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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下经】《执象易注》第45卦•萃卦初六爻:有孚不终,乃乱乃萃。若号,一握为笑,勿恤,往无咎。

初六:有孚不终,乃乱乃萃。若号,一握为笑,勿恤,往无咎。 象曰:乃乱乃萃,其志乱也。 【注解】:孚,诚信,艮之笃实也。真实无妄,始终不息,表里不杂,谓之诚;徇物无违,四端百行,必以其实,谓之信。不终,无果。《左传·僖公十六年》曰:“明年齐有乱,君将得诸侯而不终。”上乃字,虚字也。下乃字,犹汝也。《书》曰:“而康而色。”亦然也。若,顺从,坤顺巽从也。《尔雅·释名》曰:“若,顺也。”号,命令,巽也。握,短小,于时为短,于物为小,艮之手也。笑,欣喜,变震。恤,忧虑。兑为悦,故勿恤。往,震也。志,心之所向,巽也。 【玩辞】:有孚信而不能善其终,其志乱萃。顺上之命,则握手之间破涕为笑。不必忧虑,前往无咎。初与四应,本有情以相孚者也。然初应四,遇二三为滞,应而不能合,又居萃之始,相孚犹浅,是有孚而不终也。若号,顺九四之命,待九四之应也。乃乱,心之乱也。乃萃,阴之聚也。乃乱乃萃,群阴之萃,聚而无主也。四应初,应而能合,则御萃之权,当在四也。是故初顺四之命,一握为笑,是以勿恤其行而往无咎也。 【观象】:初六动变,坤之震,车水马龙,萃之盛也。兄长之,母养之,众归之,民往之,何恤之有?是以往无咎也。参卦曰复,一阳下复,朋来乃萃,南郊祭天,配享祖考,荐角握之牛,所以求于阳也。一握为笑,发明「用大牲吉」之辞,以居萃之初,孚不续终故,是以荐大牲以推其诚也。号,神祇或祭品之名,古有六号之称。《周礼·春官·大宗伯》曰:“大宗伯祀大神,诏大号。”贾公彦疏:“大号,神号。” 《礼记·王制》曰:“祭天地之牛,角茧栗;宗庙之牛,角握;宾客之牛,角尺。”郑玄注:“握谓长不出肤。”一握者,《汉书·郊祭志》所谓“先祖先妣用牲一”是也。「若号,一握为笑」,当祭祀之辞,实臆测之事,存此说,待有学之士雅正之。萃之随,将欲萃而众聚,将欲行而民从,出门交有功,是以往无咎而勿恤之也。《诗·文王有声》云:“自西自东,自南自北,无思不服。”是出门之功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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