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九:壮于趾,征凶,有孚。
《象传》曰:壮于趾,其孚穷也。
初居《大壮》之始,在下卦之下,在下而动,故曰“壮于趾”;《震》为征,故曰“征”;迈征而往,有急起直追之势,无“视履考祥”之念,是以凶也,故曰“征凶。”“有孚”,《象传》曰“其孚穷也”,谓初虽与四应,初既穷其所往,四又隔远,无能为力也,故曰“其孚穷也”。
【占】 问战征:“壮于趾,征凶”,为孤军深入者戒也,有勇无谋,是以凶也。
○ 问营商:货财贩运,有不胫而走、不翼而飞之妙;然不度销路,而贸然而往,何能获利?故凶。
○ 问功名:初本在下,曰“趾”,则动亦在下,功名必卑。
○ 问家宅:“趾”,止也,此宅宜安止,不宜迁动,动则有凶。
○ 问婚姻:防女有足疾。“征凶,有孚”,谓虽有聘约,“其孚穷也”。
○ 问失物:此物已被足所践踏而坏。
○ 问六甲:生男。
【例】 友人某来,请占事业之成否,筮得《大壮》之《恒》。
断曰:初爻居《乾》之始,在内卦之下,是必发事谋始,机会未至,而足先欲动者,故有壮趾之象。足下占事业,而得《大壮》初爻,知足下志在速成,当谋划未详,经验未定,而贸然前进,不特无利,且有凶也,故曰“壮于趾,征凶,有孚”。“壮于趾,征凶”者,谓轻举而取失败;“有孚”者,谓徒有此约信也。此事须待时而动,缓图则吉,今乃仓猝求成,是以凶也。
友人不用此占,急遽兴业,遂致失策而倾家;后有人以资金三分之一,继承其业,反得大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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