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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高岛吞象《高岛断易》单爻注释|恒卦&8211;九二:悔亡。

九二:悔亡。 《象传》曰:九二悔亡,能久中也。 二爻以阳居阴,是失位也,失位故有悔;然二处《巽》之中,为《巽》之主,二与六五阴阳相应,以刚中之德,辅柔中之君,道既得中,又能持久,故曰“悔亡”。《象传》曰“能久中也”,谓可久之道,不外乎中,能“久于其道”,必能久于其中也。二爻能之,悔自亡矣。 【占】 问战征:营位失当,恐有后悔,惟宜居中不动,持久固守,可免祸也。 ○ 问营商:货物不得销路,致有耗败,宜历久待价,可得反本。 ○ 问功名:失其机会,反招灾害,待时而往,虽不成名,亦无尤也。 ○ 问家宅:此宅地位不当,居者不利。十年之后,宅运可转,方得无咎。 ○ 问婚姻:平平。 ○ 问六甲:女生。 【例】 某会社社长,来请占社运,筮得《恒》之《小过》。 断曰:此卦“雷风相与”,“刚柔皆应”,是会社之象也。卦名曰《恒》,业必以久而成也。今占得第二爻,二爻以阳居阴,未免位置不当,事有窒碍;足下躬膺社长,当以中正处之,保其恒久。守《巽》之贞,法《震》之往,历久不倦,而推行尽利,其道乃亨,何悔之有? 社长闻之曰:该社自开业以来,多不能如意,今得此占,自当恒久不已,以图远大之业。后此会社,果得盛大。 【例】 明治二十六年二月,北海道炭矿铁道会社支配人植村登三郎来曰:余从事社务有年,事务多端,深恐力弱才微,不胜其任,思欲改就官职,犹豫未决,幸请一筮。筮得《恒》之《小过》。 断曰:《巽》下《震》上,《巽》为薪,有煤炭之象,《巽》又为商,为利,有会社之象;《震》为行、为奔,有铁道之象。今占得第二爻,九二《坎》爻,辰在子,上值虚,虚为北方列宿之中,故会社在北海道。二爻以阳居阴,为失位,故有悔,然足下既从事社务,必深识其中之利益,久于其道,自然精明练达,能振兴其业也。后植村氏得此占,益加勉励,不数月,至占重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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