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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卦-师卦䷆地水师卦-(清)李塨撰《周易传注》

师卦(地水师卦)【坎宫归魂卦|坤上:错乾综坤-先天:北方-后天:西南|坎下:错离综坎|先天:西方|后天:北方|天位:太阴|人位:太阴|地位:少阳】 ䷆【坎下坤上】 師:貞,丈人吉,无咎。 彖曰:師,衆也;貞,正也。能以衆正,可以王矣。剛中而應,行險而順,以此毒天下而民從之,吉,又何咎矣! 坤爲田土,爲國邑,而險即存乎其間,畫溝洫而藏兵衆,所謂師也。坤爲衆,水亦爲衆,而坤又爲輿,震爲車【左傳杜註】,坎爲弓,爲輪,皆象兵事。且以一陽統五陰,正古者五人爲伍,積而至于五旅,爲師之象。況二在坎爲中男,又互震而爲長男,儼然一丈人矣【鄭康成曰:丈人,長人之稱。 呂東萊曰:老成持重諳練之人】。陽剛得中,六五相應,出坎險而布坤順,則秉軍正以正衆,而衆因以正,是侮亂取亡,兼弱攻昧,以此毒天下而民從之也,于以王也何有? 象曰:地中有水,師;君子以容民畜衆。 容民畜衆,廣言不專指兵也。陸績曰:坎在坤内,故曰地中有水。師,衆也。地中衆者,莫過于水。 初六:師出以律,否臧凶。象曰:師出以律,失律凶也。 坎爲法律,否臧即失律也。在卦初,故言師出。左傳宣十二年知莊子曰:周易師之臨曰:師出以律,否臧凶。執事順成爲臧,【五陰爻皆坤爲順】。逆爲否,衆散爲弱,【師本五陰爲衆,今變其一,則衆散而弱】。川壅爲澤,【坎流水變爲兑,則壅而爲澤】。有律以如已也,【言衆各一心,律屈而從人】,故曰律。否臧且律竭也,【竭,敗也】。盈而以竭,夭且不整,【夭塞不流】,所以凶也。不行之謂臨,【澤在地下,不行之象】。有帥而不從,臨孰甚焉。【帥指九二】。此不揲蓍而即以之卦解爻辭,正所謂爻言乎變者也。《仲氏易》欲主推移,遂駁爻變,似與古人所言左矣。 九二,在師中,吉,无咎。王三錫命。象曰:在師中吉,承天寵也。王三錫命,懷萬邦也。 九二剛中主師,上承六五之寵,則如周禮一命受職,再命受服,三命受位者,无不錫之。何者?坤、坎爲衆,萬邦也,丈人得而萬邦安。錫主帥者,即所以懷萬邦也,豈有私焉? 六三:師或輿尸,凶。象曰:師或輿尸,大无功也。 《仲氏易》六三過中不當,乃乘剛而爲出師之佐,上下无應,此偏裨致敗之象也。坤、震、坎皆輿,而坤又爲迷爲死,全坤在前,震動致喪,將或敗而輿尸矣,有何功焉? **:師左次,无咎。象曰:左次无咎,未失常也。 春秋傳:三宿爲次。左次,退舍也。文事尚左,武事尚右。古陳圖:右在前,左在後,故以退後爲左次。兵法:知難而退,常道也。**陰柔得正,則猶能不失常道耳。 六五:田有禽,利執言,无咎。長子帥師,**輿尸,貞凶。象曰:長子帥師,以中行也。**輿尸,使不當也。 坤爲地,田也。蒐、苗、獮、狩,不外田中,故亦名曰田。坤又爲兕虎,禽也。【白虎通曰:禽者,鳥獸之總名】。田而有禽,是有獲也。夫田獵所以習兵,兵出无名,事乃不成,故利執言。【執言,聲其罪也】。无咎。【互兼畫。大震爲鼔,爲言】。然而師貴有名,尤貴擇將。使用相應之九二,則由全卦視之爲丈人,而自六五之君視之爲長子。【互震也】。坎智淵深,震勇奮起。《仲氏易》,出剛中之德以行,誠无咎矣。若誤以六三之互坤,同體而使之,則二旣長子,次之即**矣。少不更事,往而輒敗,雖師出有名,而正亦何濟?然則使人可不當哉!【虞氏曰:長子謂二,震長子也。**謂三,三體坎,震之弟,乾之子】。 上六:大君有命,開國承家,小人勿用。象曰:大君有命,以正功也;小人勿用,必亂邦也。 此用師已畢,論功行賞之候也。大君,謂六五也。開國,封諸侯也。承家,立都邑也。【干寶說】,或㭊土地,或定采食。丈人及其下偏裨,凡有功者皆正之。然而正之云者,不可吝,亦不可濫。彼失律輿尸之小人,斷宜勿用,用之則亂邦矣。《仲氏易》,以衆正而王之道如此。玩辭曰:初與四對,初出而四退也。二與五對,二將也,五君也。三與上對,三敗事,上成事也。以三處險極,上處順極也。六爻固各有象義,然數至五而周,位至五而尊。上爻結五之意者,亦多如此,上六之類也。

第7卦-师卦䷆地水师卦-(清)李塨撰《周易传注》,卦,第1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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