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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卦-同人䷌天火同人-(清)连斗山撰《周易辨画》

天火同人 地位:少阴|人位:老阳|天位:老阳|错卦:地水师|综卦:火天大有|交互卦:天风姤 【周易上经】第13卦-同人䷌天火同人(离下乾上)-(清)連斗山撰《周易辨畫•卷八》 周易辨畫卷八 潁川連斗山撰 同人:䷌【离下乾上】 同人于野,亨,利涉大川,利君子貞。 上乾下離,天火相同,此不過偶舉一象耳。究之羲圖,乾本位南,文圖離亦位南,二卦本同方也。乾為天,離為日,日麗於天,二卦又同體也,皆同義也。其名同人者何?乾以五為主,五為人位,離以二為主,二亦為人位。卦惟五與二應,餘爻皆不應,故曰同人。然人之相同,易出於私意,同於朝則相逐於功名,同於家則相昵於恩愛,惟同於野則天高地廣,畛域所不設,亦意見所不生,空空洞洞,彼此居无求之地,乃為人心之大同耳。易筌曰:人目所望,地連天際處為野【卦中上三爻為天,二與初爻為地,三五又互乾為天,天之下,地之上,中又有天,此天地相連,野之象也】。六二正當其處,九五下而應之,故為同人于野。人之同人果能如是,推之四海而遥,安有不亨通者?然不特論其常,即臨大患,當大難,人所疑畏而不前者,我以此同於人,人亦必以此同於我,雖大川之險,涉之而亦无不利【離中虚,有舟象,上坎體,有川象,離坎相合,有涉之象】。但人之相同,亦有不正而幸而亨利者,而乾五則不然。盖乾五中正,君子也,以已之中正同二之中正,君子之正道也,故與人同者又利於此。不然,雖同滿天下,皆是比黨之私,非于野之公也,安能處常而亨,處變而利哉? 彖曰:同人,柔得位得中而應乎乾,曰同人。同人曰:同人于野,亨,利涉大川,乾行也。文明以健,中正而應,君子正也。唯君子為能通天下之志。 此卦五剛一柔,以柔為主,本與大有相錯相綜,其在大有雖中而未正,今在此卦得正而仍得中【得位得中從此來,不然則不得言得】,而又能以中正應中正【乾獨指五言,故止言中正】。雖曰以隂從陽,隂陽不同而同此中,以下從上,上下不同而同此正,同德同心,故名曰同人。顧同人之名既取於六二,則宜即二以明其義【有此一層,下意乃明】。乃同人,卦辭【同人曰三字非衍文】。又曰同人于野,亨,利涉大川,何也?盖同人之義非一柔所能盡,卦辭所云乃言乾行於下,五同於二也。盖乾為天德,以天德而行,始能同人于野,往无不通而亨,行无不得而利也。而至於利君子貞,則卦德卦體皆見之。内文明而能察於理,外剛健而能勇於義,中焉而无偏黨,正焉而无邪曲,皆君子之正道也。唯此君子之正道為能與天下之志通,盖天下之志不同而同此心,同此理即同此正也。此君子之正所以為利,而卦辭必歸之五也【君子謂五,二旁通坎為志,居乾之下,故曰通天下之志。惟君子為能者,言唯五之乾健能之,六二則不能也。此卦名雖屬於二,而卦義必屬於五,末句數虛字直貫全傳,不獨繳歸利字而已】。 象曰:天與火,同人;君子以類族辨物。 此卦上乾下離,應曰天下有火。或曰火在天下,乃曰天與火,一與字便含有同字意。盖卦中同人,是言五同於二,此言天與火,見得是天同於火也。卦所以名同人,君子觀同人之象,欲與人同,如天之无不覆【上乾象】。當先使人異,如火之无不照【下離象】。如善惡邪正,人各有族也,使不知其族,何以與之同?是非得失,物各有分也,使不知其物,何以與之同?君子知之,於以類其族,使善惡邪正之不淆;辨其物,使是非得失之不爽。夫然後我之所同於人者,不致誤於同;而人之不為我同者,亦將共勉於同矣。此君子合一世為大同之道也。 初九,同人于門,无咎。 二五人位相應,故為同人。他爻非人非應,皆不得為同人,故三四不言同人。初與上言同人者,初之同人謂六二言同人之始,上之同人謂九五言同人之終,皆一正一反,合兩爻以明一爻也。人之與人相同者,内而家人,外而國人,獨門為之限耳。同人于門内則為私暱,同人于門外則為公溥。盖門以外,則東西南北唯其所之,厚薄親疎唯其所遇,當同者同之,不當同者則不同也。今六二為九五,所同之人當相同之初,即以已之中正應五之中正,既无私暱,斯无偏黨,所謂同人于門也,于門故无咎也【于門者,于門外也,故象傳加出字以明之。初爻變艮為門闕,於全卦為遯,出門之象也】。 象曰:出門同人,又誰咎也? 爻辭同人謂二,以五所同之人言。此同人謂同於人,言二出門同於五也。无咎加誰字,指三與四言。二、五之同,乃其正應,三不得而咎其私,四不得而咎其黨也。 六二,同人于宗,吝。 卦之所以名為同人者,以二五之相應也。觀彖傳曰柔得位得中而應乎乾,曰同人文明以健,中正而應,君子正也,所以美六二者至矣。何於爻辭反以其應五而譏之?即曰同人貴于野,應五則為狹,於理誠通。第思于野者,初非曠然蕩然,一无所應,如墨子之兼愛也,祇視乎其應之正與不正耳。如其正也,雖同止一二人,而不失為公溥。如其不正,雖同盡千萬人,而亦謂之苟合。二與五既中正矣,其相應也,亦何至於吝哉?特以人之相同,有公即有私,故於初爻既予其公,於此爻復虞其或私。若曰同人于門,固无咎矣。設使不于門而于宗,則近昵於私恩,而遠違於公義【宗者,一家之謂。自初至五,互得家人,而二適當中饋之位,故取此象】。揆之君子之貞,豈不可吝乎?然則于門誠當勉,于宗亦不可不戒也。 象曰:同人于宗,吝道也。 君子之所以同人者,以其至公无私也。若使于宗,則祇是一家之人,私情之合耳。揆諸君子之貞,亦可羞矣,是取吝之道也。此六二於相同之初,所為于門耳。 九三:伏戎于莽,升其高陵,三歲不興【莽,莫黨切】。 九三居卦之中,亦欲同於人者也。但過剛不中,二非其應,徒以其近,

第13卦-同人䷌天火同人-(清)连斗山撰《周易辨画》,卦,第1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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