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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庚白《直方周易》剥六三剥之,无咎。

【剥】六三 剥之⑴,无咎。 【译】六三 受到侵蚀的部分脱落掉,没有灾害。 注释:⑴“之”指代事物。《列子·汤问》:“操蛇之神闻之,惧其不已也,告之于帝。”【剥】六三 象曰 剥之无咎,失⑴上下⑵也。 【译】象“受到侵蚀的部分脱落掉,没有灾害。”是说它已经失去了与上面和下面的连系,不能起坚固作用了。 注释:⑴“失”失掉,失去。《礼记·礼运》:“故人情不失。”注:“犹去也。”⑵“上下”高处和低处;上面和下面。《孟子·告子上》:“ 孟子曰:‘水信无分於东西,无分於上下乎?’”  声明:本文系转载,由赵庚白原创发布于新浪博客,转载请联系原作者。赵先生博客地址:http://blog.sina.com.cn/u/52917060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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