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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陳士元撰《易象鈎解》提要

【臣】等謹案: 易象鈎解四卷,明陳士元撰。士元字心叔,應城人,嘉靖甲辰進士,官至灤州知州。是編專闡經文取象之義,前有士元自序稱:朱晦菴、張南軒善談易者,皆謂互體、五行、納甲、飛伏之類,俱不可廢。蓋文、周彖爻,雖非後世緯數瑣碎,而道則無不冒焉。傳註者惟以虚元之旨例之,有遺論矣。其履卦註又曰:京房之學,授受有自。今之學,士大夫擯斥不取。使聖人不因卜筮而作易,惟欲立言垂訓,則畫卦揲蓍何為哉?朱子曰:易之取象,固必有所自來,而其為說,必已具于太卜之官。今不可復考,亦不可謂象為假設。然則京氏之學,安知非太卜所藏者耶?云云。 案:太卜之法,雖不可考,然《左傳》所載變爻、互體諸占,猶可以見其崖畧。漢易自田何以下無異說。孟喜六日七分之學,云出田王孫,而田王孫之徒以為非。焦贛直日用事之例云出孟喜,而孟喜之徒又以為非。劉向校書亦云惟京氏為異黨。漢書儒林傳源委秩然,可以覆按。京氏書雖多散佚,而易傳三卷猶存,其占法亦大概可考,與《左傳》所載迥殊。士元以京氏易當太卜所藏,殊為無據。且京氏之法絶不主象,引以為明象之證,亦失其真。然其謂易以卜筮為用,卜筮以象為宗,則深有合于作易之本旨。故所論雖或穿鑿,而犁然有當者為多,要勝於虚談名理、荒蔑古義者矣。是書每卷標目之下皆題歸雲别集,卷數自五十八至六十一,蓋當時編入全集,如李石方舟集收易互體之例。其序又稱往為彚解二卷,括其大凡。考明史《藝文志》載士元易象鈎解四卷、易象彚解二卷,則彚解亦發明象學者。今以未見其書,故不著録焉。 乾隆四十一年五月恭校上。 總纂官 【臣】紀昀 【臣】陸錫熊 【臣】孫士毅 總校官 【臣】陸費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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