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卦(泽雷随卦)【震宫归魂卦|兑上:错艮综巽-先天:东南-后天:西方|震下:错巽综艮|先天:东北|后天:东方|天位:少阳|人位:少阳|地位:少阴】
【周易上经】第17卦-随卦䷐泽雷随卦(震下兑上)-(清)刁包撰《易酌•卷四》
䷐【震下兑上】
隨:元亨利貞,无咎。
執物自是,不肯舍己以從人,生人之大病也。隨者,降心抑志,相從如轉圓,故其道大亨。
傳曰:凡人君之從善,臣下之奉命,學者之徙義,臨事而從長,皆隨也。如此始可盡隨之義。或耑指君民說,謬矣。陽動隂說,易至詭隨,故又利在得正,无徇情,无阿黨,而后可无咎。不然,則不免于咎矣,于亨之道何居?《本義》云:卦以物隨為義,爻以隨物為義,故蒙引反覆致辨。愚意隨之道,由内以反外者也。下體震,剛隨柔也;上體兌,柔隨剛也,剛柔互相隨也。若剛不下柔,柔雖欲隨之,其可得乎?故卦以隨物為主,而物隨自在其中。彖傳只是推極言之,非有二義也。
彖曰:隨,剛來而下柔,動而說,隨。
以卦變釋之,傳主乾、坤二卦變,《本義》主困、噬嗑、未濟三卦變,皆以剛隨柔之義也。竊意傳似更顯。
傳曰:乾之上九來居坤之下,坤之初六往居乾之上,故曰剛來而下柔也。以卦體釋之,震動兌說,下動而上說,内動而外說,男動而女說,動而可說,所以隨也。
【謹按:卦變之說,諸家不一。王氏宗傳曰:世儒惑于卦變,殊不知八卦成列,因而重之,而内外、上下、往來之義已備乎其中。自八卦既重之後,又烏有所謂内外、往來、上下之義乎?最得易象之本旨,足以破卦變之支離】。
大亨,貞,无咎,而天下隨時。
隨,如此則大亨矣。訂詁于此斷句,以貞无咎而天下隨時為一句,頗有理。彖耑言貞,彖傳便發出時字。貞以言乎其體也,時以言乎其用也。聖人合天下之用以為體,天下分聖人之體以為用。聖人隨天下之時,天下隨聖人之時。千變萬化,无有紀極。故曰:隨時之義大矣哉!
隨時之義大矣哉!
傳曰:從宜適變,不可為典要。非造道之深,知幾能權者,不能與于此也。故贊之曰:隨之時義大矣哉!凡贊之者,欲人知其義之大,玩而識之也。此贊隨時之義大,與豫等諸卦不同。諸卦時與義是兩事,如此說與豫等諸卦不同,極是。《本義》從王肅本,天下隨時時字作之字,隨時之義時字在之字下,竊恐未是。
象曰:澤中有雷,隨;君子以嚮晦入宴息。
傳云:澤隨雷動。《本義》云:雷藏澤中,觀君子不以之動作,而以之休息。《本義》更確。大抵天地之道,不翕聚則不能發散;雷之道,不蟄伏則不能震動;人之道,不休息則不能明作:其理一也。又震一陽之始,日出象;兌一隂之終,日入象;自震而兌,嚮晦象。嚮晦則當與萬物同寂,故君子宴安休息,所為養其神以待用也。蒙引云:日入而息也。不可說忒深。訂詁云:動亦定,静亦定,此心寂然。似失之深。或云:雷春夏用事,月令仲秋雷始收聲,兌為正,秋又為澤,震伏兌下,故曰澤中有雷。其義益顯明矣。
初九,官有渝,貞吉。出門交有功。
初以一陽為震之主,而隨卦由之以成,有官象。剛來柔下,變而動,有渝象。苟弗正,亦為不善變矣,故須得正而吉。一陽而上,兩隂畫偶中空,有門象。出而交于四,則有功也。此教人尋師訪友,撤籓籬,剖門戶,往收麗澤之益也。
傳曰:人心所從,多所親愛者也。常人之情,愛之則見其是,惡之則見其非,故妻孥之言雖失而多從,所憎之言雖善為惡也。苟以親愛而隨之,則是私情所與,豈合正理?故出門而交,則有功也。出門謂非私暱,交不以私,故其隨當而有功。說破世情,歸諸正道,為教深矣。
象曰:官有渝,從正吉也。出門交有功,不失也。
從得其正,則官无曠,而一變至道,故吉也。出門交有功,以公義相取,不失之私且狹也。
六二,係小子,失丈夫。
二與五為正應,相去却遠,而近與初比。初在下,小子也;五在上,丈夫也。小子,少不更事之稱;丈夫,特立獨行之稱。係小子則失丈夫,雖中正曾无足恃,豈非以其隂柔不能固守而戒之與?
傳曰:二有中正之德,非必至如是也。在隨之時,當為之戒也。此義須知之,不可說壞六二。
象曰:係小子,弗兼與也。
傳曰:人之所隨,得正則遠邪,從非則失是,无兩從之理。二苟係初,則失五矣,弗能兼與也。所以戒人從正,當耑一也,最為明盡。
六三,係丈夫,失小子,隨有求得,利居貞。
三不中正,與初同體而比鄰。九四,四在上,丈夫也,可係而不可失也。初在下,小子也,可舍而不可係也。係丈夫,失小子,視六二有間矣。而无應,更无隨之者。三係四,故四隨三。隨故惟三所欲者,求必得也。《程傳》、《本義》俱以隨為三,愚獨以隨為四,何也?卦中三隂爻俱言係不言隨,隨獨于陽爻言之,故知其為四也。且九四隨有獲,正承此隨字接去。雖然,求之有道,不以其道得之,是希世取 之徒也,故曰利居貞。三以隂居陽不正,四以陽居陰亦不正,慮其不正,故以正教之也。
傳曰:舍初從上,得隨之宜也。上隨則善也,如昏之隨明,事之從善,上隨也。背是從非,舍明逐暗,下隨也。
又曰:固不可非理枉道以隨于上,苟取愛說以遂所求。如此,乃小人邪諂趨利之為也,故云利居貞。自處于正,則所謂有求而必得者,乃正事君子之隨也。俱格言,可作隨字箴。
象曰:係丈夫,志舍下也。
初雖在下,而有官聲氣甚廣,三又陰邪多求,與之同體,未易舍也。今乃斷然舍去,志可則也。曰志舍下,嘉其取舍之正也。《本義》曰:非正應有不正,而為邪媚之嫌,故戒以居貞也。讀隨二、三兩爻,知學者不可以不求友,又見居者不可以不擇鄰也。二中正,姿質原是好的,又有正應,是好師友堪相唱和者,只緣處的地位不好,是以比匪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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