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卦(水泽节卦)【坎宫一世卦|坎上:错离综坎-先天:西方-后天:北方|兑下:错艮综巽|先天:东南|后天:西方|天位:少阳|人位:太阴|地位:太阳】
(清)查慎行撰《周易玩辭集解•卷八》【下经】第60卦-节卦:水泽节卦(兑下坎上)
【原文】節,亨。苦節,不可貞。
說文:節,竹約也。埤雅:竹,物之有筋節者,故節字從竹。
愚按:卦象又有節制之義。說卦坎為通,通者,坎水也。澤則止水,坎在上,委輸于澤。坎之出水无窮,而澤之納水有限,是坎受澤之節制,故卦以此名。下三爻為節者也,上三爻受節者也。又内外卦皆陽剛居中,有中滿之象。滿則溢,不可无以通之,節之所以亨。雜卦傳云:節,止也。止之中,固有亨道焉。
吳艸廬曰:苦,火之味。初至五肖離,上六為離火所熏蒸,故其象為苦節。劉静修曰:在物皆有自然之節,至于苦,則非自然之節矣。凡卦之所謂亨與貞者,其亨與貞皆同,而所以為亨與貞則異。渙即亨也,亨在事先,節有亨之道而已。亨在事後,亨在事先者,以亨為主,而守之以貞;亨在事後者,以貞為主,庶幾其有亨也。
愚又按:卦彖分兩層,節則適中,有可亨之道;苦節則不中,故不可貞。聖人欲維其道于不窮,故節之義,不取苦而取甘,不于貞而于亨。貞字作久字解,不可久則窮,窮則變,變則通,所以彖傳補出窮通二字。
【原文】彖曰:節亨,剛柔分而剛得中。苦節不可貞,其道窮也。說以行險,當位以節,中正以通。天地節而四時成,節以制度,不傷財,不害民。
愚竊從彖傳推之,節亦可云卦變。渙自否來,則節自泰來。三剛在下,三柔在上,本泰也。今分下卦第三爻之剛,上居于五而得中,故曰剛柔分而剛得中,即不必言分柔居三,其義已明。節與渙反對,變在初、上兩爻,而二、五仍不變,故曰剛得中。不知朱子何以于渙言卦變,于節則不言?一說初、二兩爻是剛,三、四兩爻是柔;五爻是剛,上爻是柔。一雙一單,均齊方正,是謂剛柔分。
愚按:剛柔分者,自然之節;剛得中者,節制之人也。苦節爻有明文,當專屬上爻。節貴乎中,過中則苦。節不可貞,不可貞便窮。窮與亨相反,然窮者其道,不以非道而窮也,與上六象辭同說。以行險統言卦德。當位以節,中正以通,專指九五一爻說。以行險則本于人心之安,毫无勉強。隨接當位句,見如此為節,是當位以節也。又接中正句,見如此為節,是中正以通也。語意流貫融洽。丘行可曰:節六爻以當位為善,故初无咎,四亨,五吉。二三不當位者也,故二凶,三嗟。上當位而亦凶者,以其當節之極,取義又不同也。
胡雲峯曰:易至節卦六十爻,三百六十,合天地節而四時成。每月有中氣,有節氣,節所以抑其過而歸中也。洪景盧曰:節已備三百六十爻,尚餘四卦,計二十四爻,以當二十四氣。
愚又按:漢書律歷志:時所以紀啓閉,月所以紀分至。啓閉者,節也;分至者,中也。盖一年四立,是四時之節氣;二分二至,是四時之中氣。節氣居九十日之全,中氣居九十日之半。半則適中,全則過中而宜節。節者,節四時之過,以成四時之功也。制者,法禁之謂;度者,凖則之謂。節以制度,是量入為出,如周禮太宰以九式節財,小宰執九式以節財用,惟合乎制度而已。不傷財,則用不至於匱乏;不害民,則下不困于誅求,所謂節用而愛人也。
【原文】象曰:澤上有水,節。君子以制數度,議德行。
澤者,瀦水之陂也。水性易流,必防閑以制之。數者,一、十、百、千、萬;度者,分、寸、尺、丈。引古來器用、宫室、冠服,莫不有多寡之數,隆殺之度,使賤不踰貴,下不侵上,各循其分,所謂節也。君子存于中者為德,發于外者為行,隨時合宜,无過不及,斯為中節。數度,示民以節也;德行,持身以節也。曰制,曰議,无非求合于中正而已。此内聖外王之學。
【原文】初九:不出戶庭,无咎。
【原文】象曰:不出戶庭,知通塞也。
《程傳》謂:以初九為戒辭。馮厚齋曰:初四有應,宜出者也。然前有陽爻蔽塞,一不可出也。四為坎體,應則入于坎窞,二不可出也。剛在下而无位,三不可出也。不出則無三者之咎矣。此知節者也。
愚又按:節之異乎習坎者,初九一爻塞乎兌底也。不出之象,陽為戶,陰為門。初陽位,陽爻前遇九二,皆戶象。當節之初,如戶之有限,時止則止,得慎密之道,故无咎。不出不專指出處,凡動静語默,皆是爻辭。止有塞義,小象兼通而言,以見道有行止,時有通塞。塞則止,通則行,知塞則知通矣。知通塞者,知通中之有塞也。中正以通在九五,門庭之通在九二,則通中之塞在初九可知。
【原文】九二:不出門庭,凶。
【原文】象曰:不出門庭凶,失時極也。
吳幼清曰:三、四在二前,為門外之庭,畫皆偶而无窒礙。出三、四,則上合于剛中正之九五矣。二以敵應不相與,故不出門庭。愚又謂門在戶外,所以通行。初與四應,坎險在前,時當墐戶者也。二與三比,前无蔽塞,時當出門,而亦不出,是當禹、稷之世,守顔子之節矣。剛雖得中,而爻不當位,故其象如此。象于初曰知通塞,于二曰失時極。極者,甚也。詩東方未明,刺无節也。末云:不能晨夜,不夙則莫。謂不失之早,則失之晚,由其无節,所以失時。時之為道,頃刻不可差,況失時之甚者乎?此凶所由來也。
張彦陵曰:初與二之不出,均也。而凶與无咎異者,以失時為二罪,固已。然何以見得二之時宜通而不宜塞耶?盖初、二兩爻,實為水之門戶。單者為戶,旁者為戶,猶水之竇。兩者為門,中者為門,猶水之道。竇不失則有耗漏之虞,道不通則有潰決之患。通塞之辨在此。
【原文】六三:不節若,則嗟若,无咎。
【原文】象曰:不節之嗟,又誰咎也。
胡庭芳曰:自上三爻觀之,水出于
完整内容需VIP查看或开通VIP查阅
付费内容
请登录 或 注册购买
这里是自定义内容,请在【用户中心配置 - 销售配置 - 普通付费内容 - 未登录提示】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