泽天夬卦 地位:老阳|人位:老阳|天位:少阳|错卦:山地剥|综卦:天风姤|交互卦:乾为天
【周易下经】第43卦-夬卦䷪泽天夬卦(乾下兑上)-(清)沈起元撰《周易孔義集說•卷十二》
周易孔義集說卷十二
光祿寺卿沈起元撰
下經
䷪【乾下兑上】
中爻重乾。
《程傳》澤,水之聚也,乃上于至高之處,有潰決象。五陽在下,長而將極,一陰在上,消而將盡,衆陽決去一陰,所以為夬也。
夬,揚于王庭,孚號有厲,告自邑,不利即戎,利有攸往。彖傳夬,決也,剛決柔也。健而說,決而和。揚于王庭,柔乘五剛也。孚號有厲,其危乃光也。告自邑,不利即戎,所尚乃窮也。利有攸往,剛長乃終也。
孔仲達曰:王庭,百官所在之處。君子決小人,故可顯然發揚決斷之,示至公而无私隱。耑用威猛,以此即戎,便為尚力取勝,即是決而不和,其道窮矣。
○王介甫曰:柔乘五剛,上六乘九五之剛。衆陽比五親決,五為王位,故曰揚于王庭。決去柔邪,當先明信其法,宣其號令。一小人猶在上,故須常懷危厲,故曰危乃光也。
○《程傳》:下健上說,是健而能說,決而能和,決之至善也。兌說為和,柔居五剛之上,猶為乘陵之象。當顯揚其罪于王朝大庭,使衆知善惡,盡誠信,以命其衆,而知有危懼,則君子之道,无虞而光大也。聖王誅亂,必先修已,舜之敷文德是也。
○游廣平曰:揚于王庭,誦言于上也。孚號,誕告于下也。告自邑,自近而及遠也。
○《本義》:夬,陽決陰也。三月之卦,以五陽決一陰,必猶有危厲,不可安肆。又當先治其私,而不可耑尚威武,則利有所往也。以一小人加于衆君子之上,是其罪也。剛長乃終,謂一變即為純乾。語錄,孚號、惕號、无號,取象之義。兌為口,故多言號也。
○耿希道曰:植德莫如滋,除惡莫如盡,故一柔已窮而猶決,五剛已盛而猶利往也。
○張紫巖曰:无怒之之心曰說,有生之之意曰和,此中正之道也。然後能除大害,譬如治病,使疾去而元氣无損。
○朱漢上曰:決而不失其和,非亢暴忿疾,以力勝之,決之至善也。五得尊位,體兌,兌為口。訟言于王庭,與衆君子共去之。一柔未去有危道,其危猶曰其亡,則決小人之道光矣。光謂與衆棄之,若隱其誅,如唐去李輔國,則不光矣。
○郭白雲曰:有乾之健,故能決;有兌之說,故能和。小人既決,天下說而和,四罪而天下咸服,剛長乃終,必夬之義也。
○李隆山曰:上六雖處至窮之勢,然九五與之比,九三與之應,九四與之同體,其與之敵者,初九、九二耳。又遠于上,雖欲決之,勢所不及,故曰有厲,曰有戎有凶。有者,不必然之辭。五陽相信,知其危而戒之,斯有萬全之勢,无一跌之虞。
○項平甫曰:其危乃光,與中未光相應;不利即戎,與暮夜有戎相應;剛長乃終,與終有凶相應。
○李西溪曰:一陰在五陽之上,小人據尊位而在君側,其巧詐之深未易動,故揚于王庭,使人主明知其為小人;號令于衆,使舉朝皆知其為小人;告于邑,使舉國皆知其為小人;舉兵誅之,惡在君側,其勢不順,故不利即戎。
○胡雲峯曰:陰勢雖微,蔓或可滋,窮或為敵,不可于小人道衰之時忘戒懼也。小人有一人之未去,猶足為君子之憂;人欲有一分之未盡,猶足為天理之累。
○吳敬齋曰:復,利有攸往,譬如平地之一簣,故喜其進而曰剛長也。夬,利有攸往,譬如九仭之尚虧一簣,故恐其止而曰剛長乃終也。
○華霞峰曰:決之象,從澤順而排之,因其勢而利導之。若決澤而使之流通,決之善也。然有潰決之憂,不得其道,則潰決四出,而泛濫為害矣。
初九:壯于前趾,往不勝為咎。
象傳:不勝而往,咎也。
王輔嗣曰:居健之初,為決之始,宜審其策,以行其事。往而不勝,宜其咎也。不勝之理,在往前也。
○《本義》:前,猶進也。當決之時,居下任壯,不勝宜矣。語類與大壯初爻同,此卦大率似大壯。
○沈守約曰:卦變為大過,本末弱也。往而不勝其任,則有敗撓之凶。
○朱漢上曰:夬自大壯積之,在大壯時,四剛已壯,長而至于五剛,則初九壯于前,大壯之趾也。无應不可先動,不曰凶者,陰將盡也。
○王童溪曰:九以剛動之才,居夬之初,唱決柔之謀者也。壯于前趾,居衆動之先,先衆而動之象。
○毛伯玉曰:勝在往前者,兵法也,必往之道也。往不勝為咎者,遠慮也,所以戒其往也。
○潘天錫曰:陰在高位,初欲決之,猶布衣論權臣,不量力之甚。
○胡潛齋曰:京房欲去恭、顯,劉蕡欲去宦官,而卒困于恭、顯、宦官,此往不勝之咎。
九二:惕號,莫夜有戎,勿恤。
象傳:有戎勿恤,得中道也。
蘇子瞻曰:戎,上六也。惕號,莫夜警也。有戎勿恤,静也。能静而不忘警,能警而不用,得中道矣。與大壯九二貞吉同,故皆稱其得中。
○《程傳》:處中居柔,不為過剛,能知戒備,處夬之至善也。内懷兢惕,而外嚴戒號,雖莫夜有兵,亦可勿恤矣。
○張子:警懼申號,能孚號而有厲也。以必勝之剛,決至危之柔,能自危厲,有戎何恤?
○朱漢上曰:二動成離目,巽多白眼,惕懼之象。巽風為號,日在兌之下,莫也。巽為入,日入于地,莫夜也。離為戈兵,戎也。我得中道,行之以正,千萬人往矣,况窮寇乎?
○郭白雲曰:惕,知懼也。號,明戒也。有備則无患。大壯以初九、九三用壯,而二則貞吉,皆與夬同。惕號,鄭氏音作號呼者,非其義也。
○李西溪曰:小人罪彰,利在為亂,故有有戎之象。九二不可啓兵端,但勿恤,其計不行矣。
○趙汴水曰:勿恤者,九之剛能前定,二之柔能敬謹,此中道也。
○梁孟敬曰:五以陽居尊位,決陰者也。二與五應,居柔得中,助五以決陰者,二也。
按:蘇氏以惕號莫夜為句,有戎勿恤為句,與象傳合,宜從之。且有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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