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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傅以漸、曹本榮等撰《御定易經通注》提要

【臣】等謹案: 《御定易經通注》九卷,國朝大學士傅以漸、左庶子曹本榮奉勅撰。首載順治十三年十二月十五日。諭旨次載順治十五年十月以漸等進書表,次為以漸恭撰。序文恭繹。 世祖章皇帝聖訓謂:自魏王弼、唐孔頴達有注與正義,宋程頤有傳,朱熹本義出,學者宗之。明永樂間,命儒臣合元以前諸儒之說,彚為大全,皆於易理多所發明。但其中同異互存,不無繁而可刪,華而寡要。且迄今幾三百年,儒生學士發揮經義者亦不乏人,當並加採擇,折衷諸論,簡切洞達,輯成一編,昭示來兹。仰見聰明天亶。 睿鑒高深。 萬幾餘閒,游心經術洋洋; 謨、訓、發四聖之精微,衡諸儒之得失,斟酌乎象數義理,折以大中,非儒生株守專門、斤斤一家之言者所能窺見萬一,以漸等恪遵。 指授亦能鎔鑄衆說,薈稡微言,詞簡理明,可為說經之圭臬,緣其書上備。 乙覽外間莫得而窺,僅有原藁,尊藏曹本,榮子孫之。 家今奉皇上求書。 明詔湖北巡撫陳輝祖乃繕錄進呈原本,未標書名,恭閲五朝國史傳以漸舊傳有順治十三年十月纂修易經通註之文,謹據以補題。伏思此書推闡聖經,發明經義,雖編摩於衆手,實禀受於聖裁允宜,寶軸琅函,昭示無極,俾天下萬世共仰世祖開天明道之功,且以見 國家文治,超邁古今,本本原原,一皆欽奉祖訓:故重熙累洽,百有餘年而有令日之極盛焉。 乾隆四十二年六月恭校上。 總纂官 【臣】紀昀 【臣】陸錫熊 【臣】孫士毅 總校官 【臣】陸費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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