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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卦-离卦䷝离卦为火-(清)陈法撰《易笺》

离卦(离卦为火)【离宫上世卦|离上:错坎综离-先天:东方-后天:南方|离下:错坎综离|先天:东方|后天:南方|天位:少阴|人位:太阳|地位:少阴】离卦:䷝【离下离上】 離,利貞,亨,畜牝牛,吉。 彖曰:離,麗也。日月麗乎天,百穀草木麗乎土,重明以麗乎正,乃化成天下【叶】。柔麗乎中正,故亨,是以畜牝牛吉也。 象曰:明兩作,離,大人以繼明照于四方。 初九:履錯然,敬之,无咎。 象曰:履錯之敬,以辟咎也。 六二:黃離,元吉。 象曰:黃離元吉,得中道也。 九三:日昃之離,不鼓缶而歌,則大耋之嗟,凶。 象曰:日昃之離,何可久【叶】也。 九四:突如其來如,焚如,死如,棄如。 象曰:突如其來如,无所容也。 六五:出涕沱若,戚嗟若,吉。 象曰:六五之吉,離王公也。 上九:王用出征,有嘉折首,獲匪其醜,无咎。 象曰:王用出征,以正邦也。 離者,麗也。凡天下之物,惟虚則明,然虚必麗於實,而後其明有所附著。離以一隂麗於二陽,故為明為麗。日月得天而能久照,氣之相麗也;百穀草木之生於土,形之相麗也;其枝莖花葉有自然之文采,亦明也。離為夏,夏為禮,文明之象,以人事而言。恭敬和樂之情,尊卑上下之等,麗之於人倫日用,服物采章,如離之重明,炳然蔚然。其天經地義之大,如日月之昭垂於上;儀文度數之詳,如草木之森列於下。无本不立,无文不行,三千三百,皆本乎天理人情之正,自然而不容已。故小大由之,彛倫攸叙,風移而俗易矣,所謂化成天下也。柔麗乎中正,以二五而言,釋彖之利貞,亨也。化成天下,已釋畜牝牛之吉,是以二字言所以化成之故。夫以人情之囂然而不相下也,自先王制之為禮,文生於情,藹然以相接,秩然而不可踰,則雖強暴之人,皆有以潜消其亢厲之氣,使之恊於天則之安静,其囂陵之俗,共適於淳和之化。周之尚文也,以柔道馴服天下,使之揖讓周旋,拳跽登降而已,時靡有争矣。如牝牛之馴服,非畜牝牛吉乎?自先王之禮教廢,而列國以力争矣。重明以麗乎正,以聖人文明之治而言。柔麗乎中正,以天下服從其化而言。離為隂卦,故為牝牛。或曰:離言文明,不同於賁耶?曰:賁有離象,故亦曰化成天下。然推廣言之耳,賁火在山下,其明之所及者僅矣。若夫重明以麗乎正,則文質兼備,先王制作之盛,禮之全體也。 卦有數義,彖爻或各取其一。離之德明也,爻象麗也。卦象為日為王,彖取明與麗,爻取日與王。爻之初九,日之晨,事之始也。履所以行也,事之雜然而相投者,皆待吾而决其行止。初九明體而才剛,不患不明,不患不斷,恐其自恃而輕事,則不能无失,故戒之以敬。專一敬慎,則雖事物紛繁,而處之各當其理,而无失矣。敬其明之本歟? 傳曰:以辟咎也。當繁劇之任,不求其有功,先求其无過,无過則有功矣。在下言履,在上言首,卦有履之象。中虚也,二離二履也。爻互半離,皆履也。初統全卦而言也,故曰履。錯然上下,内外往來,皆履也。二得中得正,所謂柔麗乎中正也。以文而言,為文質得中;以明而言,則精明藏於渾厚,何吉如之?傳故曰得中道也。黄亦中色,離以日言,初為日初,二為日中,則三為日昃矣。其曰日昃之離,凡光之垂盡而明之昏者,皆是也。或鼓缶而歌,或大耋之嗟,蓋悲人生之幾何,嘆去日之已多也。夫人之血氣以時而衰,神智則无時而衰,一夕尚存,此志不容少,故武公耄而好學,稱為睿聖。如九三者,其志衰矣,明之將息也,不亦凶乎?離中虚,有缶之象,中互兑,口互巽,亦兑之反,不仰而歌,則俯而嗟矣。九四以火而言,上下皆火,互巽,風在火下,两坎相繼則險愈深,两離相繼則熾愈甚。坎險猶可出也,火之突發不可遏也,是以有死棄之凶也。觀五之象曰王公,上言王用出征,離為君象,此爻亦以世變而言。夫天無二日,民無二王,隂疑於陽,尚至相戰,况两離乎?前明既息,後明忽興,其更變交接之際,必有驅除之人,或大難驟臨,或變起倉卒,焚如死棄之悲所不免也。傳曰无所容也,言其剛暴也,不然何其凶之遂至於是也?五之出涕戚嗟,道之窮也,而反為吉,何也?曰後明以繼前明也,繼之不善,四已當之,而五適承其後,焚如死棄之悲觸曰惨傷,故國黍離,銅駝荆棘,小雅之怨悱,有呼天而无可如何者矣。夫人心偷肆則亡憂,晋元之江左偏安,宋高之湖山晏衎,所以終不能再窺中原。五以柔君尊,承乘皆剛,雖一時未得有為,然柔而得中,悲憂如是,則必能感奮發,側身修行,殷憂啟聖,夏后之光復故物,宣王之中興周室,繼離照於前不難矣,豈不吉乎?傳以五為君位,離又君象,故以王公言,他人徒悲戚而已。王公則有撥亂反正之權,謂離照之當繼作也,所以吉也。上離為目,互兑為澤,詩曰憂心如焚,又曰泣涕如雨,所云三軍雨泣,亦擬諸其形容耳。下互巽為覆兑,為戚嗟,上六所謂王,即六五之王公也。日之升自下而上,爻至上九而離體全,有繼離出照之象,故曰王。陽剛明體,由其憂勤惕厲,故能基命宥密,克勝君師之任,永清四海。蓋自虞夏而後,繼離之世,師旅征伐,皆所不免。出征以正邦也,兼弱攻昧,取亂侮亡,致天之罰,而非黷武。故曰有嘉首,即離也;明夷之大首,亦離也。一離興於上,則一離滅於下,折首也。上下皆離,疑其為同類也,而非也。太陽出則爝火熄,真人出則後夫凶,湯武革命,則獨夫受首,匪其醜也。詩言獲醜,以彼之類而言;此言匪醜,以己之類而言。舊說以為脅從罔治,文義牽強重複。且辭旧象繫,有是象乃有是辭,非泛設也。離為戈兵火烈,有出征之象。卦之六爻,義皆相承,两坎相繼為習,坎為重險,兩離迭興,兩火並熾,亦變更之大者。初,日之出也;二,日之中也;三,日昃也。後明以

第30卦-离卦䷝离卦为火-(清)陈法撰《易笺》,天下,第1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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