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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邦復著《易經明道錄》繁體版:第九章:上經第十四卦_大有:火天大有(乾下離上)
大有:元亨。
│象:大有綜同人。
│釋:盛大豐有,大亨。
│彖:大有,柔得尊位,而上下應之,曰大有。其德剛健而文明,應乎天而時行。
│象:柔得尊位,六五也,一陰尊而五陽應之。火在天上,其大而有德也。
│釋:柔能克剛,賴其仁德也。其德受之於天,時機已至而順行。
│象:火在天上,大有,君子以遏惡揚善,順天休命。
│釋:君子宜止惡掖善,順行天命。
大有初九:
初九:無交害,匪咎。艱則無咎。
爻:(位)。
通:本爻變為巽,重卦為鼎。〔聖人亨以享上帝,而大亨以養聖賢。〕
象:上卦離=戈兵,九四對初九=對壘,幸初爻去離尚遠,無害之象。
釋:大有之初,難免血氣方剛,守艱則無咎。
大有九二:
九二:大車以載,有攸往無咎。
爻:(位)中,(應)。
通:本爻變為離,重卦為離。〔重明以乎正,乃化成天下。〕
象:乾錯坤=大車。離錯坎=滿載之象。
二變中爻=股,巽錯震=足。股足震動=有攸往之象。
六五柔弱主政,九二陽剛如大車之任重道遠,雖逾越本分,無咎。
釋:任重道遠,可以有所作為,無咎。
大有九三:
九三:公用亨於天子,小人弗克。
爻:(位)。
通:本爻變為兌,重卦為睽。〔二女同居,其志不同行。〕
註:公用亨於天子,小人弗克--諸侯之功高,享受有如天子,小人則不可。
象:九三=下卦之天位,陽爻稱公,乃諸侯之象。
六五得上下輔佐,天子也,公侯有所得必進奉天子,小人不克之象。
釋:君子可獲上寵,小人則不得。
大有九四:
九四:匪其彭,無咎。
爻:(比)扶。
通:本爻變為艮,重卦為大畜。〔日新其德,剛上而尚賢。〕
註:彭--鼓聲。出鋒頭的機會,或謂盛多之貌。
九四不得其位,未能大展雄聲,幸有自知之明,比扶柔順之君。
釋:不喧賓奪主,無咎。
大有六五:
六五:厥孚交如,威如吉。
爻:(位)中,(應),(比)承乘。
通:本爻變為乾,重卦為乾。〔天道之本然,人事之當然。〕
註:厥孚交如--下從乎上,上信於下。威如--有威嚴之狀。
象:大有之世,君仁臣賢,誠信之極,惟君道貴剛,過柔則危,當有威嚴。
釋:下誠上信,應有威嚴,吉。
大有上九:
上九:自天祐之,吉無不利。
爻:(比)據。
通:本爻變為震,重卦為大壯。〔大者壯也,剛以動,故壯。〕
釋:上得天心,吉無不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