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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上经】第7卦-师卦䷆地水师卦(坎下坤上)-(宋)董楷撰《周易传义附录•卷二下》

师卦(地水师卦)【坎宫归魂卦|坤上:错乾综坤-先天:北方-后天:西南|坎下:错离综坎|先天:西方|后天:北方|天位:太阴|人位:太阴|地位:少阳】 【周易上经】第8卦-比卦䷇水地比卦(坤下坎上)-(宋)董楷撰《周易傳義附錄•卷三上》 周易傳義附録卷三上,宋董楷撰 上經 傳:比序卦:衆必有所比,故受之以比。比,親輔也【一作比。輔,比也。二作比,輔也】。人之類必相親輔,然後能安,故既有衆,則必有所比,比所以次師也。為卦上坎下坤,以二體言之,水在地上,物之相切比无間,莫如水之在地上,故為比也。又衆爻皆隂,獨五以陽剛居君位,衆所親附,而上亦親下,故為比也。 【原文】比卦䷇卦辞: 比,吉。原筮元永貞,无咎【比,毗志反,卦内並同】。 傳:比,吉道也。人相親比,自為吉道,故雜卦云:比樂師憂。人相親比,必有其道,苟非其道,則有悔咎,故必推原占決其可比者而比之。筮謂占決卜度,非謂以蓍龜也。所比得元永貞則无咎,元謂有君長之道,永謂可以常久,貞謂得正道。上之比下,必有此三者,下之從上,必求此三者,則无咎也。 【原文】不寧方來,後夫凶。 傳:人之不能自保其安寧,方且來求親比,得所比則能保其安。當其不寧之時,固宜汲汲以求比。若獨立自恃,求比之志不速而後,則雖夫亦凶矣。夫猶凶,况柔弱者乎?夫,剛立之稱。傳曰:子南夫也。又曰:是謂我非。夫凡生天地之間者,未有不相親比而能自存者也。雖剛強之至,未有能獨立者也。比之道由兩志相求,兩志不相求則睽矣。君懷撫其下,下親輔【一作附】於上,親戚朋友鄉黨皆然。故當上下合志以相從,苟无相求之意,則離而凶矣。大抵人情相求則合,相持則睽,相持相待莫先也。人之相親固有道,然而欲比之志,不可緩也。 《本義》比,親輔也。九五以陽剛居上之中,而得其正,上下五隂,比而從之,以一人而撫萬邦,以四海而仰一人之象。故筮者得之,則當為人所親輔。然必再筮以自審,有元善長永正固之德,然後可以當衆之歸而无咎。其未比而有所不安者,亦將皆來歸之。若又遲而後至,則此交已固,彼來已晚,而得凶矣。若欲比人,則亦以是而反觀之耳。 《朱氏•附録》:問:此卦大抵占得之多,是人君為人所比之象。曰:也不必拘。若三家村中推一箇人作頭首,也是為人所比也。須自審自家才德可為之否,所以原筮元永貞也。 ○筮字,說做占決亦不妨,然亦不必說定不是龜筮之筮。 ○問:不寧方來後夫凶?曰:别人自相比了,已既後於衆人,郤強要去比他,豈不為人所惡,是取凶也。 ○後夫,不必如伊川說。左傳齊崔卜娶妻卦云:入于其宫,不見其妻,凶。人以為凶。他云前夫,已當之矣。彼云前夫,則此云後夫,正是一樣語。陽便是夫,隂便是婦。 【原文】比卦䷇彖传: 彖曰:比,吉也。比,輔也,下順從也。 傳:比,吉也。比者,吉之道也。物相親比,乃吉道也。比,輔也。釋比之義。比者,相親輔也,下順從也。解卦所以為比也。五以陽居尊位,羣下順從,以親輔之,所以為比也。 《本義》:比,吉也。此三字疑衍文。比,輔也。下順,從也。此以卦體釋卦名義。 《朱子•附録》:比,吉也。也字羨,當云:比,吉。比,輔也。下順,從也。比,輔也。解比字。下順,從也。解吉字。按:王昭素謂多此也字,此即用其說,與《本義》皆疑而未定之辭。姑録于此,更詳之。 【原文】原筮元永貞,无咎,以剛中也。 傳:推原筮【一作占】決相比之道,得元永貞而後可以无咎。所謂元永貞,如五是也。以陽剛居中正,盡比道之善者也。以陽剛當尊位為君德,元也。居中得正,能永而貞也。卦辭本泛言比道,彖言元永貞者,九五以剛處中正是也。 【原文】不寧方來,上下應也。 傳:人之生,不能保其安寧,方且來求附比。民不能自保,故戴君以求寧。君不能獨立,故保民以為安。不寧而來比者,上下相應也。以聖人之公言之,固至誠求天下之比,以安民也。以後王之私言之,不求下民之附,則危亡至矣。故上下之志,必相應也。在卦言之,上下羣隂比於五,五比其衆,乃上下應也。 【原文】不後夫凶,其道窮也。 傳:衆必相比,而後能遂其生。天地之間,未有不相親比而能遂者也。若相從之志,不疾而後,則不能成比,雖夫亦凶矣。无所親比,困屈以致凶,窮之道也。 《本義》:亦以卦體釋卦辭。剛中,謂五上。下,謂五隂。朱子附録《程傳》云:以聖人之公言之,固至誠求天下之比以安民也。以後王之私言之,不求下民之附,則危亡至矣。蓋且得他畏危亡之禍,而求所以比附其民,猶勝於全不顧者,政此謂也。 【原文】比卦䷇象传: 【原文】象曰:地上有水,比。先王以建萬國,親諸侯。 傳:夫物相親比而无間者,莫如水在地上,所以為比也。先王觀比之象,以建萬國,親諸侯。建立萬國,所以比民也;親撫諸侯,所以比天下也。 《本義》:地上有水,水比於地,不容有間。建國親侯,亦先王所以比於天下而无間者也。彖意人來比我,此取我往比人。 《朱子•附録》:伊川言建萬國以比民,言民不可盡得而比,故建諸侯使比民,而天子所親者諸侯而已,這便是他比天下之道。 【原文】比卦䷇初六: 初六:有孚,比之无咎。 傳:初六,比之始也。相比之道,以誠信為本,中心不信而親人,人誰與之?故比之始必有孚,誠乃无咎也。孚,信之在中也。 【原文】有孚盈缶,終來,有它吉。 傳:誠信充實於内,若物之盈滿於缶中也。缶,質素之器,言若缶之盈實其中,外不加文飾,則終能來有它吉也。它非比也,外也。若誠實充於内,物无不信,豈用飾外以求比乎?誠信中實,雖它外皆當感而來從。孚信,比之本也。 《本義》:

【周易上经】第7卦-师卦䷆地水师卦(坎下坤上)-(宋)董楷撰《周易传义附录•卷二下》,卦,第1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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