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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查慎行撰《周易玩辭集解•卷七》第50卦-鼎卦:火风鼎卦(巽下离上)

鼎卦(火风鼎卦)【离宫二世卦|离上:错坎综离-先天:东方-后天:南方|巽下:错震综兑|先天:西南|后天:东南|天位:少阴|人位:太阳|地位:少阳】 (清)查慎行撰《周易玩辭集解•卷七》【下经】第50卦-鼎卦:火风鼎卦(巽下离上) 【原文】鼎,元吉,亨。 《程傳》:鼎之為用,所以革物。變腥為熟,易堅為柔,水火不可同處也。能使相合而不害,可以養人。 愚按:古鼎有二:詩鼐鼎及鼒儀禮舉鼎、陳鼎,烹飪之小器也。禹鑄九鼎,以象九州。成王定鼎于郟鄏,國家之重器也。卦取烹飪之用,周禮烹人掌共鼎鑊,以給水火之齊。鑊乃煮牲體之器,既熟,乃升于鼎而調和之是已。革以離火鑄兑金,而鼎出焉。既成鼎體,又以水火為鼎之用,在人事。則革命之後,創立新制,以養天下萬世之業,在乎始創。横渠所謂正始而取新,故元吉,即春秋重元之意。卦辭自乾、坤而外,言元亨者三:大有與蠱與鼎,皆有更始之義。用元始之道,建萬世之基,故元吉而亨。《程傳》、朱注因彖傳无吉字,皆以為衍文。 愚按:卦彖所有,而傳不必盡舉者,如坤卦辭有主利二字,彖傳則无;屯卦辭云元亨利貞,彖傳止云大亨貞;萃卦辭云萃亨,彖傳止云萃,聚也;漸卦辭云利貞,渙卦辭云利貞,彖傳皆無利貞字樣。此吉字似不當衍。 【原文】彖曰:鼎,象也。以木巽火,亨飪也。聖人亨以享上帝,而大亨以養聖賢。巽而耳目聰明,柔進而上行,得中而應乎剛,是以元亨。 上三亨字音義與烹同,末如字。 伏羲制字先象形,鼎之名蓋取鼎象。程子云:鼎之為器,法卦之象,有象而後有器,卦復用器為義。今按卦畫,初陰在下,足象;中三陽,腹象;五兩陰對峙,耳象;上一陽横亘,鉉象。爻位一一不紊。象者,鼎之體;亨飪者,鼎之用。井與鼎皆有養人之功,井言巽乎水,鼎言以木巽火。巽字只作人字解,以木巽火,緩急適宜,始得調和之味。烹,煮也;飪,熟也。享帝養賢,皆禮之大者,獨于養賢曰大亨,即天地之牛角繭栗,賓客之牛角尺之義。享帝之禮尚簡,養賢之禮貴豐也。巽而耳目聰明句,别從人身發卦德。離為日,目明之象,兼言耳聰者,坎離飛伏,互相取也。聰明從巽來,非作聰明可知。萬以忠曰:聰明人所自有,不巽便心高氣粗,自為蔽塞。木本是助火者,一巽便成妙用。今聰明人加以意氣,是以薪助火矣。 愚按:柔進而上行二句,與革卦反對之象。革下卦二爻之柔進而上行,為鼎之六五得中而下應九二之剛義,木了然。《本義》以卦變言,謂自巽來,陰進居五而下應九二,則四五兩爻同在上卦,似不得云上行。 【原文】象曰:木上有火,鼎,君子以正位凝命。 大象與卦彖之鼎名同而器異。卦彖取烹飪之用,故曰以木巽火;此取國家之重器,故曰木上有火,乃鑄鼎之象。鄭東鄉謂革似風爐,朱子稱其解得好。愚又謂兩卦反對革,是鼓鑄之時尚未成鼎,至此則金從革而成重器矣。《程傳》謂取其端正安重之象是已。 蘇氏易傳曰:革以改命,鼎以凝之。《程傳》以命為命令之命。《本義》云:凝猶至道不凝之凝,所謂協于上下,以承天休者也。 黄氏日:抄亦從朱。 【原文】初六:鼎顛趾,利出否,得妾以其子,无咎。 【原文】象曰:鼎顛趾,未悖也。利出否,以從貴也。 【否音丕。】 《程傳》曰:六鼎在下,趾之象也。上應于四,趾而向上,顛之象也。傾出敗惡以致潔,取新則可。 張元岵曰:禮,祭先夕,溉鼎滌濯。當革之後,鼎之初,正洗濯之時。隂柔不能負重,有顛倒之象,而因可出否,則未為悖也。從貴取新之意,此因雜卦傳而云然。愚竊謂爻辭當作兩層看,下二句申明上二句意,乃象中之象。陽實陰虚,初柔在下,鼎之未有實者,倒而滌之,足反居上,口反居下,似乎悖矣。以其利于出鼎中之穢濁,故未害為悖。否出則鼎可實,因賤以致貴,猶妾本賤得妾,以其子母從子貴也。合小象看,下句似是比擬之義。中爻互兑,有得妾之象。《本義》所云因顛而出否,則為利得妾,而因得子,亦猶是也。若以應四為從貴取新,四且折足覆餗,何新之可取乎?】 【原文】九二:鼎有實,我仇有疾,不我能即,吉。 【原文】象曰:鼎有實,慎所之也;我仇有疾,終无尤也。 胡雲峯曰:鼎與井相似,井初為泥,二為泉,而二視初為鮒。鼎初為否,二為實,而二視初為疾。 愚按:二剛中,鼎之有實者也。仇,匹也,指初。陽與陰比,故曰我仇。疾即鼎中之否,初已出否,可以實物于鼎矣,何疾能即我乎?我若无實,則否能即我矣。兩我字,明二自為主也。不曰使之不我即,而彼自不能即我,所謂不惡而嚴。象曰:慎所之者,必俟否出而後納實。慎之于始,所以終无尤,只是不能凂我之意。一說二與五正應,仇當指五,疾當指四。五方任四,而不知其有折足之疾。二自遠于下,彼雖覆餗,不能相及,故曰不我能即吉。爻義或然,但與象辭難合。 【原文】九三:鼎耳革,其行塞,雉膏不食。方雨虧悔,終吉。 【原文】象曰:鼎耳革,失其義也。 三居下卦之上,巽體將變離矣,革之位也。先儒多以鼎耳指六五,或云古鼎耳有在腹旁者,有在口上者,三乃腹旁之耳。愚按漢書五行志:鼎三足,三公象,而以耳行。凡物之行以足鼎,則須用鉉貫耳,乃可舉之以行。三過剛不中,偪近離火,木火迅烈,鼎中沸騰,腹旁之耳亦變熱而不可舉,故為耳。革之象與上无應,故行塞。離為雉膏者,腴也。雉膏即鼎中之實,三雖承上卦文明之腴,而不得食,由于火烈,烹飪失宜也。夫火烈則當濟之以水,水火調和,庶幾得宜。此爻變坎,則内外皆成兩象。方者,將也。虧者,少也。方兩者,冀望之詞,故不曰亡悔而曰虧悔,不曰吉而曰終吉。小象推原耳革之故,曰失其義。義者,宜也。三過剛不中,所以失宜。

(清)查慎行撰《周易玩辭集解•卷七》第50卦-鼎卦:火风鼎卦(巽下离上),卦,第1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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