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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五:贞疾,恒不死。
《象传》曰:六五贞疾,乘刚也;恒不死,中未亡也。
“贞疾”者,痼疾,谓不可愈之疾也。上下耽逸乐,即“贞疾”之症。此爻柔中而居尊位,信任九四,九四阳刚得权,众皆归之,六五柔弱之君,受制于专权之臣,欲豫而不能自由,战兢恐惧,中心凛凛,常如痼疾之在身,故曰“贞疾”。疾者豫之反也,《书·金滕》曰,“王有疾,不豫”是也。顾六五虽阴柔,其得君位者,贞也,其受制于下者,疾也,虽失权,其位未亡,故曰“恒不死”。《孝经》曰,“天子有诤臣七人,虽无道,不失其天下”,此之谓也。夫升平之久,人主恒耽逸豫,非以刚暴失势,必以柔懦失权。势孤于上,权移于下,虽未遽亡,而国事日非,为人君者,安可不戒哉!《象传》曰“中未亡也”,盖为四所逼,心恒有疾,幸而得中,故未亡,然曰“未亡”,亦几几乎将至于亡矣,危矣哉!
按:六二与六五,并贞者也。贞者不志于利,故不言豫,然其所以贞不同,故六二得吉,六五得疾。六二本不屑从四,可则进,否则退,故吉;六五以阴居阳,力不能以制四,而心甚疑忌之,故其贞适足为疾而已。贞虽为疾,其中之所守未亡,故“恒不死”,可知居贞之可恃也。
【占】 问时运:知其人本尊贵,因素性柔弱,不能自振。
○ 问商业:其基业甚好,因用人不当,钱财落他人之手,几致亏耗。
○ 问家宅:恐被借居者侵占,业主反不得自主。
○ 问战征:以偏将擅权,主帅失威,虽未丧师,亦幸免也。
○ 问疾病:是带病延年之症。
○ 问六甲:生男,必有病。
○ 问失物:可得。
【例】 相识之富豪某,请占其气运,筮得《豫》之《萃》。
断曰:此卦就一家而论,有家产殷富之象。九四一阳擅权,上下五阴皆应之,如一家之中,旧管家统辖家政,主人居虚位而已。今足下为海内屈指富豪,承累世之旧业,专任一能事管家,统辖事务,主人不得自主,而反受其所制,虽豫乐而不能自由,其状恰如宿疾在身,心甚怏快。幸守此祖宗遗规,不致陨坠,谓之“贞疾,恒不死”。
【例】 明治二十八年十月以来,余横滨本宅侍女,年四十五,罹疾几至危笃,医师多言不治。筮得《豫》之《萃》。
断曰:《豫》者雷出地奋之象,在人为得春阳之气,精神尚能透发,未至衰亡。此疾虽危重,尚不至死。但快愈之后,不能强健如故,犹可延其余喘也,谓之“贞疾恒不死,中未亡也”。后果得快复,今(三十二年)尚存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