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吳澄撰《易纂言外翼•卷一》卦主第四
乾【上】
坤【上】
震【四】。
蹇【五】。
蒙【二】。
巽【四】。
睽【五】。
革【二】。
艮【上】
解【二】。
屯【五】
兌【上】
家人【二】。
鼎【五】
坎【五】。
小過【四】。
頤【上】
離【五】。
中孚【四】。
大過【上】
復,【初】。
師,【二】。
謙,【三】。
剥,【五】。
豫,【四】。
比,【五】。
姤【初】。
同人【二】。
履【三】。
夬【五】。
小畜【四】。
大有【五】。
臨【二】,
升【初】,
明夷【二】,
觀【四】,
晉【五】,
萃【上】
遯【二】。
无妄【初】。
訟【二】。
大壯【四】。
需【五】。
大畜【上】
泰【三】。
恒【初】。
井【五】。
蠱【初】。
豐【二】。
既濟【二】。
賁【二】。
歸妹【三】。
節【五】。
損【三】。
否【三】。
益【初】。
噬嗑【五】。
隨【初】。
渙【二】。
未濟【二】。
困【二】。
漸【三】。
旅【五】。
咸【三】。
小成之卦八,震巽下為主,坎離中為主,艮兌上為主,此因乾坤交易而定也。震一陽巽一隂下為主,兌二陽艮二隂中為主,乾三陽坤三隂上為主,此因隂陽消長而定也。艮兌或主上或主中者,以乾坤之交而言,則主上畫,故遯二隂主二,剥五隂主五,艮之中畫為主也。臨二陽主二,夬五陽主五,兌之中畫為主也。
大成之卦六十有四,復姤一陽一隂主初,臨遯二陽二隂主二,泰否三陽三隂主三,大壯觀四陽四隂主四,夬剥五陽五隂主五,乾坤六陽六隂主上。
乾、坤為主之卦四:乾、坤主上,否、泰主三。乾、坤,父母也。其尊無上,故自主其重卦、合卦,而不復為他卦主者,猶黄鐘、大呂二律之獨尊,但自為宫,而不復為他卦役也。坎、離為主之卦二十有八:坎、離、屯、鼎、需、晉、比、大有、蹇、睽、井、噬嗑、節、旅,十有四卦主五;蒙、革、訟、明夷、師、同人、解、家人、困、賁、渙、豐、未濟、既濟,十有四卦主二。坎、離得乾、坤中畫,自主其重卦、合卦,而又各主十二卦。所主倍於震、巽、艮、兌四卦者,貴中也。故卦之有坎、離者,必以坎、離為主;惟無坎、離者,然後震、巽、艮、兌為主也。
震、巽為主之卦十有六:震、巽、大壯、觀、小過、中孚、豫、小畜八卦主四,復、姤、无妄、升、益、恒、隨、蠱八卦主初。艮、兌為主之卦十有六:艮、兌、頤、大過、大畜、萃六卦主上,謙、履、咸、損、漸、歸妹六卦主三,遯、臨二卦主二,剥、夬二卦主五。震、巽、艮、兌四卦,自主其重卦、合卦,而又各主六卦,半於坎、離之所主也。
乾泰
坤否
坎,屯,需,比,蹇,井,節,蒙,訟,師,解,困,渙,未濟
離,鼎,晉,大有,睽,噬嗑,旅,革,明夷,同人,家人,賁,豐,既濟
以上乾、坤、坎、離四正不易之卦為主者,凡三十有二卦。
震,復,大壯,小過,豫,无妄,恒,隨
巽,姤,觀,中孚,小畜,井,益,蠱
艮,遯,剥,頤,謙,大畜,咸,漸
兌臨夬大過履萃損歸妹以上震巽艮兌二變反易之卦為主者凡三十有二卦
主五之卦十有六:坎、離各七,艮、兌各一。
主二之卦十有六:坎、離各七,艮、兌各一。
主四之卦八,震、巽各四。
主初之卦八,震、巽各四。
主上之卦八,艮、兌各三,乾、坤各一。
主三之卦八:艮、兌各三,乾、坤各一。
卦有二主者,二十卦不兼主而專主,或主内,或主外,何也?曰:坎、離,水火之重;既濟、未濟,水火之合;震、巽,風雷之重;恒、益,風雷之合;艮、兌,山澤之重;咸、損,山澤之合。重者悔為主,合者貞為主也。頤、大過、中孚、小過、隨、蠱、漸、歸妹,雷風山澤之互相合者,四卦無反對。四卦有反對者,貞為主也。
變卦第五
互卦第六
【案:變卦、互卦二篇原缺,謹據小序補其目於此。】
易纂言外翼卷一[/erphpdow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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