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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下经】第32卦-恒卦䷟雷风恒卦(巽下震上)-(明)胡广等敕纂《周易传义大全•卷十二》

恒卦(雷风恒卦)【震宫三世卦|震上:错巽综艮-先天:东北-后天:东方|巽下:错震综兑|先天:西南|后天:东南|天位:太阴|人位:太阳|地位:少阳】 【周易下经】第32卦-恆卦䷟雷风恆卦(巽下震上)-(明)胡廣等敕纂《周易傳義大全•卷十二》 傳:恒序卦:夫婦之道,不可以不久也,故受之以恒。恒,久也。咸,夫婦之道。夫婦【一有之道字】終身不【一有可字】變者也,故咸之後受之以恒也。咸,少男在少女之下,以男下女,是男女交感之義。恒,長男在長女之上,男尊女卑,夫婦居室之常道也。論交感之情,則少爲親切。論尊卑之序,則長當謹正。故兌艮爲咸,而震巽爲恒也。男在女上,男動於外,女順於内,人理之常,故爲恒也。又剛上柔下,雷風相與,巽而動,剛柔相應,皆恒之義也。 ○程子曰:咸、恒,體用也。體用无先後。 ○節齋蔡氏曰:上篇首乾、坤,言天地氣化之道。下篇首咸、恒,言男女形化之道。氣形之分,雖有兩端,究其所自,則一原耳。形化即氣化也,使形化或息,則氣化復作矣。積土之草木,聚水之蟲魚,皆自然而生者也。 ○孫氏曰:咸以男下女,以成其家。既成其家,不可以不正也。猶君先下臣,以成其國。既成其國,不可以不治也。故恒以二長相與,因見正家之道。 ○隆山李氏曰:易中諸卦,大率皆以兩兩相從,而合兩爲一,隂陽相等,則其爲用可以至於久大。不爾,偏隂偏陽,造化將无所寄其作用矣。然以巽遇艮,而隂老陽少,則爲蠱。以兑遇震,而陽老隂少,則爲歸妹。不若咸少男少女之相配,恒長男長女之相匹,隂陽之氣,等而无差,此其所以爲下經之首歟。 【原文】恆卦䷟卦辞: 恆,亨,无咎,利貞,利有攸往。 傳:恒者,常久也。恒之道可以亨通,恒而能亨,乃无咎也。恒而不可以亨,非可恒之道也,爲有咎矣。如君子之恒於善,可恒之道也。小人恒於惡,失可恒之道也。恒所以能亨,由貞正也,故云利貞。夫所謂恒,謂可恒久之道,非守一隅而不知變也,故利於有往。唯其有往,故能恒也。一定則不能常矣。又常久之道,何往不利。《本義》恒,常久也。爲卦震剛在上,巽柔在下,震雷巽風,二物相與,巽順震動,爲巽而動。二體六爻,隂陽相應,四者皆理之常,故爲恒。其占爲能久於其道,則亨而无咎。然又必利於守貞,則乃爲得所常久之道,而利有所往也。 ○中溪張氏曰:恒,常久也。恒字左旁從立心,右旁從一日,乃立心如一日也。男上女下,男尊女卑,長男居外,長女居内,乃居室之恒,故爲恒也。恒而能久,有亨之理,亨則无咎,而利於貞正,利有攸往也。 ○進齋徐氏曰:聞之師曰:恒有二義,有不易之恒,有不已之恒。利貞者,不易之恒也。利有攸往者,不已之恒也。合而言之,乃常道也。倚於一偏,則非道矣。 ○雲峯胡氏曰:乾坤氣化之始,故曰元亨利貞。咸恒形化之始,故曰亨而不言元。然咸亨不以正,徒爲人欲之感。恒亨不以正,亦非天理之常也。故皆以利貞戒之。 【原文】恆卦䷟彖传: 彖曰:恆,久也。 傳:恒者,長久之義也。 ○朱子曰:恒是箇一條物事,徹頭徹尾,不是尋常字。古字作恆,其說象一隻船兩頭靠岸,可見徹頭徹尾。 【原文】剛上而柔下,雷風相與,巽而動,剛柔皆應,恆。 傳:卦才有此四者,成恒之義也。剛上而柔下,謂乾之初上居於四,坤之初【一作四】下居於初,剛爻上而柔爻下也。二爻易處則成震巽,震上巽下,亦剛上而柔下也。剛處上而柔居下,乃恒道也。雷風相與,雷震則風?二者相須,交助其勢,故云相與,乃其常也。巽而動,下巽順,上震動,爲以巽而動。天地造化,恒久不已者,順動而已。巽而動,常久之道也。動而不順,豈能常也。剛柔皆應,【一有恒字】一卦剛柔之爻皆相應,剛柔相應,理之常也。此四者,恒之道也,卦所以為恒也。 雙湖胡氏曰:剛上柔下,乾坤交而雷風相與矣。巽而後動,卦體成而剛柔皆應矣。此名卦所以有取於恒也。 ○兼山郭氏曰:剛上柔下,剛柔之常也。雷風相與,二氣之常也。剛柔皆應,交感之常也。 ○童溪王氏曰:恒之六爻,剛柔皆應,自初至上,三剛三柔,各居相應之地,理之常也。 ○中溪張氏曰:不能體常者,不可以盡變。不能盡變者,不可以體常。天地所以能常久者,以其能盡變也。經曰:易窮則變,變則通,通則久,久而无弊者,其變之謂乎。知柔上剛下者爲變,則知剛上柔下者爲常矣。知震雷暴風爲變,則知雷風相與爲常矣。 《本義》:以卦體、卦象、卦德釋卦名義。或以卦變言剛上柔下之義,曰:恒自豐來,剛上居二,柔下居初也。亦通。 ○雲峯胡氏曰:咸以卦體、卦德、卦象釋卦辭,恒亦疊是三者,僅以釋卦名義。蓋咸之感者易知,恒之所以爲久者未易知也。 【原文】恆,亨,无咎,利貞,久於其道也。 傳:恒之道,可致亨而无過咎。但所恒宜得其正,失正則非可恒之道也,故曰久於其道。其道,可恒之正道也。不恒其德,與恒於不正,皆不能亨而有咎也。 ○雲峯胡氏曰:咸、恒皆言利貞,咸止而說即是貞,恒巽而動,動未必貞也,故彖詳焉。 【原文】天地之道,恆久而不已也。 傳:天地之所以不已,蓋有恒久之道,人能恒於可恒之道,則合天地之理也。《本義》:恒固能亨且无咎矣,然必利於正,乃爲久於其道,不正則久非其道矣,天地之道所以長久,亦以正而已矣。 ○朱子曰:正便能久,天地之道,恒久而不已,這箇只是說久。 ○雙湖胡氏曰:亨无咎者,以其利在於貞也,恒久之大者,莫如天地,天地之道,亦貞觀而已,卦自乾坤交,故以天地言也。 【原文】利有攸往,終則有始也。 傳:天下【一作地】。之理,未有不動而能恒者也。動則終而復始,所以恒而不窮。凡天地所生之物,雖山

【周易下经】第32卦-恒卦䷟雷风恒卦(巽下震上)-(明)胡广等敕纂《周易传义大全•卷十二》,卦,第1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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