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易经网

【周易上经】《执象易注》第23卦•剥卦初六爻:剥床以足,蔑贞凶。

初六:剥床以足,蔑贞凶。 【玩辞】:剥及床足,床体失正,凶。剥床及足,剥自下始,渐至于身,正道消亡,其凶可知也。艮家也,坤国也,故剥卦多取宅中之物。床,上之藉下以安者也。庐,下之藉上以安者也。床,古时坐具。 《说文》:“床,安身之坐者。” 《释名》云:“床,装也,所以自装载也。”《广雅》云:“栖,谓之床。”蔑,灭也。《国语·周语》曰:“而蔑杀其民人。”韦昭注:“蔑,犹灭也。” 【观象】:剥,观象也;复返本也。剥而复,君子观复知常,而不妄作也。《淮南子》曰:“食者,民之本也。民者,国之本也。国者,君之本也。”剥之颐,君子务本,所以厚下也。《书》曰:“民惟邦本,本固邦宁。”当此也。 象曰:剥床以足,以灭下也。 【疏传】:剥床及足,始消于下。
完整内容需VIP查看开通VIP查阅
付费内容
售价:51 积分

登录注册购买

这里是自定义内容,请在【用户中心配置 - 销售配置 - 普通付费内容 - 未登录提示】修改

发表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说点什么吧~

付费内容
售价:51 积分

登录注册购买

这里是自定义内容,请在【用户中心配置 - 销售配置 - 普通付费内容 - 未登录提示】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