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地剥卦 地位:老阴|人位:老阴|天位:少阴|错卦:泽天夬|综卦:地雷复|交互卦:坤为地
【周易上经】第23卦-剥卦䷖山地剥卦(坤下艮上)-(宋)鄭汝諧撰《易翼傳•上经》下
剥卦:䷖【坤下艮上】
剥。不利有攸往。
彖曰:剥,剥也,柔變剛也。不利有攸往,小人長也。順而止之,觀象也。君子尚消息盈虚,天行也。
從程氏。
象曰:山附於地,剥;上以厚下安宅。
從程氏。
初六,剥牀以足,蔑貞凶。象曰:剥牀以足,以滅下也。
從程氏。
六二:剥牀以辨,蔑貞凶。象曰:剥牀以辨,未有與也。
翼傳曰:易為君子謀,不為小人謀。觀、否、剥、遯、夬諸卦,尤可見。當小人之剥君子,君子不顧而有為者,取禍之道,故曰不利有攸往。知其不可往,而委之於意外者,亦非已亂之道,故曰順而止之,觀象也。坤順而艮止,卦有此象。象者,理也。觀其理之可為,則順其理而止之,其消息盈虚,皆所以奉天也。漢室黨錮之禍,激之而愈奔,抑之而愈抗。陳蕃、李固之徒,知有攸往,不知順而止之之理也。初剥以足,二剥以辨,皆剥之微也。於剥之微,尚有望於君子之正。苟无君子之正,則凶矣。故初曰以滅下也,滅下則其上猶可為也。二曰未有與也,二與五俱隂,位雖應而情不應,二雖得位而未有與,未有與則小人尚可止也。知其尚可止,故特發此意以示之。
六三:剥之,无咎。象曰:剥之无咎,失上下也。
從程氏。
**:剥牀以膚,凶。象曰:剥牀以膚,切近災也。
從程氏。
六五:貫魚,以宫人寵,无不利。象曰:以宫人寵,終无尤也。
翼傳曰:五,君位也,不當例以小人之進為言,故告以處小人之道。彼小人之駢進,如貫魚然,其勢雖不可遏,其志在於得寵利而已。得所寵則安,深拒之則競。五思所以處之之道,莫若以宫人寵之,而不及以事,則隂之為害亦淺,可以須陽之復矣。易之教人,仁矣哉!
上九:碩果不食,君子得輿,小人剥廬。象曰:君子得輿,民所載也;小人剥廬,終不可用也。
從程氏。
完整内容需VIP查看或开通VIP查阅
付费内容
请登录 或 注册购买
这里是自定义内容,请在【用户中心配置 - 销售配置 - 普通付费内容 - 未登录提示】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