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剥】六三 剥之⑴,无咎。
【译】六三 受到侵蚀的部分脱落掉,没有灾害。
注释:⑴“之”指代事物。《列子·汤问》:“操蛇之神闻之,惧其不已也,告之于帝。”【剥】六三 象曰 剥之无咎,失⑴上下⑵也。
【译】象“受到侵蚀的部分脱落掉,没有灾害。”是说它已经失去了与上面和下面的连系,不能起坚固作用了。
注释:⑴“失”失掉,失去。《礼记·礼运》:“故人情不失。”注:“犹去也。”⑵“上下”高处和低处;上面和下面。《孟子·告子上》:“ 孟子曰:‘水信无分於东西,无分於上下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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