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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经十翼]序卦传-[元]熊良辅撰《周易本义集成》

(元)熊良輔撰《周易本義集成•卷十一》序卦传 周易本義集成卷十一,元熊良輔撰 序卦傳 有天地,然後萬物生焉。盈天地之閒者唯萬物,故受之以屯。屯者,盈也。屯者,物之始生也。 集疏: ○程子曰:萬物始生,鬱結未通,故為盈塞於天地之間。至通暢茂盛,則塞意忘矣。 ○愚按:不言乾坤,而言天地。乾坤,天地之性情也。故直指其形體言之,則乾坤見矣。 物生必蒙,故受之以蒙。蒙者,蒙也,物之穉也。物穉不可不養也,故受之以需。需者,飲食之道也。 集疏: 項氏曰:人之所需,飲食為急,故以需為飲食之道。 ○愚按:屯者,物之始生。蒙者,民之始生。至是方有人物之分,而不可无以養之。需者,飲食之道,所以養之也。茹毛飲血,而至於粒食,民命立矣。 飲食必有訟,故受之以訟。訟必有衆起,故受之以師。師者,衆也。衆必有所比,故受之以比。比者,比也。比必有所畜,故受之以小畜。物畜然後有禮,故受之以履。 集疏: 項氏曰:人之所履,未有外於禮者。外於禮,則非所當履,故以履為有禮也。履上天下澤,亦有禮之名分焉。 ○愚按:履,踐履也。踐履乎實,則為有禮矣。 履而泰,然後安。 晁氏云:鄭无而泰二字。 故受之以泰。泰者,通也。物不可以終通,故受之以否。物不可以終否,故受之以同人。與人同者,物必歸焉,故受之以大有。有大者不可以盈,故受之以謙。有大而能謙必豫,故受之以豫。豫必有隨,故受之以隨。以喜隨人者必有事,故受之以蠱。蠱者,事也。 集疏: 項氏曰:蠱不訓事,蠱者,壞也。事因壞而起,故以蠱為事之元,如人之亡,謂事故也。以喜隨人者,必淪胥以壞,所謂荒於嬉、毁於隨者,此之謂也。 有事而後可大,故受之以臨。臨者,大也。 集疏: 張子曰:天下之事,未有驟而大者,必積累以成之。有事然後可大,故受之以臨者,二陽進而四隂退,駸駸已向於大矣。 物大然後可觀,故受之以觀。可觀而後有所合,故受之以噬嗑。嗑者,合也。物不可以苟合而已,故受之以賁。賁者,飾也。致飾然後亨則盡矣,故受之以剝。剝者,剝也。物不可以終盡,剝窮上反下,故受之以復。復則不妄矣,故受之以无妄。 集疏: ○程子曰:復者,反於道也。既復於道,則合於正理,而自无妄矣。 有无妄然後可畜,故受之以大畜。 集疏: ○程子曰:无妄則為有實,故可畜聚。 物畜然後可養,故受之以頤。頤者,養也。不養則不可動,故受之以大過。 集疏: ○《語錄》間:不養則不可動,故受之以大過,何也?曰:動則過矣,故小過亦曰有其信者必行之,故受之以小過。 物不可以終過,故受之以坎。坎者,陷也。陷必有所麗,故受之以離。離者,麗也。 集疏: ○泉峰龔氏曰:陷於險者,必有所附麗。有所憑藉,而後可以出險。无所附麗憑藉而能出險者,未之有也。故受之以離,則有出險之道,而不終陷矣。序此於上經之終,是亦窮則變之道也。 有天地然後有萬物,有萬物然後有男女,有男女然後有夫婦,有夫婦然後有父子,有父子然後有君臣,有君臣然後有上下,有上下然後禮義有所錯。 集疏: ○《語錄》間:卦序下經不言咸,何也?曰:夫婦之道即咸也。曰:亦如上經不言乾、坤,而但言天地,則乾、坤可見否?曰:然。 夫婦之道不可以不久也,故受之以恒。恒者,久也。物不可以久居其所,故受之以遯。遯者,退也。物不可以終遯,故受之以大壯。物不可以終壯,故受之以晉。 集疏: ○《語錄》間:物不可以終壯,受之以晉,竊意物進然後至於壯盛,既壯盛則衰退繼之矣。今易傳曰壯盛則必進,何也?曰:物固有壯而後進者,亦有進而後壯者,其義自有不同,難以一說拘也。且以十二月卦論,大壯之為夬,夬之為乾,豈非壯而後進乎?至乾乃極其衰耳。又問:壯與進何别?曰:不但如此壯而已,又更須進一步也。 晉者,進也。進必有所傷,故受之以明夷。夷者,傷也。傷於外者必反其家,故受之以家人。家道窮必乖,故受之以睽。睽者,乖也。乖必有難,故受之以蹇。蹇者,難也。物不可以終難,故受之以解。解者,緩也。 集疏: ○《語錄》間:緩字恐不是遲緩之意,乃是懈怠之意,故曰解,緩也。曰:緩字是散意。 緩必有所失,故受之以損。損而不已必益,故受之以益。益而不已必决,故受之以夬。夬者,決也。決必有所遇,故受之以姤。姤者,遇也。 集疏: 項氏曰:決者,相分别也。遇者,相會合也。物有分必有合,故曰決必有所遇。 物相遇而後聚,故受之以萃。萃者,聚也。聚而上者謂之升,故受之以升。 集疏: ○程子曰:物之積聚而益高大,聚而上也,故升所以次萃。 升而不已必困,故受之以困。困乎上者必反下,故受之以井。井道不可不革,故受之以革。 集疏: ○程子曰:井之為物,存之則穢敗,易之則精潔,不可不革也。 ○愚按:升而不已必困,所謂冥升者也。困乎上者必反下,所謂困窮而通者也。井道不可不革,所謂井渫井甃,居其所而遷者也。 革物者莫若鼎,故受之以鼎。主器者莫若長子,故受之以震。震者,動也。物不可以終動,止之,故受之以艮。艮者,止也。物不可以終止,故受之以漸。漸者,進也。進必有所歸,故受之以歸妹。得其所歸者必大,故受之以豐。豐者,大也。窮大者必失其居,故受之以旅。旅而无所容,故受之以巽。巽者,入也。 集疏: ○程子曰:羈旅親寡,非巽順何以取容?苟能巽順,雖羈旅之中,何往而不能入?巽所以次旅也。 入而後說之,故受之以兌。兌者,說也。說而後散之,故受之以渙。渙者,離也。 集疏: 項氏曰:人之情,相拒則怒,相入則說,故入而後說之。憂則氣結,說則氣散,故說而後散也。 物不可以終離,故受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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