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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卦-坎卦䷜坎卦为水-(清)陈法撰《易笺》

坎为水卦 地位:少阳|人位:老阴|天位:少阳|错卦:离为火|综卦:离为火|交互卦:山雷颐坎卦:䷜【坎下坎上】 習坎,有孚,維心亨,行有尚。彖曰:習坎,重險也。水流而不盈,行險而不失其信。維心亨,乃以剛中也;行有尚,往有功也。天險不可升也,地險山川丘陵也,王公設險以守其國,險之時用大矣哉。 象曰:水洊至,習坎。君子以常德行,習教事。 初六:習坎,入于坎窞,凶。 象曰:習坎入坎,失道凶也。 九二:坎,有險,求小得。 象曰:求小得,未出中也。 六三:來之坎坎,險且枕,入于坎窞,勿用。 象曰:來之坎坎,終无功也。 **:樽酒,簋貳,用缶,納約自牖,終无咎。 象曰:樽酒簋貳,剛柔際也。 九五:坎不盈,祗既平,无咎。 象曰:坎不盈,中未大也。 上六:係用徽纆,寘于叢棘,三歲不得,凶。 象曰:上六失道,凶三歲也。 是卦當先明坎險之義,然後彖爻之義可得而推。一陽陷於二隂之中,其義為險陷,其象為水。故以人之涉險而言,則坎即險也。以水而言,則水之流於坎中,如車馬之行乎周道,乃其常耳。如以坎為險,則必以出坎為出險。夫水不由地中行,而泛濫於两涯,所謂横流,孟子以為險阻。且其在坎中者,終未出險也。惟其坎之中復有坎焉,歷高下而不平,遇坎窞而有險,水行其中,奔注激湧,洄漩曲折,而不能舒暢,故曰習坎。曰坎窞,曰坎有險,曰坎坎,皆其義也。水流而不盈,習坎也。習為重坎,其象也。其流於坎之中,日日如是,亦習坎也。故五曰坎不盈,而傳以為中未大,大則盈,盈則平,平則出坎矣。若謂止則盈,流則不盈,夫流,水之常也,安得為行險乎?夫所謂盈者,滿而非溢也。水之入於坎窞也,弱而不盈耳。故水愈小,則其流愈急。若大而盈,則出乎坎窞之上,而其流乃平,紆餘容與,向之激湧洄漩之狀,皆不可得而見,是為出乎險也,非以水不在坎中為出險也。易之取象如此,明乎此,則彖爻之義明矣。文王彖詞只言人事,蓋示人以處坎之道也。習坎,熟習於坎也。有孚者,中實之象。人之更歷險阻,安於義命,有孚誠而无妄念,則泰然自得。身雖處險,而其胷中无非天理之周流,无有滯礙,豈不亨乎?如舜說諸人歷試諸艱,動心忍性,增益其所不能是也。行有尚,言以此中實之心矢之為行,雖未能出險,而忠信篤敬,不改其度,其行為可嘉尚也。行險而不失其信,水在坎中,日日如是,如人之處險,身安於寓,行安於節,飲食起居,不失其常。惟其有剛中之德,心存誠敬,故險夷一致,不為境累也。往有功以此而濟險難,雖蠻貊之邦行矣,祗於既平,終當出險。天地王公就險而推言其時,用傳例也。 初六,習坎,入於坎窞。統全卦而言,上一坎,下又一坎,故曰習坎。初六又在坎之下,故曰入於坎窞。初才弱位卑,陷之深,宜其凶也。 傳曰:失道凶也。初六隂柔,柔則易溺於物欲,而所處又不中不正,或乾沒於權勢,或貪淫於貨色,䧟溺其心,以危其身,如人之行路,迷於正道而墮乎陷阱也,不亦悲乎!夫失道而後凶,然則世自有坦途,而人之自入於險者多也。九二彖以全卦而論,為有孚,心亨,為剛中。爻以其位言,則一陽陷於二隂之中,又處重坎,是為坎之中又有險也。他爻以柔處險,二以剛中處險,雖不能大有所為,而此剛中之德為天理人情之所不能外,隨身調度,亦不至困窮,非必妄有所求也。如日用飲食,豈能无所營為,聊以自沾潤耳。 傳曰:未出中也。出乎險中,則大得矣。三處重坎之間,來則内有坎,之則外有坎,枕人之所安也。險且枕,則逼近於坎,寢處不寜矣。两坎夾之,不得動移,動即入於坎窞。處險陷之中,日履危機,故戒之以勿用。三與初同在下卦,故皆曰坎窞。三在下卦之上,有求出於坎之意,然處重坎之間,其時未可,惟安於義命而不可妄動也,傳故曰終无功也。**以柔處柔,又得其正,有斂抑安静之象,故於此爻備言處坎之道。夫處險而驕侈,妄自表暴,禍之招也。樽酒、簋貳、用缶,將其朴誠也。約亦信也,險之時未可逕情直遂,曉以正論,納約自牖,委曲以通其情愫也。如是則情意可通,而終无咎矣。簋貳絶句,爻傳已明。傳曰剛柔際也,與解辭同。卦互解,剛柔之情相交際而不睽隔,處重坎之中,亦將有可解之機也。坎多言飲酒,如需、如困、如未濟是也。六十四卦惟坎離剛柔之爻最為停勻,而坎互離,中虚而明,其立之有樽缶之象,其横之有簋象,其懸之有牖象,離又為大腹缶象。缶,土器,亦朴誠也,不必錯綜而已具也。九五雖有剛中之德,而陷於二隂之中,如水之流於坎中,未能盈而出於坎也。然在上卦祇於既平,則出乎坎矣。傳曰中未大也,五在上,雖異於二之小得,而陷於二隂,未能大也,大則盈而平矣。然則何時而平乎?文王卦位,坎在北,為冬水枯落之時,盈虚消息,天道之循環,君子惟静以俟之而已。觀聖賢所以處坎與困者,惟盡其誠敬義命,自安而已,非有權謀術數為出坎濟困之妙用也,是即處困與坎之道也。然君子之於險,與小人不同,君子不幸而處險,命也,命則安之。小人之行險,失道也,失道則非正命矣,初、上、二隂是也。上處險之終,然於卦有未出坎之象,於爻之隂柔亦未有濟坎之才,則終於險而已。如物之糾纒膠葛而不可解,蔽翳牽制而不得出,為陷溺之深也,非失道而何以如是?係用徽纆,寘于叢棘,以全卦之象,言二陽在四隂之中也。 傳曰:凶,三歲也。至三歲之久,能自反於道,其能動而出於險乎?爻之言三年者二,既、未濟也。三歲者三,豐也,困也,坎也,皆坎離,或互坎離,日月成歲也。離數三,豐與既、未濟皆主離言,困、坎皆以一陽爻之數而言,此卦與困爻雖隂,一則陽陷於隂,一則隂揜乎陽,故皆主陽而言。 水洊至,習坎。君

第29卦-坎卦䷜坎卦为水-(清)陈法撰《易笺》,卦,第1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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