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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下经】《执象易注》第52卦•艮卦初六爻:艮其趾,无咎,利永贞。

初六:艮其趾,无咎,利永贞。 象曰:艮其趾,未失正也。 【训诂】:趾,震也。《释名》曰:“趾,止也。言一进一止也。”永,长也,坎也。贞,正也。艮为始终,故利永贞也。 【玩辞】:止住脚趾,无咎,长期固守正道则利。居艮之初,能止动于始,故无咎也。以阴柔失正,恐其立心不能恒常故,又戒其利永贞。事之当止,又能止于始,未失义之正也。身未行,足先动,足未行,趾先动,艮其趾,则犹牿牛豮豕,能止其要也。艮其止,敬始守初也。利永贞,慎终追远也。《诗经·大雅》云:“靡不有初,鲜克有终。”则是利永贞之戒也。咸艮近取诸身,井鼎远取诸物,此四卦有以见圣人作易之法也。 【观象】:初六动变,艮之离,居于正,履于礼,慎而明,君子所以牧其心也。艮之贲,艮趾而贲趾,何也?艮其趾,敬于始也。贲其趾,合于礼也。《荀子》曰:“不学问,无正义,以富利为隆,是俗人者也。”是故君子不自弃也,艮其趾则居必正,贲其趾行必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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