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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0卦-鼎卦䷱火风鼎卦-[宋]王宗传撰《童溪易传》

鼎卦(火风鼎卦)【离宫二世卦|离上:错坎综离-先天:东方-后天:南方|巽下:错震综兑|先天:西南|后天:东南|天位:少阴|人位:太阳|地位:少阳】 【周易下经】第50卦-鼎卦䷱火风鼎卦(巽下离上)-(宋)王宗傳撰《童溪易傳•卷二十二》 ䷱【巽下离上】 鼎,元吉亨。 彖曰:鼎,象也。以木巽火,亨飪也。聖人亨以享上帝,而大亨以養聖賢。巽而耳目聦明,柔進而上行,得中而應乎剛,是以元亨。 鼎也者,致潔以養人之具也,故鼎有新義。凡天下之事,所謂日用而日新者,必曰鼎新,以其致潔故也。序卦曰革物莫若鼎,雜卦曰鼎取新也是也。易也者,日用而日新之道也,故其卦有取於鼎焉。古者制器必取諸象,鼎之為卦也,實具鼎之象焉。故以全卦觀之,則分植乎下者,足也,初六是也;完實乎中者,腹也,二、三、四是也;對峙乎上者,耳也,六五是也;橫亘乎上者,鉉也,上九是也。夫物有足、有腹、有耳、有鉉,非鼎乎?故曰鼎象也。此以卦之六畫以言鼎之象也。以二體觀之,則巽為木也而在下,離為火也而在上,以木巽火而火出乎木,則又鼎之功用見矣,故曰以木巽火,亨飪也。此以離、巽二體言鼎之用也。夫鼎之為用至重也,天下莫不用之,然惟聖人為能極其用,故繼之曰聖人亨以享上帝,而大亨以養聖賢。蓋以是惟新之命而畀之聖人者,上帝也,故聖人必有以享之。然於享上帝必曰亨,而養聖賢則曰大亨云者, 孔氏疏義曰:享上帝,尚質特牲而已,故直言亨。聖賢既多,養須周徧,故亨上加大字也。 朱子發曰:以享上帝之心,推之以養聖賢,人有不樂盡其心者乎?其曰聖人亨以享上帝,而大亨以養聖賢,此又即鼎之用以言,惟聖人為能極其用也。巽而耳目聦明,柔進而上行,得中而應乎剛,是以元亨。此則即巽、離之用與六五之柔中以言,卦德之所以元亨也。夫鼎之為卦,巽下也,故有人君卑巽下賢之象。離上也,離為目,又六五鼎耳也,故有耳目聦明之象。夫人君能卑巽以下賢,則天下之賢孰不為吾用哉?故以天下之耳為耳,則其耳聦;以天下之目為目,則其目明。此所謂巽而耳目聦明也。夫人君之耳目既聦明矣,則以柔居尊位无愧也。故柔順之道,巽於下則為下賢,進於上則為六五,而且得中焉,以與九二剛中之賢居相應之地,此所謂柔進而上行,得中而應乎剛也。夫巽而耳目聦明,則巽之效也;柔進而上行,則柔之效也;得中而應乎剛,則中之效也。鼎之君具此三者,故卦德曰元吉亨,而 彖曰:是以元亨也。蓋謂之元亨,則吉在其中矣。河南曰:凡卦離上者,皆云柔進而上行,柔在下之物也,乃居尊位進而上行也。斯言也,不惑於卦變矣。 象曰:木上有火,鼎;君子以正位凝命。 李博士曰:木上有火,非鼎也,鼎之用也。猶之木上有水,非井也,井之功也。語井而不及功,語鼎而不及用,非觀象知意也。夫鼎之為器也,其形端正,其體鎭重,其用日新。故鼎之奠於此也,而木上之火亦凝然於此,而後亨飪之功見焉。君子之觀此象也,則亦正其位而已矣。其位既正,則命令遂於此而凝焉。如木火之凝然於鼎也,則造化之功亦於此見矣。蓋木火相資以成變化,有凝命之象。凝,聚也。中庸曰:苟不至德至道,不凝焉。予亦曰:苟不木火,鼎之用不凝焉。然則鼎之用不凝,則鼎也者,无用之器也。君子之位不凝,則位也者,亦豈非无用之器乎?故曰:語井而不及功,語鼎而不及用,非觀象知意也。 初六:鼎顚趾,利出否。得妾以其子,无咎。象曰:鼎顚趾,未悖也。利出否,以從貴也。 初,鼎之最下,趾之象也。鼎當致用之初也,傾而倒之,去其故穢,以取新潔,故曰顚趾。夫趾顚則鼎覆矣,此宜若非順道也。然時乎當顚也,則於理為未悖也。故穢者不去,則新入者亦穢矣,庸可以顚趾為嫌乎?故曰鼎顚趾未悖也。利出否以從貴也,其在人則棄不善以從善也。夫鼎趾之顚,不正者也。然出否以從貴,則雖顚未悖也。故又曰得妾以其子,无咎。蓋妾非正者也,猶之鼎之顚也。然而有子焉,則不正之咎可无也。何者?有可貴者在也。故夫善之出於不善也,君子不以尤前之不善也,而棄夫今日之善。若追其前日也而尤之,則殆非棄瑕録善之道也。蘇東坡曰:聖人之於人也,貴其身不問其所從,論其今不考其素,苟騂其角,犂牛之子可也。朱子發曰:得賤臣者,苟利於宗廟社稷,則或出於屠販奴隸、夷裔俘虜,不問其素可也。 九二:鼎有實,我仇有疾,不我能即,吉。象曰:鼎有實,愼所之也。我仇有疾,終无尤也。 九二以剛實居中,此鼎之有實而居中者也。夫受任而得中,則任无過分,而能有其實矣。否則必致滿溢之愆,如九四之覆餗,實何有焉?此君子所以貴於自謹也。故象曰:鼎有實,愼所之也。若九四不知自信,而有覆溢之愆,則所之之不愼故也。我仇,謂六五也。四繆當高位重任,而上比乎五,其得君亦既專矣。五欲下應以助二,而四實閒之,故曰:我仇有疾,不我能即。夫五之不我能即,則惟四之是即可知矣。此過分之任,莫大之責,不以加之二,而四實當之,故二也得以適當其分,而无過其實,而不失之也,故曰吉。而象曰:我仇有疾,終无尤也。夫五之有疾,乃所以為二之无尤,使二也不知愼其所之,而冒越以干五,則過分之尤,終亦有所不免矣,其能无尤矣乎? 王輔嗣曰:有實之鼎,不可復有所取;才任已極,不可復有所加。胡安定曰:鼎之實必有齊量,若過其盈溢,則有覆餗之凶。君子有才德,亦有分限,若職事過其才分,則亦有隳官之謗。 九三:鼎耳革,其行寒,雉膏不食。方雨,虧悔,終吉。象曰:鼎耳革,失其義也。 九二鼎實之得中也,九三則鼎實之將盈也,而又以陽居陽,其實充充然美且甘也,是故可食也。然君子能為可食,不能使人必食之,故

第50卦-鼎卦䷱火风鼎卦-[宋]王宗传撰《童溪易传》,卦,第1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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