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二:比之自内,贞吉。
《象传》曰:比之自内,不自失也。
“自内”者,自心也。古称中心曰内,书多其例,如《大学》“诚于内必形乎外”之类是也。此爻为内卦之主,柔顺中正,与五为正应,能以中正之道相比者也。盖其抱道在躬,而不愿夫外,故曰“比之自内,贞吉”,若急于用世,出而求君,虽有其道,已自失矣。必其秉中正之德,贞固自守,以待上之下求,而斯出而相辅,如商汤之三聘伊尹,刘先主之三顾诸葛,斯谓“不自失也”。此爻之辞为士之抱道者劝,即为土之失身者戒。
【占】 问战征:士卒同心,上下一体,战无不克,故曰“比之自内,贞吉”。
○ 问功名:“内”,我也,以我有实学,足以感孚于人,所谓实至而名归也。吉。
○ 问营商:一店伙友,性情比洽,自然百为顺从。以此出而贸易,人皆信服,无不获利,故《象》曰人之自内,不自失也”。
○ 问疾病:“内”谓心腹也,凡病总宜心平气和。中藏通利,外邪自消,故吉。
○ 问六甲:生女。
○ 问婚姻:必是内亲重联姻,吉。
【例】 某县知事,将荣转某省,请占其气运及升迁。筮得《比》之《坎》。
断曰:此爻以柔顺中正之德,应九五刚健中正之主,阴阳相应,其吉可知。足下为某省次官,负任省中巨细之政务,与某大臣相辅为理者也。是足下为某大臣素所亲信,今又将转任某省,可期而俟也,故爻辞曰“比之自内,贞吉”。
未岁,某知事果荣转某省次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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