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五:恒其德,贞,妇人吉,夫子凶。
《象传》曰:妇人贞吉,从一而终也。夫子制义,从妇凶也。
六五居得尊位,为《恒》之主,下与九二相应。九二居《巽》,《巽》为妇,六五居《震》,《震》为夫。六五专守九二之应,贞一其德,贞则贞矣,为妇则吉,为夫凶也。不知五为《震》主,《震》为行,丈夫之志,当以义制事,推行尽利,以垂久之业,若第以从一为正,是妾妇之道也,孟子所谓“贱丈夫”者是也。《象传》曰“从一而终”,谓妇人之德,惟宜从一,故曰“贞吉”;夫“夫子制义”,谓丈夫之行,惟宜审义。义则不害于贞,贞则或伤其义,故曰“从妇凶也”。《象传》所云“贞吉”者,指妇人也;“利有攸往”者,指丈夫也。知夫此,而《恒》之道得矣。
【占】 问战征:古称军中有妇女,士气不扬,项羽之败,未始非虞姬累之也。行军宜凛之。
○ 问营商:商业宜随时变通,若拘泥执一,妇孺贪小之见,必无大利也。
○ 问功名:丈夫志在四方,前程远大,若徒贪恋闺房,伤身败名,凶莫大焉。
○ 问家宅:古云“牝鸡司晨,惟家之索”,是当深戒。
○ 问婚姻:女家占此则吉,男家占此则凶。
○ 问六甲:生男。
【例】 豪商某来,请占气运,筮得《恒》之《大过》。
断曰:足下久营商业,精明强干,余所素知。今占气运,得《恒》之五爻,五为《震》之主爻,《震》为从,故《象》曰“从妇凶”。夫女子小人,皆属阴象,商业之推行,权宜自主,不可听从人言,治家之道,亦不可偏听妇言。爻象之辞,垂诫深矣,足下宜凛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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