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卦(离卦为火)【离宫上世卦|离上:错坎综离-先天:东方-后天:南方|离下:错坎综离|先天:东方|后天:南方|天位:少阴|人位:太阳|地位:少阴】
【周易上经】第30卦-离卦䷝离卦为火(离下离上)-(元)胡炳文撰《周易本義通釋•卷一》
離:利貞,亨;畜牝牛吉。
離,麗也。隂麗於陽,其象為火,體隂而用陽也。物之所麗,貴乎得正。牝牛,柔順之物也,故占者能正則亨,而畜牝牛則吉也。
《通》曰:《本義》於坎曰中實而外虛,則知離中虚而外實;於離曰體隂而用陽,則知坎體陽而用隂,互見也。夫麗則易至於不正,麗而正則亨矣,必畜牝牛而乃吉,何也?坎之明在内,以剛健而行之於外;離之明在外,當柔順以養之於中也。况坎水潤下,愈下則陷,故以行為尚;離火炎上,愈上則焚矣,故以止為吉。
初九,履錯然,敬之,无咎。
以剛居下而處明體,志欲上進,故有履錯然之象,敬之則无咎矣。戒占者宜如是也。
《通》曰:物相雜,故曰文。初以剛居下而明體,志欲上進,必與上接,接則剛柔相雜而文生焉。二方相接成文,敬之可无咎。《本義》以為戒辭者,雜則易流於不敬故也。況需上六柔順,故於下之三陽能敬之;離初九剛躁,於二之一陰未能敬之也,故以為戒。
六二,黄離,元吉。
黄,中色。柔麗乎中而得其正,故其象占如此。
《通》曰:離六二以黄離言者,離之二自坤來也。二與五皆自坤來,而**以黄離言者,坤五爻皆臣道,故於五曰黄裳元吉。離五君二臣,故於二曰黄離元吉。况離性炎上,上之中又不如下之中為元吉也。
九三,日昃之離,不鼓缶而歌,則大耊之嗟,凶。
重離之間,前明將盡,故有日昃之象。不安常以自樂,則不能自處而凶矣。戒古者當如是也。
《通》曰:日昃,晝而將夜也。晝之必夜,生之必死,皆常道也。缶,常用之器。不鼓缶而歌,是不安常以自樂也。不安其常,則不能自處,而以大耊為嗟矣。嗟者,歌之反,故凶。
九四,突如其來如,焚如,死如,棄如。
後明將繼之時,而九四以剛迫之,故其象如此。
《通》曰:離以二五為主,《本義》所謂前明後明者,指二與五也。三近二則前明將盡,四近五則後明將繼。突如其來,四迫五也。坎三離四,正上下之交,故兩卦於此深致意焉。坎性下,三在下卦之上,故曰來,來而下也。離性上,四在上卦之下,故曰突如其來,來而上也。水本下,又來而之下,入于坎窞而後已。火本上,又來而之上,焚如死如棄如而後已。然坎之三有枕象,三枕下之險,而四又下枕三,故三之入也愈深。離之四有突象,四既上突而迫乎五,三亦上突而迫乎四,故四之焚也愈甚。
六五,出涕沱若,戚嗟若,吉。
以隂居尊,柔麗乎中,然不得其正,而迫於上下之陽,故憂懼如此,然後得吉。戒占者宜如是也。
《通》曰:坎中有離自牖。離,虛明之象也。離中有坎沱若。坎,水象也。戚嗟若,坎心憂象。九三大耊之嗟,以死生為憂者也,不當憂而憂,故凶。六五戚嗟若,居君位而能憂者也,憂所當憂,故吉。
上九,王用出征,有嘉折首,獲匪其醜,无咎。
剛明及遠,威震而刑不濫,无咎之道也,故其象占如此。
《通》曰:坎為法律,故上六言用刑;離為戈兵,故上九言用兵。兼坎水内明外暗,上六暗於外者也,必陷於刑;離火内暗外明,上九明於外者也,可用行兵。《本義》曰剛明及遠,威震而刑不濫,盖剛遠則威震,故曰折首;明遠則刑不濫,故曰獲匪其醜。震而或濫,有嘉矣,不无咎也。
周易本義通釋卷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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