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卦传-(明)胡廣等敕纂《周易傳義大全•卷二十四》
周易傳義大全卷二十四,明胡廣等撰說卦傳
○臨川吳氏曰:說卦者,備載卦位、卦德、卦象之說。蓋自昔有其說,意者如八索之書所載有若此者,而夫子筆削之以為傳爾。首章、次章則夫子總說聖人作易大意,以為說卦傳之發端也。
○雙湖胡氏曰:說卦首論幽贊於神明,而生蓍立卦以及伏羲、文王卦位不同;次論八卦之象甚備,其象多是夫子所自取,不盡同於先聖。漢儒以來千五百餘年,未能勘破此義,以為夫子只是檃括前聖所取之象,求之於經又不同,是以言象者多牽合傅會而不得其說。愚嘗謂數聖人取象各有不同,故說卦言象,求之於經不盡合。蓋夫子自取之象為多,不必盡同於先聖。若分文王、周公之易各自求之,則坦然明白矣。
說卦傳●第一章
昔者聖人之作易也,幽贊於神明而生蓍,
【音尸】
○程子曰:幽贊於神明而生蓍,用蓍以求卦,非謂有蓍而後畫卦。
《本義》:幽贊神明,猶言贊化育。
○龜筴傳曰:天下和平,王道得,而蓍莖長丈,其叢生滿百莖。
○朱子曰:能贊化育,和氣充塞,所以能出這物。
○生蓍,便是大衍之數五十,如何恰限生出百莖物事,教人做蓍用?到那參天兩地,方是取數處。
○問:生蓍,按《本義》引龜筴傳蓍生滿百莖為證。某謂生字似只當與下面立卦立字、生爻生字同例看。所謂生蓍者,猶言立蓍而用之耳,未知是否?曰:卦爻是人所畫,蓍是天地所生,不可作一例說。兼以立蓍而用之為生蓍,亦不成文理。
○陸氏德明曰:說文云:蓍,蒿屬,生千歲三百莖,易以為數。天子九尺,諸侯七尺,大夫五尺,士三尺。毛詩草木疏云:似藾蕭,青色,科生。
○建安丘氏曰:蓍,神草,所以用筮而求卦者。贊神明,猶言贊化育。言聖人作易,幽則贊於神明而生蓍,以為筮卦之用。蓍草生,則易之數有所托,而易之用行矣。
○楊氏曰:天地生蓍之靈也,固可以揲而成卦,衍而為數。不有聖人幽贊於神明,則混同於區宇之間,與凡草木俱腐爾。神明之道,何自而通乎?
參天兩地而倚數,
【參七南反】。
《本義》:天圓地方,圓者一而圍三,三各一奇,故參天而為三;方者一而圍四,四合二偶,故兩地而為二。數皆倚此而起,故揲蓍三變之末,其餘三奇則三三而九,三偶則三二而六,兩二一三則為七,兩三一二則為八。
○朱子曰:參天兩地而倚數,此在揲蓍上說。參者元是箇三數底物事,自家從而參之;兩者元是箇兩數底物事,自家從而兩之。雖然,却只是說得箇參兩,未見得成何數。倚數云者,似把幾件物事挨放這裏,如已有三數,更把箇三數倚在這邊成六,又把箇三數倚在此成九,兩亦如之。
○問:參天兩地,舊說以為五生數中,天三地兩,不知其說如何?曰:此只是三天二地,不見參兩之意。參天者,參之以三;兩地者,兩之以二也。以方圓而言,則七八九六之數,都自此而起。問:以方圓而言參兩,如天之圓徑一,則以圍三而參之;地之方徑一,則以圍四而兩之否?曰:然。
○參天兩地而倚數,一箇天參之為三,一箇地兩之為二,三三為九,三二為六,兩其二一,其三為七,兩其三一,其二為八,二老為隂陽,二少為剛柔,參不是三之數,是无往參焉之參。
○倚數,倚是靠在那裏,且如先得箇三,又得箇三,只成六,更得箇三,方成九,若得箇二,却成八,恁地倚得數出來。有人說參作三,謂一三五,兩謂二四一。三五固是天數,二四固是地數,然而這却是積數,不是倚數。
○問參天兩地而倚數。曰:天圓得數之三,地方得數之四,一畫中有三畫,參之則為九,此天數也。陽道常饒,隂道常乏,地之數不能為三,止於兩而已。三而兩之為六,故六為坤。
○一箇天參之則三,一箇地兩之則二,數便從此起。此與大衍之數五十,各自說一箇道理,不須合來看。然要合也,合得一箇三,一箇二成五,衍之則成十,便是五十。
○瓜山潘氏曰:蓍數卦爻,易之粗也。道德性命,易之妙也。參天兩地,謂五也。數數者必以五,雖窮乎十百千萬,必以五數之,所以倚數也。
○建安丘氏曰:天,陽也,陽象奇,奇一畫中實,得三分參天之數。地,隂也,隂象偶,偶一畫中虚,此陽闕一分,而得二分兩地之數。倚,依也,言卦畫之數依此而起也。故三奇為乾,則三其參天之數而為九,是為老陽。三偶為坤,則三其兩地之數而為六,是謂老隂。二奇一偶為巽離兌,則二參一兩而為八,是謂少隂。二偶一奇為震坎艮,則二兩一參而為七,是謂少陽。因七八九六之數,以定隂陽老少之畫,此立卦生爻之本也。
觀變於隂陽而立卦,發揮於剛柔而生爻。
《或問》:觀變於隂陽而立卦,是就蓍上數觀否?
○朱子曰:恐只是就隂陽上觀,未用說到蓍數處。
○觀變於隂陽,且統說道有幾畫隂,幾畫陽,成箇甚卦。發揮剛柔,却是就七八九六上說。初間做這卦時,未䁱得是變與不變,及至發揮出剛柔了,方知這是老隂少隂,那是老陽少陽。
○問:既有卦則有爻矣,先言卦而後言爻,何也?曰:自作易言之,則有爻而後有卦,此却似自後人觀聖人作易而言。方其立卦時,只見是卦,及細别之,則有六爻。又問:隂陽剛柔一也,而别言之,何也?曰:觀變於隂陽,近於造化而言;發揮剛柔,近於人事而言。且如泰卦,以卦言之,只見得小往大來、隂陽消長之意,爻裏面便有包荒之類。
○誠齋楊氏曰:數既形矣,卦斯立焉。聖人因其變之或九或七而為陽,因其變之或六或八而為隂,變至十有八而卦成焉。聖人无與也,特觀其變而立之爾,故曰觀變於隂陽而立卦。卦既立矣,爻斯生焉。聖人因其數之陽而發明其為爻之剛,因其數之隂而發明其為爻之柔。聖人无與也,特發揮之爾,故曰發揮於剛柔而生爻。
○節齋蔡氏曰:變即十有八變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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