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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邦復著《易經明道錄》繁體版:第三章:象徵符號

本書之立場,是先假定《易經》的卦、爻辭正確,並根據其遊戲規則,以求瞭解其設計的原理。至於此原理是否有調整、增訂的必要,端視今後的印証而定。在初步的分析下,我個人認為《易經》之卦、爻辭,是根據蔔筮例証,取其已經應驗之事為代表。 古人重視蔔筮,舉凡祭祀、田牧、征伐、婚喪等事,無不先蔔筮而後決之。《周禮》春官宗伯:「凡蔔筮,既事則系幣以比其命,歲終則計其占中之與否」。因此,大量的資料記錄,必然是卦、爻辭的參考依據。 蔔與筮原有別,「蔔」盛行於夏商,是將龜、獸骨處理後,觀察其所呈之「兆」象,以判斷吉凶。<周禮春官太蔔>:「太蔔掌三兆之法,一曰玉兆,二曰瓦兆,三曰原兆。 其經兆之體皆百有二十,其頌皆千有二百」。由此可知,當時已經有大量之文字資料,記載各種蔔兆的結果。 文王演易,重八卦為六十四卦(因連山、歸藏失傳,學者鹹信係文王演六十四卦,但既然曾有連山、歸藏,且沿用數百年之久,不可能僅有八卦而已),每卦有六爻,並作卦、爻辭,選用蓍草,制訂筮占之法。因有別於蔔,故稱筮。及後蔔漸漸衰微,蔔筮遂通指筮而言。 由於卦爻有限,而事物的變化無盡,故而以少馭多,以簡代繁是唯一可行的辦法。儘管聖哲有著超人的智慧,但是在兩千多年前,一般人的觀念尚未十分成熟,除了利用蔔筮已經証實的案例,作為卦爻的說明外,很難想像出其他更有效、以簡代繁的策略。因此,最合理的推測便是,當時文王所作的爻辭,一定參考甚至採用了一些占例,以象徵該一事件模式。 這種占例的象徵,皆保存在經文中,謂之為「象」。要瞭解「為什麼《易經》要這樣說」?就必須用「象」來說明卦、爻辭,才能看出該種排列組合的原筮記錄。時至今日,《易經》仍然有相當程度的應用價值,這表示卦、爻辭的原作者,對於象徵符號應用的成功。然而為了發揮易道的實用性,吾人在理解之餘,尚有必要大量而有系統地,重新加以整理,使之趨於完善。 下文之「象」,係錄自<易經說卦傳>第十一章,來註之象徵概念,皆出於此。卦名 卦象 卦德 身體 身份 形狀 物質 顏色 植物 動物 現象 物件 效應 其他乾 天 健 首 君父 圜 金玉 大赤 木果 馬冰 寒 老馬、瘠馬、駁馬、良馬坤 地 順 腹 母 方 布釜 黑牛 吝嗇 大輿 眾 均、文、柄、子母牛震 雷 動 足 長子玄黃 竹葦 龍 決躁 大塗善鳴之馬、馵足、的顙、蕃鮮、反生稼巽 風 入 股 長女 高長白雞 進退 繩直 不果 臭、寡髮、廣顙、近利市三倍、工坎 水 陷 耳 中男 弓輪 血 赤 堅木 豕 亟心 溝瀆 隱伏 多眚、心病、耳痛、月、盜、矯輮、加憂離 火 麗 目 中女 大腹槁木 雉甲胄 戈兵 日、電、蚌、鱉、龜蟹艮 山 止 手指 少男小石果蓏 狗鼠門闕閽寺、徑路、黔喙、堅節木兌 澤 悅 口舌 少女 毀折羊附決 妾、巫、  剛鹵地 [/erphpdow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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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書之立場,是先假定《易經》的卦、爻辭正確,並根據其遊戲規則,以求瞭解其設計的原理。至於此原理是否有調整、增訂的必要,端視今後的印証而定。在初步的分析下,我個人認為《易經》之卦、爻辭,是根據蔔筮例証,取其已經應驗之事為代表。

古人重視蔔筮,舉凡祭祀、田牧、征伐、婚喪等事,無不先蔔筮而後決之。《周禮》春官宗伯:「凡蔔筮,既事則系幣以比其命,歲終則計其占中之與否」。因此,大量的資料記錄,必然是卦、爻辭的參考依據。

蔔與筮原有別,「蔔」盛行於夏商,是將龜、獸骨處理後,觀察其所呈之「兆」象,以判斷吉凶。<周禮春官太蔔>:「太蔔掌三兆之法,一曰玉兆,二曰瓦兆,三曰原兆。

其經兆之體皆百有二十,其頌皆千有二百」。由此可知,當時已經有大量之文字資料,記載各種蔔兆的結果。

文王演易,重八卦為六十四卦(因連山、歸藏失傳,學者鹹信係文王演六十四卦,但既然曾有連山、歸藏,且沿用數百年之久,不可能僅有八卦而已),每卦有六爻,並作卦、爻辭,選用蓍草,制訂筮占之法。因有別於蔔,故稱筮。及後蔔漸漸衰微,蔔筮遂通指筮而言。

