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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下经】《执象易注》第41卦•损卦上九爻:弗损益之,无咎,贞吉。利有攸往,得臣无家。

上九:弗损益之,无咎,贞吉。利有攸往,得臣无家。 象曰:弗损益之,大得志也。 【玩辞】:不损反益,无咎,正固吉祥。利有所往,得到臣民而无家人。居位之极,为主于损,下应六三,一人行则得其友,故无咎也。无假私欲,不损反益,正且吉也。乘五应三,利有攸往,大行其志也。利有攸往,行而得友也。得臣无家,公而忘私也。大得志,取信万民也。《诗·假乐》云:“之纲之纪,燕及朋友。百辟卿士,媚于天子。”谓一人行得其友也,友即臣也。 【注解】:臣,臣民,艮象乘坤,所以得臣而人心归往也。家,艮也,艮象化坤,所以无家而君临天下也。志,心之所向,坤也。 【观象】:上九动变,艮之坤,参卦曰剥,上九曰「硕果不食」,窒私欲也。「君子得舆」,万家一轨,无有远近之限也。《诗·北山》云:“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夫王者之道,贯三才,主万物,推恩及下,则世无遗民矣。损之临,知临天下,教思容保,君子之志也。彖曰「八月有凶」,当获之时,心有所求,所以凶也。「得臣无家」者,不耕获,不菑畬,窒其欲,则利有攸往,圣人美之至矣,诫之深矣。 【总论】:纵观损卦,阴阳相应,三阳施其损益,三阴受其损益,且施受皆倚其所应也。初九于四,酌损之,损其疾;九二于五,弗损益之,益之十朋之龟;上九于三,弗损益之,益之朋友之助。彖传所谓“损刚益柔,损下益上”,盖援易以为说,非六爻之本义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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