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十翼】象传•下篇-(宋)丁易東撰《易象義•卷十二》
易象義卷十二,宋丁易東撰
象下傳
山上有澤,咸。君子以虛受人。
山澤,通氣者也。山體内虛,澤氣上通,交感也。君子體之,虛其中以受人。
咸其拇,志在外也。
初六志在外,外謂四也。初六之動,在應九四,所感未深,而志已在外矣。
或曰:初四相交,成坎為志。
雖凶居吉,順不害也。
六二順理而静止,則雖凶而吉,故不以凶為害也。
或曰:卦自否來,下體本坤,故以順言。
咸其股,亦不處也。志在随人,所執下也。
九三亦不處者,亦欲其往矣。不能上往,退而從下,可乎?故曰所執下也。
或曰:九三近六二,不随二而随初者,二應五,非九三之所能得也。三之初則變卦為随,之二則下體變坎為志。
貞吉悔亡,未感害也。憧憧往來,未光大也。
九四未感害者,以未能與初相感為害也。既欲之初,又欲之上,憧憧往來,无所決擇,所以未光大也。
或曰:九四之初則成離,光大也;欲之上則不成離,故未光大也。一說光大坤象,亦以自否來言之,九四變亦互坤也。
咸其脢,志末也。
九五與二本為正應,今說上六少女而欲感之,志在末也。初為本,上為末,无心于二可也,有心于上可乎?故以志末為戒。
或曰:五之上伏坎為志末。
咸其輔頰舌,滕口說也。
上六滕口說,指輔頰舌而言之,兌為口舌也。
雷風,恒。君子以立不易方。
雷風相薄,此常理也。然迅雷風烈必變,人每至于失其常,君子則以之立而不易方,不以變而易其常也。
或曰:巽股為立,雖有震足而不欲行,故立不易方。
坤為方卦,自泰來故也。
浚恒之凶,始求深也。
初六浚恒。夫子以始求深釋之,猶世所謂交淺言深也。交淺言深,不可也。始而求深,其能久乎?
九二悔亡,能久中也。
九二居中而能恒久,故曰久中。久亦恒也。
或曰:九二互乾,即乾之九二也。自強不息,故曰久中。
不恒其德,无所容也。
九三不恒其德,或承之羞。人而无恒,不可以作巫醫,故无所容。
久非其位,安得禽也?
九四志在五,又以无禽而欲之初,其志不能恒久,位又非正,非其位而不能久,安有得乎?
婦人貞吉,從一而終也。夫子制義,從婦凶也。
六五以從一言者,婦人從夫者也,无再適之理,從一而終也。夫子制義者也,而從婦則凶矣。以六應九,有從一而終之義;以五應二,有從婦之象。
振恒在上,大无功也。
上六大无功者,體本隂柔,而欲妄動,所以為凶也,何功之有?三巽體而剛在内,故言德。上震體而柔在外,故言功。
天下有山,遯。君子以遠小人,不惡而嚴。
天喻君子,山喻小人。小人浸長,如山之侵天,以下陵上。君子遯避,若天之遠山,天則不可階也。如此遠小人,所謂不惡而嚴,小人自不敢犯也。
或曰:艮為少男,故小。乾為君父,故嚴。
遯尾之厲,不往何災也?
初六,不往何災?戒小人也。使之勿追逐君子,而聽其遯,勿犯君子之厲也。
執用黄牛,固志也。
六二,執用黄牛使之曲,留君子而不使之遯,所以固君子之志也。
或曰:固志者,二固三之志也。二易三成坎為志。
係遯之厲,有疾憊也。畜臣妾吉,不可大事也。
九三居下體之終,而下係隂柔,為有疾,所以憊也。畜臣妾吉,不可大事,小吉而已。
君子好遯,小人否也。
四與初為正應,然皆不當位,不過私情相好耳。然當遯之時,君子不可以私好而不遯也,故君子于其相好而能遯則吉。不然,則爻變為六,成小人之否,可不戒哉!此爻能于私情所好而知遯者,故吉而又戒之。
嘉遯貞吉,以正志也。
九五人君之遯,恐或以高遯為非大君之正,故曰以正志。謂其雖云高遯,盖堯舜之正道,非私心也,以九五本自中正故也。遯而非正,則子噲矣。
或曰:動伏坎為志。
肥遯无不利,无所疑也。
上九无應而无所係累,則不疑其所行而肥也。或曰三有互巽,故有疑象,今居上則无疑矣。
雷在天上,大壯,君子以非禮弗履。
壯于趾,其孚窮也。
九二貞吉,以中也。
小人用壯,君子罔也。
藩決不羸,尚往也。
喪羊于易,位不當也。
不能退,不能遂,不詳也。艱則吉,咎不長也。
明出地上,晉。君子以自昭明德。
明出地上,方進之日也。進,進不已之象,君子以之自昭明德。自者,所固有也。明德,人之所得于天,虛靈不昧,具衆理而應萬事者也。但為人欲之隂所晦,不能昭著于外。君子觀明出地上之象,進進不已,則可以明明德于天下矣。
晉如摧如,獨行正也。裕无咎,未受命也。
初六變動,則得正而吉。然四在得五,而无意于初,故未受命也。
或曰:九四進則為巽,巽為命,故初可受命。然四未進,故未能順受也。
受兹介福,以中正也。
六二居中得正,與五同德,故受兹介福于王母也。
衆允之,志上行也。
鼫鼠貞厲,位不當也。
失得勿恤,往有慶也。
維用伐邑,道未光也。
明入地中,明夷。君子以莅衆,用晦而明。
明入地中,明夷。君子體坤之象以莅衆。坤,衆也,體明入地中之象。用晦而明,離文明也。彖言晦其明,象言用晦而明,義稍不同。晦其明,言有明而晦之也。用晦而明,言以自晦而為明也。雷氏曰:明出地上,晉;明入地中,明夷。可以知渾天之說矣。
君子于行,義不食也。
初九,君子所知者,義而已。以義而行,何言之恤也?
六二之吉,順以則也。
六二上承六五,用拯馬壯,吉,得為臣之則。
或曰:六二上承坤,順也,動則成乾則也。
南狩之志,乃大得也。
九三,南狩之志,在于除害,得其大首,志乃大得也。或曰互坎為志,恐泥。
入于左腹,獲心意也。
**獲暗主之心意而去之,故曰獲心意也。
箕子之貞,明不可息也。
六五晦而不失其正,故雖遇暗主,而明未嘗息也。人臣之
完整内容需VIP查看或开通VIP查阅
付费内容
请登录 或 注册购买
这里是自定义内容,请在【用户中心配置 - 销售配置 - 普通付费内容 - 未登录提示】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