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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下经】《执象易注》第53卦•渐卦**爻:鸿渐于木,或得其桷,无咎。

**:鸿渐于木,或得其桷,无咎。 象曰:或得其桷,顺以巽也。 【训诂】:或,艮也。得,艮也。桷,平柯,坎方巽木。《释名》云:“桷,确坚而直也。” 【玩辞】:鸿雁进于木,如遇到平直之枝,犹可安而无咎也。**阴柔,进据阳刚之上,九三上进,不能安处四下,故知四之处非安居之地,如鸿之进于木也。鸿趾连,不能握枝,故不棲于木也。苟能顺巽,上从九五,或可自安,犹鸿集木得桷也。阴柔居正,其顺也。巽承九五,亦其顺也。顺之又顺,故谓顺以巽也。 【观象】:鸿沐天河,则得其所也。敬渐于木,则难于栖也。舆或脱辐,败于行也。夫妻反目,失正室也。《诗经·召南》云:“窈窕淑女,君子好逑。”君子懿文德,后妃淑慎妇德,则无脱辐反目之忧也。渐之遁,良禽择木而栖,君子相时而动,位不我适,时不我与,则垂钓铜江,清介自守,庶几乎可也。《诗经·小雅》云:“鹤鸣于九皋,声闻于野。鱼潜在渊,或在于渚。乐彼之园,爰有树檀,其下维择。”鸿之渐木,不得鱼之乐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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