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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查慎行撰《周易玩辭集解•卷五》第40卦-解卦:雷水解卦(坎下震上)

解卦(雷水解卦)【震宫二世卦|震上:错巽综艮-先天:东北-后天:东方|坎下:错离综坎|先天:西方|后天:北方|天位:太阴|人位:少阳|地位:少阳】 (清)查慎行撰《周易玩辭集解•卷五》【下经】第40卦-解卦:雷水解卦(坎下震上) 【原文】解,利西南,无所往,其來復吉;有攸往,夙吉。 《本義》:解,難之散也。難既解,利于平易安靜,不欲久為煩擾。西南,平易之地也。卦辭大意如此。按:本卦與蹇反對,解之西南,即蹇之西南。先儒或謂蹇有艮,故利西南,不利東北。解則艮變震,故但言利西南,不復言東北。愚又謂解與屯互易,中爻亦有坤象。西南坤位,在蹇為利往之方,在解則為休息之地。坎在下,无逆流之理,故曰无所往,與下有攸往相對。黄氏日:抄曰:古注云:无難可解則來復,有難而往則以夙為吉。蓋兩開其端也。《程傳》乃云:其始未暇有為,既安定則為可久之治。晦菴非之。蓋或為或不為,惟其當而已。合從古注。今按:來復當指九二,謂蹇之九五來居于二,而陽復于下卦也。難雖解,或恐有意外之事,故既曰无所往,又曰有攸往。攸往似指九四,謂蹇之九三本艮止不動,今往居四而為震也。復則俟其來而吉,往則利于夙而吉者,謂无事則宜緩待,有事又宜速往也。總是發明利西南之義。 愚又按:往來二字,原從反對卦出,似不必說卦變。 《本義》謂:自升來,三往居四,入于坤體;二居其所,而又得中。据朱子之說觀之,三往居四,互易者三四兩爻,于二无涉;二居其所,固未嘗變也。必欲作卦變看,又不若謂解自萃來,以二五互換,于來得中之義,似為明白。餘詳升卦下。 【原文】彖曰:解,險以動,動而免乎險,解。解,利西南,往得眾也;其來復吉,乃得中也;有攸往夙吉,往有功也。天地解而雷雨作,雷雨作而百果草木皆甲坼【一作坼】,解之時大矣哉。 《程傳》:坎險震動,不險則非難,不動則不能出難。 李隆山曰:以畫觀之,四隂二陽,坎險在前為蹇;四隂二陽,坎險已通為解。解者,蹇之反也。以卦觀之,坎上震下為屯,坎下震上為解。解者,屯之反也。蹇止乎險下,不若屯動乎險中;屯動乎險中,又不若解動乎險外。 愚按:坎居下卦者凡七,本卦與蹇反對解之,坎險在内,震動在外,二居中而不動,用四之動以免乎險,此卦之所以立名也。在蹇謂之得中,在解謂之得衆。古注以西南為衆,《程傳》以西南為坤體,今兼二解而會通之。震上二爻皆坤土,坤為衆,得衆之象也。二之得中,與訟卦剛來而得中同。蹇一陽往上,解一陽來下,皆以陽爻為主也。往有功,即上文往得衆之義。但四已入震體,為出險之主,往則夙吉,一切除奸去暴,當如雷之迅發,方可奏功也。《本義》以得衆屬九四,以得中有功皆指九二,竊恐未安。以上釋彖之義已盡,下復推言解道之大。天地之慘舒,時也。時未至,不得不斂;時至,不得不解。雨自天施,雷自地發,雷雨交作,氣之解也。百果草木甲拆,形之解也。甲拆二字不平,勾萌為甲,開展為拆,直到甲拆時,然後萬物皆相見。甲拆總是一個震,合乾之木果,震之果蓏,震巽之木,而共成其為解。解之時,豈不大矣哉!但言時而不言用者,解之用己,顯于時行物生之中矣。 趙汝楳曰:離言百穀,此言百果者,四陽之月,百穀皆未萌芽也。 張中溪曰:剝之碩果不食,藏天地生物之仁也。解之百果草木皆甲拆,發天地生物之仁也。 【原文】象曰:雷雨作,解。君子以赦過宥罪。 《程傳》謂:于赦宥二字分别輕重說。張中溪曰:雷者,天之威;雨者,天之澤。威中有澤,刑獄中有赦宥也。 洪覺山曰:赦者,釋之也;宥則寛之而已。愚竊按雲雷屯,雲之未成雨者,雷雨作則既雨矣。以草木驗之,屯時根荄尚在地中,解時勾萌已出地上,乃造化與物更新之會。勿論過罪,概從開釋,乃是君子體天地之仁而行春令時也。周禮司刺掌赦宥之法,必經三赦三宥,然後寘刑,即《尚書》宥過无大,罪疑惟輕之意。 【原文】初六:无咎。 【原文】象曰:剛柔之際,義无咎也。 【初隂柔,居坎下,何以云无咎?因與四應。四動而出險,初无所為,惟四是從,事得其宜,所以无咎。小象推原无咎之義,歸諸剛柔之際。蓋人情當初解之時,往往彼此不交。今柔得剛之應,而兩相交際,于義斷之,自當无咎也。雖是剛柔相際,要重柔得際乎剛一邊,方合夫子語意。一說剛謂二,柔謂初,與坎卦剛柔際之義同。從近比言,亦得。 【原文】九二:田獲三狐,得黃矢,貞吉。 【原文】象曰:九二貞吉,得中道也。 《程傳》:九二以陽剛得中,上應六五,用于時者也。必須能去小人,則可以正君心而行剛中之道。先儒亦多以解為去小人之卦。 愚按:荀九家坎為狐,中爻互離,離位居三,三狐之象。狐者,妖媚之獸。坎為戈兵,矢之象。田者,力而取之也。二剛而得中,黄者中色,矢者直物,君子之象也。上應六五,操舉錯之權,有獲狐得天之象。近與三比,三狐專指六三一爻負乘之小人也。爻辭雖未說破君子小人,而其象已具。二之獲狐,與四解拇、上獲隼同為去小人之爻。小人之變態多端,以其媚惑則謂之狐,以其卑賤則謂之拇,以其隂鷙則謂之隼耳。孔疏云:凡物不獲則兩失,獲則兩得。矢所以射狐,狐獲則黄矢亦反矣,故貞吉。 愚按:二以剛居柔,本中而不正。爻詞曰貞吉,象不言貞,而但云得中道,可見君子之去小人,亦不在太過。只是虚中能照,使其善惡自无遁形,所謂无偏无黨,王道蕩蕩是已。《本義》于此爻取象,既云未詳,復云卦凡四隂,除六五君位,餘三爻即三狐,則初、上兩爻皆小人矣。細玩爻詞,似難盡合。 胡雲峯曰:二欲其獲狐,四欲其解拇,上欲其射隼,三則直指其為小人,五則直欲其退小人。一卦六

(清)查慎行撰《周易玩辭集解•卷五》第40卦-解卦:雷水解卦(坎下震上),卦,第1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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