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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上经】《执象易注》第4卦•蒙卦九二爻:包蒙吉,纳妇吉,子克家。

九二:包蒙吉,纳妇吉,子克家。 【玩辞】:包容蒙昧吉,取妻吉,子能治家。九二为蒙卦主,包容群阴,故曰「包蒙」,包众蒙而为之主也。以阳受阴,领袖群蒙,故曰「纳妇」,受众阴而为之归也。居下位而能任上事,犹子之能治其家,故曰「子克家」,以应五而言也。刚明居中,二五相应,是以「吉」也。克,胜任,取象艮之肩。《说文》:“克,肩也。” 《尔雅》:“克,能也。” 《诗经·齐风·南山》云:“伐柯如何,匪斧不克。”按:“克,能也。” 【观象】:坎性暗,坤象布,艮为手,下坎互坤上艮,是「包蒙」象也。九二动,坎之坤,水地亲比,坎类婚嫁,是「纳妇」象也。震为子,艮为家,震承艮,是「子克家」也。 象曰:子克家,刚柔接也。 【疏传】:子能治家,取二五刚柔交合之象。二五阴阳相应,乾辟坤,刚柔交,而生坎体,故曰「刚柔接」也。接:交合,取象二五相应。《说文》:“接,交也。”又《广雅》:“接,合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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