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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庚白《直方周易》噬嗑六五噬干肉,得黄金,贞厉,无咎。

【噬嗑】六五 噬干⑴肉,得⑵黄⑶金⑷,贞⑸厉⑹,无⑺咎⑻。 【译】六五 欲吃到经过求取才能获得的肉,必须具备捕猎者骑乘的快马与刀、箭等捕猎器具,意志坚定地从事捕猎活动,不会与愿望相违背。 注释:⑴“干”求,求取。《庄子·徐无鬼》:“其欲干酒肉之味邪?”⑵“得”应该,必须。《史记·项羽本纪》:“君为我呼人,我得兄事之。”⑶“黄”马名。《诗经·小雅·车攻》:“四黄既驾,两骖不猗。”⑷“金”刀,剑、箭等兵器。《荀子·劝学》:“金就砺则利。”⑸“贞”坚定不移。多指意志或操守。《贾子道术》:“言行抱一谓之贞。”诸葛亮《出师表》:“贞良死节之臣。”⑹“厉”做;创制;制作;从事某种活动。《康熙字典》又《尔雅·释诂》厉,作也。《注》榖梁传曰:始厉乐矣。《疏》兴作也。(作:做;创制;制作;从事某种活动。《孟子·梁惠王上》:“始作俑者,其无后乎?”)⑺“无”不,表示对动词或形容词的否定。《墨子·公输》:“请无攻宋矣。”⑻“咎”表示相违背。违背人的心愿。《尚书·大禹谟》天降之咎。【噬嗑】六五 象曰 贞厉无咎,得⑴当⑵也。 【译】象 “意志坚定地从事捕猎活动,不会与愿望相违背。”这是正确恰当的方式。 注释:⑴“得”合适,正确。《汉书》:“历古今之得失。”⑵“当”适合,恰当。《荀子·修身》:“故非我而当者,吾师也。” 声明:本文系转载,由赵庚白原创发布于新浪博客,转载请联系原作者。赵先生博客地址:http://blog.sina.com.cn/u/52917060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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