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孚(风泽中孚)【艮宫游魂卦|巽上:错震综兑-先天:西南-后天:东南|兑下:错艮综巽|先天:东南|后天:西方|天位:太阳|人位:太阴|地位:太阳】
(清)查慎行撰《周易玩辭集解•卷八》【下经】第61卦-中孚:风泽中孚(兑下巽上)
【原文】中孚,豚魚吉,利涉大川,利貞。
卦名兼孚信、感孚二義,卦象兼中虚、中實二義。合二體則中虚,分二體則中實。《程傳》謂:中虚,信之本。二陰在内,氣合而成孚,故曰中孚。似乎只說得合象。方言:鷄伏卵而未孚。說文:卵,孚也。鳥孚卵皆如其期,不失信也。蘇氏易傳作此解,似乎單說得孚字,而脱却中字。愚竊謂中孚之卦象則取中虚,中孚之卦德重在中實。實者誠也,不但孚同類,兼可孚異類,故曰豚魚吉。
劉静修曰:頤與中孚皆有離之象,離則有水蟲之象,故在頤為靈龜,在中孚則為豚魚。《易纂》言:云:豚魚,澤中之物,似猪,俗謂江豚。澤將有風,則浮出水面,有南風則口向南,有北風則口向北,舟人謂之風信。與中孚之義正合。巽木在兌澤上,卦體中虚,如舟利涉大川之象。利貞者,戒詞也。天下固有信而或失其正者矣。胡雲峯云:信而失正,如盗賊相羣,男女相私,皆人為之偽,非天機之合也。
愚又按:中孚與頤相似,皆中虚之象,而頤不言孚者,中四爻无陽,則陰不能成孚乳也。
【原文】彖曰:中孚,柔在內而剛得中,說而巽,孚,乃化邦也。豚魚吉,信及豚魚也;利涉大川,乘木舟虛也;中孚以利貞,乃應乎天也。
【舉正,信及下无豚魚二字。】
愚按:彖傳不釋卦名,却將中孚二字拆開說。三四柔在内,二五剛得中,故以卦體言。中兌與巽合在上一陰,巽與兑合在下一陰,故以卦德言。孚說為中心之說,巽為中心之巽,純是一團實意,人人見肝膽而不疑,故曰孚乃化邦也。化邦是孚於同類,豚魚吉是信及異類。及者,由人以及物也。大川兌澤,象巽為木,益言木道,巽言乘木,此因兌巽合體,外實而中虚,獨發中虛之義。禽之伏卵,木之浮水,皆天也。天无形虚之象,天无心虚之理。中孚原不出乎人為應天,止適合乎本體而已。楊誠齋云:海客之機心,鷗鳥先知之,中孚之信,所以及豚魚。燕客之忮心,白虹先覺之,中孚之利貞,所以應乎天。楊用修曰:人欲淨則中虚,天理充則中實,所謂應乎天也。二說並存末句道理方足。
【原文】象曰:澤上有風,中孚,君子以議獄緩死。
《本義》:風感水受,中孚之象。議獄緩死,中孚之意。
愚又按:澤上有風,與風行水上不同。澤止水也,風行其上,寂而感,虚而通,中孚之象。君子以議獄緩死。先儒謂:獄與死,兌秋之肅殺;議與緩,巽風之長養,固已。愚又謂:中孚,信也。信與疑相反。凡用人行政,當以疑為戒。惟治獄之道,利用疑。書云:罪疑惟輕。寜失之疑,而不敢過于自信。三槐九棘,皆議疑獄之地也。議者求其入中之出,緩者求其死中之生。若用刑而中心有毫髪之疑,即非中孚。文王惟于噬嗑取獄象,夫子則于賁、豐、旅、中孚四卦盡其義,皆取象于雷火。本卦大象離,中爻互震,故亦以獄言。兌為口舌,議之象;巽為不果,緩之象。
【原文】初九:虞吉,有他【石經作它】不燕。
【原文】象曰:初九虞吉,志未變也。
《程傳》謂:謂初與四不取相應之義。
《本義》謂:當中孚之初,上應**,能度其可信而信之,則吉。愚竊謂君子之孚,先求自信。度于理之謂虞,雜以私之謂他,内度之已而吉,以无他也。燕謂心不自安,如其有他,己且不安,何以孚人?小象志未變,從有他來,有他則變矣。
楊誠齋曰:虞雖訓度,亦防也。書儆戒无虞,萃戒不虞是也。邪不閑則誠不存,家人之閑有家,中孚之虞有他,皆見于初九。防家防心,皆在初也,故小象皆以志未變贊之。袁了凡曰:有他,非謂舍四而有他也,謂既從四而心復有他也。虞吉欲其審于始,不燕恐其變于終。
田間易學曰:中孚以全卦内外上下共成一孚,不重正應,專以能絶繫應者為孚。初、四之應,猶三、上之應也。四絶類,而上、初亦絶所繫矣,而猶虞其後之有他也。如三既和二矣,而上復以翰音争之,致歌泣鼓罷,不能自主,豈非有他不燕者乎?而初幸无是虞也。四之馬匹亡,則初志可无變矣。又是一解。
【原文】九二:鳴鶴在陰,其子和之;我有好爵,吾與爾靡【與縻同】之。
【原文】象曰:其子和之,中心願也。
以爻象觀之,初四、三上剛柔正應,宜相孚者也。二五敵應,宜不相孚者也。以爻辭觀之,初四、三上皆不相孚,惟二五則相孚,兩爻皆剛得中者也。舊注謂二中孚之實,五亦以中孚之實應之,故有鶴鳴子和之象。愚竊謂鶴鳴指二,子和似當指三,因其近相取,所以繫傳發此爻之義云:千里之外應之,況其邇者乎?夫邇莫邇乎三矣。我者,九二自稱,爾字方指九五。靡者,羈縻之謂,比三之象也。二與五本同德,靡三以應五,有以人事君之義。爻辭若為二語,五曰我有好爵,所以靡三,乃與爾靡之也。禮大夫以上與燕享則賜爵,爵本酒器名,與我有旨酒義同,後人借作秩位解。象曰中心願,可見同聲相應,皆本中孚之誠,非此鳴而強求彼和也。禽經鶴為露禽,八月白露降,即鳴而相警。兌正秋也,故以鶴言。二本陰位,又居二陰之下,故曰在陰。六三兌口在上,故曰鳴曰和。
【原文】六三:得敵,或鼓或罷,或泣或歌。
【原文】象曰:或鼓或罷,位不當也。
《本義》:敵,謂上九信之窮者。六三陰柔,不中正而與之應,故不能自主,而其象如此。愚竊按:三與上正應,而非敵應。爻辭云:得敵者,只為三位剛而爻柔,上位柔而爻剛。一居悦極,一當巽終,為得敵之象。三既與二孚,鶴鳴而子和矣。上據正應,復來與二争。二,鶴也;上,雞也。雞其能與鶴争乎?或鼔或罷,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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