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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经十翼]序卦传-[清]沈起元撰《周易孔义集说》

【周易十翼】序卦传-(清)沈起元撰《周易孔義集說•卷二十》 序卦傳 孔仲達曰:韓康伯云:序卦之所明,非易之藴也。蓋因卦之次,托象以明義。今驗六十四卦,二二相偶,非覆即變。覆者,表裹視之,遂成兩卦,屯、蒙、需、訟、師、比之類是也。變者,反覆惟成一卦,則變以對之,乾、坤、坎、離、大過、頤、中孚、小過之類是也。 ○邵子曰:乾、坤,天地之本;坎、離,天地之用。是以易始于乾、坤,中于坎、離,終于既、未濟。而泰、否為上經之中,咸、恒為下經之首,皆言乎其用也。 ○朱子卦有正對,有反對。乾、坤、坎、離、大過、頤、中孚、小過八卦,正對也。正對不變,故反覆觀之,止成八卦。其餘五十六卦,反對也。反對皆變,故反覆觀之,共二十八卦。合正卦、反卦,總為三十六卦。在上經不變卦凡六,餘二十四卦反之,則為十二。以十二加六,則十八也。下經不變卦凡二,餘三十二卦反之,為十六。以十六加二,亦十八也。二篇多寡之數,未嘗不均。 ○大率上經乾、坤、坎、離為終始,下經用艮、兌、震、巽為終始。 ○項平甫曰:上經言天地生萬物,以氣而流形,故始于乾、坤,終于坎、離,言氣化之本。下經言萬物之相生,以形而傳氣,故始于咸、恒,終于既濟、未濟,言夫婦之道。 有天地,然後萬物生焉。盈天地之間者唯萬物,故受之以屯。屯者,盈也。 干令升曰:取始于天地,天地之先,聖人弗之論也,故其法象必自天地而還。 ○張子聚而不得出,故盈,雖雷亦然。 ○項平甫曰:屯不訓盈,謂之盈者其氣,謂之始生者其時,謂之難者事也。若屯之訓,紛紜盤錯之義云爾。 ○吳草廬曰:天地謂乾、坤二卦。 屯者,物之始生也。物生必蒙,故受之以蒙。蒙者,蒙也,物之穉也。物穉不可不養也,故受之以需。需者,飲食之道也。飲食必有訟,故受之以訟。 鄭康成曰:蒙,幼少之貌。齊人謂萌為蒙。 ○荀慈明曰:坎在乾上,中有離象,水火交和,故為飲食之道。 ○崔氏憬曰:萬物之始生者,言剛柔始交,故萬物資始于乾,資生于坤也。 ○朱漢上曰:需、震、坎為酒,兌為口,有飲食之道。 ○熊梅邊曰:屯,物之始生;蒙,民之始生。至是方有人物之分,而不可无以養之,茹毛飲血,而至于粒食,民命立矣。 訟必有衆起,故受之以師。師者,衆也。衆必有所比,故受之以比。比者,比也。 韓康伯曰:衆起而不比,則爭无由息,必相親比而後相寧也。 比必有所畜,故受之以小畜。物畜然後有禮,故受之以履。履而泰,然後安,故受之以泰。 韓康伯曰:禮所以通時用,故既畜則須用,有用須禮。 ○姚德祐曰:有禮然後泰,泰然後安。 ○蘇子瞻曰:大畜、小畜皆取于畜而已,小過、大過皆取于過而已,不復論其大小也。故序卦之論易,或直取其卦名,而不本其卦義者多矣。若賦詩斷章然,不可以一理求也。 ○程子:物相比附則為聚。畜,聚也,止也,止則聚矣。物聚則有大小之别,高下之等,美惡之分,是物畜然後有禮。 ○張子:德積則行必有方,物積則散必有道。 ○張南軒曰:以内言之,嘉會足以合禮;以外言之,萬物盛多可以備禮。 ○郭白雲曰:畜而有禮則安,无禮則危。 ○胡雙湖曰:乾坤至履十變,隂陽之氣一周。 泰者,通也。物不可以終通,故受之以否。物不可以終否,故受之以同人。與人同者,物必歸焉,故受之以大有。有大者不可以盈,故受之以謙。有大而能謙必豫,故受之以豫。 韓康伯曰:否則思通人,人同志,故可出門。 ○司馬溫公曰:不相交則異,異則爭,爭則窮,故受之以同人者,所以通之也。 ○程子:天地不交為否,上下相通為同。人與否義相反,故相次。 豫必有隨,故受之以隨。以喜隨人者必有事,故受之以蠱。蠱者,事也。有事而後可大,故受之以臨。臨者,大也。韓康伯曰:可大之業,由事而生。 ○蘇子瞻曰:以喜隨人,溺于燕安者也,故至于蠱。 物大然後可觀,故受之以觀。可觀而後有所合,故受之以噬嗑。嗑者,合也。物不可以苟合而已,故受之以賁。賁者,飾也。致飾然後亨則盡矣,故受之以剝。剝者,剝也。 蘇子瞻曰:君臣、父子、夫婦、朋友之際,所謂合也。直情而行謂之苟,禮以飾情謂之賁。苟則易合,易合則相瀆,瀆則易離。賁則難合,難合則相敬,敬則能久。飾極則文勝而質衰,故剝。 ○張南軒曰:天下皆山,惟泰山可觀。天下皆水,惟東海可觀。惟其可觀,然後有所合。伯夷、太公合于文王者,以文王可觀也。 ○郭白雲曰:自同人、大有、謙、豫、隨、蠱、臨、觀、噬嗑、賁,聖人所以履、泰、傾、否之美,道備盡于斯。其道極盡,則有剝矣。 ○朱漢上曰:亨則盡矣,无以復加,故次之以剝。此商、周之末不勝其弊,文之末流也。 ○吳草廬曰:不執贄,不可以成賓主之合。不受幣,不可以成男女之合。 物不可以終盡剝,窮上反下,故受之以復;復則不妄矣,故受之以无妄;有无妄然後可畜,故受之以大畜。崔氏憬曰:窮則有變,物極則反于初,復其本則為誠實,故言復則无妄。 ○朱漢上曰:无妄然後物物循理,乃可大畜。 ○郭白雲曰:大畜,畜无妄之道而已。无妄之道,天道也。有无妄之道則可畜,猶有天命之性,則可率而循之也。 物畜然後可養,故受之以頤。頤者,養也。不養則不可動,故受之以大過。物不可以終過,故受之以坎。坎者,陷也。陷必有所麗,故受之以離。離者,麗也。 虞仲翔曰:人頤不動則死,故受之以大過。 ○崔氏憬曰:大畜日新其德,則可觀其所養。 ○蘇子瞻曰:養而不用,其極必動;動而不已,其極必過。 ○龔括蒼曰:不養則不可動,雖形體亦然,況欲有為乎?故由頤然後利涉大川也。小者之過,過其分而已;大者而過,則為已極矣,故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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