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坎】** 樽⑴酒簋⑵贰⑶,用⑷缶⑸,纳⑹约⑺自⑻牖⑼,终无咎。
【译】** 用樽饮酒,贰簋饭菜,使用瓦器盛装酒浆,接受被险阻拦阻在自己家中的现实,最终没有灾祸。
注释:⑴“樽”中国古代的盛酒器具。晋陶渊明《归去来兮辞》:“有酒盈樽。”
⑵“簋”盛食物器皿。《说文》:“簋,黍稷方器也。”
⑶“贰”数字二的大写。《左传·昭公十三年》:“贰偷之不暇。”。注:“不壹也。”
⑷“用”使用;任用。《诗经·大雅·公刘》:“执豕于牢,酌之用匏。”
⑸“缶”盛酒浆的瓦器。亦有用铜制造者。《礼记·礼器》:“五献之尊,门外缶、门内壶。”
⑹“纳”接纳(接受),容受。《左传·文公十六年》:“诸侯谁纳我?且既为人君,而又为人臣,不如死。”
⑺“约”阻止;拦阻。《战国策·燕策二》:“秦召燕王,燕王欲往。苏代约燕王……燕昭王不行。”
⑻“自”自己,自我。《诗经·小雅 ·节南山》:“不自为政,卒劳百姓。”
⑼“牖”借指“家”《汉语大字典》又如:牖下(家中)。《字源》故《老子》曰:凿户牖以为室。先言户,后言牖,弥文饰也。故者甫盖与父同声,故云甫声也。古者,一室一窗一户也。(室:家。)
【坎】** 象曰 樽酒簋贰,刚柔⑴际⑵也。
【译】象“用樽饮酒,贰簋饭菜,”这是夫妇接近的时候。
注释:⑴“刚柔”阴阳。《易·系词下》:“刚柔相推,变在其中矣。” 孔颖达疏:“刚柔即阴阳也。”《淮南子·精神训》:“刚柔相成,万物乃形。” 高诱注:“刚柔,阴阳也。” ( 阴阳:夫妇。《礼记·郊特牲》:“玄冕齐戒,鬼神阴阳也。”)⑵“际”至,接近。《淮南子·原道训》:“高不可际。”声明:本文系转载,由赵庚白原创发布于新浪博客,转载请联系原作者。赵先生博客地址:http://blog.sina.com.cn/u/5291706076
完整内容需VIP查看或开通VIP查阅
付费内容
请登录 或 注册购买
这里是自定义内容,请在【用户中心配置 - 销售配置 - 普通付费内容 - 未登录提示】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