由於卦爻有限,而事物的變化無盡,故而以少馭多,以簡代繁是唯一可行的辦法。儘管聖哲有著超人的智慧,但是在兩千多年前,一般人的觀念尚未十分成熟,除了利用蔔筮已經証實的案例,作為卦爻的說明外,很難想像出其他更有效、以簡代繁的策略。因此,最合理的推測便是,當時文王所作的爻辭,一定參考甚至採用了一些占例,以象徵該一事件模式。

這種占例的象徵,皆保存在經文中,謂之為「象」。要瞭解「為什麼《易經》要這樣說」?就必須用「象」來說明卦、爻辭,才能看出該種排列組合的原筮記錄。時至今日,《易經》仍然有相當程度的應用價值,這表示卦、爻辭的原作者,對於象徵符號應用的成功。然而為了發揮易道的實用性,吾人在理解之餘,尚有必要大量而有系統地,重新加以整理,使之趨於完善。

下文之「象」,係錄自<易經說卦傳>第十一章,來註之象徵概念,皆出於此。

卦名 卦象 卦德 身體 身份 形狀 物質 顏色 植物 動物 現象 物件 效應 其他
君父 金玉 大赤 木果 老馬、瘠馬、駁馬、良馬
布釜 吝嗇 大輿 均、文、柄、子母牛
長子 玄黃 竹葦 決躁 大塗 善鳴之馬、馵足、的顙、蕃鮮、反生稼
長女 高長 進退 繩直 不果 臭、寡髮、廣顙、近利市三倍、工
中男 弓輪 堅木 亟心 溝瀆 隱伏 多眚、心病、耳痛、月、盜、矯輮、加憂
中女 大腹 槁木 甲胄 戈兵 日、電、蚌、鱉、龜蟹
手指 少男 小石 果蓏 狗鼠 門闕 閽寺、徑路、黔喙、堅節木
口舌 少女 毀折 附決 妾、巫、  剛鹵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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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人重視蔔筮,舉凡祭祀、田牧、征伐、婚喪等事,無不先蔔筮而後決之。《周禮》春官宗伯:「凡蔔筮,既事則系幣以比其命,歲終則計其占中之與否」。因此,大量的資料記錄,必然是卦、爻辭的參考依據。

蔔與筮原有別,「蔔」盛行於夏商,是將龜、獸骨處理後,觀察其所呈之「兆」象,以判斷吉凶。<周禮春官太蔔>:「太蔔掌三兆之法,一曰玉兆,二曰瓦兆,三曰原兆。

其經兆之體皆百有二十,其頌皆千有二百」。由此可知,當時已經有大量之文字資料,記載各種蔔兆的結果。

文王演易,重八卦為六十四卦(因連山、歸藏失傳,學者鹹信係文王演六十四卦,但既然曾有連山、歸藏,且沿用數百年之久,不可能僅有八卦而已),每卦有六爻,並作卦、爻辭,選用蓍草,制訂筮占之法。因有別於蔔,故稱筮。及後蔔漸漸衰微,蔔筮遂通指筮而言。

由於卦爻有限,而事物的變化無盡,故而以少馭多,以簡代繁是唯一可行的辦法。儘管聖哲有著超人的智慧,但是在兩千多年前,一般人的觀念尚未十分成熟,除了利用蔔筮已經証實的案例,作為卦爻的說明外,很難想像出其他更有效、以簡代繁的策略。因此,最合理的推測便是,當時文王所作的爻辭,一定參考甚至採用了一些占例,以象徵該一事件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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卦名 卦象 卦德 身體 身份 形狀 物質 顏色 植物 動物 現象 物件 效應 其他
君父 金玉 大赤 木果 老馬、瘠馬、駁馬、良馬
布釜 吝嗇 大輿 均、文、柄、子母牛
長子 玄黃 竹葦 決躁 大塗 善鳴之馬、馵足、的顙、蕃鮮、反生稼
長女 高長 進退 繩直 不果 臭、寡髮、廣顙、近利市三倍、工
中男 弓輪 堅木 亟心 溝瀆 隱伏 多眚、心病、耳痛、月、盜、矯輮、加憂
中女 大腹 槁木 甲胄 戈兵 日、電、蚌、鱉、龜蟹
手指 少男 小石 果蓏 狗鼠 門闕 閽寺、徑路、黔喙、堅節木
口舌 少女 毀折 附決 妾、巫、  剛鹵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