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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邦復著《易經明道錄》繁體版:第十三章:下經第三十二卦_恒卦:雷風恒卦(巽下震上)
恒:亨,無咎,利貞,利有攸往。
│象:恒綜鹹。男上女下,男動乎外,女順乎內,人理之常,故恒而久。
│震=長男,巽=長女,上下有序,上下卦皆互應有感。
│釋:恒亨通,所以無咎。但應有恒於正,始有所成。
│彖:恒,久也,剛上而柔下。雷風相與,巽而動,剛柔皆應,恒。
│象:上震為陽剛,主動。下巽為陰柔,主順。
│釋:上動下隨,天地之道,能同天地之道,故恒久。
│象:雷風,恒,君子以立不易方。
│註:方--大中至正之理。
│釋:君子應堅持正道,持之以恆。
恒卦初六:
初六:浚恒,貞凶。無攸利。
爻:(應),(比)承。
通:本爻變為乾,重卦為大壯。〔大者壯也,剛以動,故壯。〕
註:浚--深。
象:陰居陽位,與四相應,兩者皆不正。又陰柔小人,初時弱智,不宜守恆。
釋:立場未明,愈堅持愈凶,不利也。
恒卦九二:
九二:悔亡。
爻:(位)中,(應),(比)據。
通:本爻變為艮,重卦為小過。〔飛鳥遺之音,不宜上,宜下。〕
象:陽居陰位。爻不正,幸得中,且與六五正應。
釋:保持正常,無悔。
恒卦九三:
九三:不恒其德,或承之羞,貞吝。
爻:(位),(應)。
通:本爻變為坎,重卦為解。〔險以動,動而免乎險。〕
象:巽=進退不果,改節之象。變坎=狐疑,亦改節之象。
三陽爻雖居陽位,但上應上六,風從雷變=不恒其德之象。
釋:其德不能堅守,中途變節,雖正亦吝。
恒卦九四:
九四:田無禽。
爻:(應),(比)扶。
通:本爻變為坤,重卦為升。〔巽而順,剛中而應。〕
象:應爻為地,震=大塗,故象田(師、小過與本卦大象同,皆有禽象)。
應爻陰虛=無禽之象。九四不得其位,所應不實,故一無所獲。
釋:徒勞無功。
恒卦六五:
六五:恒其德,貞,婦人吉,夫子凶。
爻:(位)中,(應),(比)乘。
通:本爻變為兌,重卦為大過。〔大者過也。〕
象:爻變為兌=少女、妾。婦人以順從為正。
六五應九二,若以婦守恆於夫,是吉。若以六五為君,守恆於下屬則凶。
釋:恒守其德為正,然應符合身份及責任。
恒卦上六:
上六:振恒,凶。
爻:(位),(應)。
通:本爻變為離,重卦為鼎。〔聖人亨以享上帝,而大亨以養聖賢。〕
象:陰居極位,時機不宜,不識時務之象。
六居恒之極,在震之終,陰爻又難以自主,有不能守、或所守皆不能常之象。
釋:經常妄動躁進,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