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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庚白《直方周易》讼九四不克讼,复即命,渝安贞,吉。

【讼】九四 不克讼,复⑴即⑵命⑶,渝⑷安⑸贞⑹,吉。 【译】打完没有胜诉的官司,回归到原来的生活,精神得到解脱徐缓地回到正常轨道,吉祥如意。 注释: ⑴“复”回归,还原。《论语》:“言不可复也。”⑵“即”到。《史记·周本纪》:“武王至于周,自夜不寐。周公旦即王所,曰:‘曷为不寐?’”⑶“命”生活。李密《陈情表》:“母孙二人,更相为命。”⑷“渝”解,脱。扬雄《太玄经·格》:“次三,裳格鞶,钩渝。”⑸“安”徐缓。《史记·淮阴侯列传》:“骐骥之跼躅,不如驽马之安步。”⑹“贞”正。《尚书·禹贡》:“厥赋贞。”传:“正也。”【讼】九四 象曰 复即命,渝安贞;不失⑴也。 【译】象“回归到原来的生活,精神得到解脱徐缓地回到正常轨道,”不隐遁。 注释: ⑴“失” yi通“逸”。隐遁。《汉书•杜周传》:“贤俊失在岩穴,大臣怨于不以。” 声明:本文系转载,由赵庚白原创发布于新浪博客,转载请联系原作者。赵先生博客地址:http://blog.sina.com.cn/u/52917060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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