,以察時變,觀乎人文,以化成天下。 《程傳》謂:卦為賁飾之象,以上下二體,剛柔交相為文飾也。下體本乾,柔來文其中而為離。上體本坤,剛往文其上而為艮。乃為山下有火,止于文明而成賁也。天下之事,无飾不行,故賁則能亨也。柔來而文剛,故亨。柔來文於剛,而成文明之象,文明所以為賁也。賁之道能致亨,實由飾而能亨也。分剛上而文柔,故小利有攸往。分乾之中爻,往文于艮之上也。事由飾而加盛,由飾而能行,故小利有攸往。夫往而能利者,以有本也。賁飾之道,非能增其實也,但加之文彩耳。事由文而顯盛,故為小利有攸往。亨者,亨通也。往者,加進也。二卦之變,共成賁義,而彖分言上下各主一事者,蓋離明足以致亨,文柔又能小進也。天文也,文明以止,人文也。此承上文言。隂陽剛柔相文者,天之文也。止於文明者,人之文也。止,謂處于文明也。質必有文,自然之理。理必有對待,生生之本也。有上則有下,有此則有彼,有質則有文,一不獨立,二則為文,非知道者,孰能識之。天文,天之理也。人文,人之道也。天文,謂日月星辰之錯列,寒暑隂陽之代變,觀其運行,以察四時之遷改也。人文,人理之倫序。觀人文以教化天下,天下成其禮俗,乃聖人用賁之道也。賁之象取山下有火,又取卦變柔來文剛,剛上文柔。凡卦有以二體之義及二象而成者,如屯取動乎險中與雲雷,訟取上剛下險與天水違行是也。有取一爻者,成卦之由也。柔得位而上下應之曰小畜,柔得尊位大中而上下應之曰大有是也。有取二體又取消長之義者,雷在地中復,山附于地剥是也。有取二象兼取二爻交變為義者,風雷益兼取損上益下,山下有澤損兼取損下益上是也。有既以二象成卦,復取爻之義者,夬之剛決柔,姤之柔遇剛是也。有以用成卦者,巽乎水而上水井,木上有火鼎是也。鼎又以卦形為象,有以形為象者,山下有雷頤,頤中有物曰噬嗑是也。此成卦之義也。如剛上柔下,損上益下,謂剛居上,柔在下,損于上,益于下,據成卦而言,非謂就卦中升降也。如訟、无妄云剛來,豈自上體而來也?凡以柔居五者,皆云柔進而上行。柔居下者也,乃居尊位,是進而上也,非謂自下體而上也。卦之變皆自乾坤,先儒不達,故謂賁本是泰卦,豈有乾坤重而為泰,又由泰而變之理?下離本乾中爻變而成離,上艮本坤上爻變而成艮,離在内故云柔來,艮在上故云剛上,非自下體而上也。乾坤變而為六子,八卦重而為六十四,皆由乾坤之變也。 謹按:卦自泰來,泰上柔下剛。六來居二,而剛者得柔而文矣;九往居上,柔者得剛而文成其文矣。文者,質之輔也。忠孝廉節无所緣以著其性,則至情為之不伸。柔來文剛,質之行,文行之也,賁之所以亨也。質者,文之主也。禮樂文章有所受以為之地,乃得託而著其美。剛上而文柔,文之利,質利之也,賁之所以小利攸往也。此言賁飾之道可以致亨,於事為不无小補。卦辭下句申明丄句,原不分兩層。傳以卦變釋卦辭,特反覆言之,以示左文右質之意耳。然天下有无文之文焉,非緣飾潤色之謂也。即以卦才言之,剛上而柔下,天文也,四時錯行,日月代明是也。上止而下明,人文也,君臣父子各止其所,而秋然有禮以相接,大經之經綸是也。聖人觀天文以察時變而施其輔相,觀人文以化裁天下而成禮俗,賁之為道大矣哉!又按:卦變之說,當從《本義》。程子以凡卦皆自乾、坤,此言卦所由生則然也。 【原文】象曰:山下有火,賁。君子以明庶政,无敢折獄。 《本義》:山下有火,明不及遠。明庶政,事之小者;折獄,事之大者。内離明而外艮止,故取象如此。 《朱子語類》:此與旅卦只爭艮與離之在上下,故其說相反。今治獄禁勘,反覆有許多節次,過乎此而不決,便是留獄;不及乎此而決,便是敢于折獄。 謹按:无敢折獄,謂无敢以賁之道也。折獄以情,不以文也。 【原文】初九:賁其趾,舍車而徒。 【原文】象曰:舍車而徒,義弗乘也。 《程傳》:舍車而徒行者,於義不可以乘也。初應四,正也。從二,非正也。近舍二之易,而從四之難,舍車而徒行也。君子之賁,守其義而已。 謹按:初以陽剛居下,无位。六二柔來文剛,而初自若也。舍車而徒者,剛明守義,不羨車服之榮,獨行君子也。初在下,趾象。趾所以行,賁其趾者,修飾所行,動履不苟也。 【原文】六二:賁其須。 【原文】象曰:賁其須,與上興也。 《本義》,二以隂柔居中正,三以陽剛而得正,皆无應與,故二附三而動,有賁須之象。占者宜從上之陽剛而動也。 謹按:六二所謂柔來文剛者,然其為文如須之在面已耳。文附于質,非質則文无所麗。六二一隂麗于二剛之間,初九自賁其趾,不與二比二,惟附于三耳。蔣氏曰:須于人身无損益于軀體,但可為儀表之飾,周旋揖讓,進退低昂,皆隨面貌而動,使人儀舉者文采容止可觀,故象曰與上興也。 ○三至上為頤,二上比三,須象。 【原文】九三:賁如濡如,永貞吉。 【原文】象曰:永貞之吉,終莫之陵也。 《程傳》:飾而不常,且非正人所陵侮也,故戒能永正則吉也。其賁既常而正,誰能陵之乎? 胡氏炳文曰:互坎有濡義,亦有陷義。既未濟濡首濡尾,濡而陷者也。九三非不貞也,能永其貞,則二隂于我為潤澤之濡,我於彼不為陷溺之濡矣。 謹按:一剛在二柔之間,賁也,而濡矣。濡而不貞,剛將陵于柔矣。文過盛則

(清)朱轼《周易传义合订•卷四》第22卦-贲卦:山火贲卦(离下艮上),卦,第1张

完整内容需VIP查看开通VIP查阅
付费内容
售价:22 积分

登录注册购买

这里是自定义内容,请在【用户中心配置 - 销售配置 - 普通付费内容 - 未登录提示】修改

发表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说点什么吧~

付费内容
售价:22 积分

登录注册购买

这里是自定义内容,请在【用户中心配置 - 销售配置 - 普通付费内容 - 未登录提示】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