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风蛊卦 地位:少阳|人位:少阴|天位:少阴|错卦:泽雷随|综卦:泽雷随|交互卦:雷泽归妹
【周易上经】第18卦-蛊卦䷑山风蛊卦(巽下艮上)-(清)沈起元撰《周易孔義集說•卷五》
䷑【巽下艮上】
中爻兌震。
蠱。元亨,利涉大川。先甲三日,後甲三日。彖傳蠱,剛上而柔下,巽而止,蠱。蠱元亨,而天下治也。利涉大川,往有事也。先甲三日,後甲三日,終則有始,天行也。
《程傳》:蠱之義,壞亂也。在文為蟲皿,皿之有蟲,蠱壞之義。左氏傳云:風落山,女惑男。以長女下于少男,亂其情也。風遇山而囘,物皆撓亂,是為有事之象。
○焦氏曰:巽而止,巽而不為因循,至壞也。壞而復,使大通而天下治者,幹事之效也。
○《本義》:蠱,壞極而有事也。其卦艮剛居上,巽柔居下,上下不交,下卑巽而上苟止,故為蠱。蠱壞之極,亂當復治,故其占為元亨,而利涉大川。
○俞石澗曰:動而飭之,則壞者可復完。甲,指互震而言。震,動也。震,東方之卦,東方屬甲。
○梁孟敬曰:止當矯以奮發,巽當矯以剛果,故利涉大川。
○邵二泉曰:治蠱曰蠱,猶治亂曰亂。治荒曰荒,故蠱為有事。
○來矣鮮曰:利涉大川者,中爻震木,在兌澤之上也。
○易外蠱元亨者,言木雖蠱中尚有元,能治之則可亨也。卦以初上變而不成乾坤,是父母之蠱也。變乾為巽,以柔居剛,變坤為艮,以剛居柔,皆失其位。幹者,震男之事,處乎乾坤之中,先甲三日而幹父之蠱,後甲三日而幹母之蠱,使乾之始者復其始,坤之終者復其終,以成父母之泰,而應天之行。
按:先甲後甲三日,夫子以終則有始釋之。巽爻辭先庚後庚三日,周公以无初有終釋之,義自可尋。乃諸說紛紛,都未允慊。俞氏以互震為甲,互兌為庚,似矣。而以甲為始,以庚為更,尚沿舊說。而以三日為震之三爻,則于先後二字尚欠分曉。易外推父母之義為獨得,而于先甲後甲三日之義未有發明。夫先甲二句,正言治蠱之道。彖傳二句,所以釋先三後三之義也。蓋甲者,震也。雷動風行,散鬱起滯,木氣以行。震為長男,足以鼓少男之止,制長女之惑。飭蠱之用,于是乎在,聖人之所亟取也。文王卦圖,先震三位為乾,後震三位為坤。乾為父,坤為母。乾為大始,坤為大終。蠱之為蠱,既從乾坤失位而成,故幹蠱皆幹父母之蠱。父母之蠱,唯長子有幹蠱之責,猶天地之蠱,唯大君有斡旋之力。文王指出先甲三、後甲三,示以幹乾坤之蠱也。乾坤具終始之義,故傳以終則有始釋此二句。後甲為坤終也,先甲為乾始也,此所謂天行也。其不言震而言甲者,震德在木,故主木而言甲,爻辭所謂幹,皆從木而言也。震為甲木,巽為乙木,乙木蟲生而死,甲木蟲蝕猶生,以震飭巽,即以甲治乙,以剛振柔也。推之先庚後庚,例亦符合。蓋巽之為義,患其進退不果,柔順寡斷,重巽則隂之伏入尤甚,故于九五發之。制巽木者莫如兌金,兌在西為庚,先後云者,无初有終之義也。天之流行,震始而艮終,庚為兌位,先兌三位為巽,不及震之始,後兌三位為艮,適當艮之終,以兌金為用,則雖无初而克有終。所以不言兌而言庚者,兌有說體,說不足以制巽,故取兌之庚金以示義。上九喪其資斧,征凶,斧之金所以斷,九五中正,能用庚之斷而吉,上九巽極,失其兌之斷而凶,可見庚之為兑金而取其斷也无疑。
初六:幹父之蠱,有子,考无咎,厲終吉。
象傳:幹父之蠱,意承考也。
王輔嗣曰:處事之首,始見任者也。以柔巽之質,能承先軌,堪其任者也,故曰有子。當事之首,是以危也。能堪其事,故終吉。
○孔仲達曰:凡幹父事,不可一依父命,當量事制宜,以意承考而已。父沒稱考,若散而言之,生亦稱考。若康誥云大傷厥考心,是父在稱考。此避幹父之文,故變云考也。
○蘇子瞻曰:器久不用而蟲生之謂之蠱,人久宴溺而疾生之謂之蠱,天下久安无為而弊生之謂之蠱。蠱之災,非一日之故也,必世而後見,故爻皆以父子言之。及其微而幹之,初之任也。
○《本義》:幹,如木之幹,枝葉之所附而生者也。蠱者,前人已壞之緒,故諸爻皆有父母之象。子能幹之,則飭治而振起矣。初六,蠱未深而事易濟,故其占為有子則能治蠱,而考得无咎,然亦危矣。知危而能戒,則終吉也。
○呂東萊曰:意承考者,從父之意而已,譬如人君之繼志是也。祖宗之意,只欲天下安,我措置得天下安,便是承祖宗之意。
○沈守約曰:巽而為乾,本巽順之質,而行以剛健,子能幹父事之象。卦變大畜,能畜大而不散,其幹蠱之才乎!
○俞石澗曰:初六巽體之柔,力小任重,始雖危厲,而才柔志剛,終亦能幹。
○楊廷秀曰:前人已失而致蠱,未必无悔過之心。幹父之蠱,乃承考之意,而置之无過之地,此聖人以子之賢善歸之于父。
○華霞峯曰:意承考,先意承志,未成蠱而即救正之,俾其父无失德,所謂有子考无咎也。
○合訂乾為父,坤為母,自剛上柔下,而父母之道俱失矣。故六爻俱稱父母,不必指定某爻為某爻父,某爻為某爻母也。意承考,蠱者考,治蠱者考之意也。
九二:幹母之蠱,不可貞。
象傳:幹母之蠱,得中道也。
孔仲達曰:居内處中,是幹母事。婦人之性,難可全正,雖屈己剛,猶不失在中之道。
○蘇子瞻曰:隂之為性,安无事而惡有為,是以為蠱之深,而幹之尤難者。正之則傷愛,不正則傷義。二以陽居隂,有剛之實,而无用剛之迹,可以免矣。
○《程傳》:子之于母,在乎屈己下意,巽順將承,使之身正事治,而己若伸已。陽剛之道,矯拂傷恩,則所害大矣,故曰不可貞。
○張子處中用巽,以剛繫柔,得剛柔之中也。
○王童溪曰:二,隂位也,而屬内卦之中體。九,陽德也,而居内卦之中位。則以剛明之才,而幹庭内之事之象也。
○
完整内容需VIP查看或开通VIP查阅
付费内容
请登录 或 注册购买
这里是自定义内容,请在【用户中心配置 - 销售配置 - 普通付费内容 - 未登录提示】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