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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卦-讼卦䷅天水讼卦-[清]沈起元撰《周易孔义集说》

天水讼卦 地位:少阳|人位:少阳|天位:老阳|错卦:地火明夷|综卦:水天需|交互卦:风火家人天水讼卦 地位:少阳|人位:少阳|天位:老阳|错卦:地火明夷|综卦:水天需|交互卦:风火家人 【周易上经】第6卦-讼卦䷅天水讼卦(坎下乾上)-(清)沈起元撰《周易孔義集說•卷二》 ䷅【坎下乾上】 中爻離巽。 邱行可曰:訟字從言從公,言出于公則為訟,不公則為誣為詐,非訟也。 ○熊與可曰:乾坎互巽,離有家人卦,故訟每起于家人,風火鼓扇而天水違行。 ○張中溪曰:人有爭,不能直之于私,故言于公也。 訟,有孚,窒惕,中吉,終凶。利見大人,不利涉大川。彖傳訟,上剛下險,險而健,訟。訟,有孚,窒惕,中吉,剛來而得中也。終凶,訟不可成也。利見大人,尚中正也。不利涉大川,入于淵也。 孔仲達曰:窒,塞也。惕,懼也。凡訟之體,不可妄興,必有信實,被物止塞,而能惕懼,中道而止,乃得吉也。若終竟訟事,雖復窒惕,亦有凶也。剛來而得中,輔嗣必以為九二者,凡上下二象,得于下象者,則稱來。且凡云來者,皆據異類而來。九二在二隂之中,故稱來。 ○劉長民曰:剛來,謂二性本剛直好勝而訟也。來居柔,能屈其性也。處中位,不失中道也。 ○《程傳》:剛自外來而成訟,則二乃訟之主也。據卦辭,二乃善也。爻則以自下訟上為義,所取不同也。 ○《本義》:訟,爭辨也。上乾下坎,乾健坎險,上剛以制其下,下險以伺其上,又為内險而外健,又為已險而彼健,皆訟之道也。九二中實,上无應與,又為加憂,當下卦之中,有有孚而見窒,能懼而得中之象。上九過剛,居訟之極,有終極其訟之象。九五剛健中正,以居尊位,大人之象。以剛乘險,以實履陷,不利涉大川之象。 ○語録:九二正應在五,五亦陽,故窒。 ○項平甫曰:曲直未得,故窒。勝負未明,故惕。 ○林黄中曰:需、訟皆有坎,故有孚同。坎在上而進不陷,故需曰光亨。坎在下而光自掩,故訟曰窒惕。 ○鄭東谷曰:坎三爻惟二剛而无應,窒于二隂之間。窒生訟,訟生惕,雖窒惕也,然二剛而得中,有孚之象。有孚而中,則不極于訟,有吉義焉。 ○胡雲峯曰:天子主諸侯,有司主士庶,訟非特士庶之爭。 ○來矣鮮曰:中爻巽木,下坎水,本可涉大川,但三剛在上,陽實隂虚,遇巽風舟重,遇風則舟危矣。舟危豈不入淵? ○何玄子曰:以窒故訟,以惕故不終。訟, 按:中吉,傳以得中釋之,蓋惟得中,故能中止。 初六:不永所事,小有言,終吉。 象傳:不永所事,訟不可長也。雖小有言,其辯明也。 王輔嗣曰:處訟之始,訟不可終,故不永所事,然後吉。 ○劉長民曰:初雖應四,而體惟相違,故亦為訟。四以剛處柔,能變其志,而不成訟,故終吉。 ○《程傳》:以柔居下,不能終極其訟者也。以上有應援,故雖小有言,終得吉。在訟而相應相與者也,故初于四獲其辯明。 ○張紫巖曰:互離在前,離明為其辯明。 ○項平甫曰:此終吉者,在訟為不終,在人為有終。 ○楊慈湖曰:訟之初未深,小有言而已。 ○沈守約曰:坎變為兌,兌為口,小有言象。 ○楊誠齋曰:才弱者有慚忿而无遂心,位下者有微愬而不敢于大訟,故雖有言而小。 ○胡雲峯曰:初不曰不永訟,而曰不永所事,事之初猶冀其不成訟也。小有言,我不能已也。 ○沈克齋曰:永字象水長流不已,初在坎下,坎水不能出而長流,故為不永。 九二:不克訟,歸而逋,其邑人三百戶,无眚。 象傳:不克訟,歸逋竄也。自下訟上,患至掇也。 荀慈明曰:下與上爭,即取患害,如掇拾小物也。二者下體之君,君不爭,則百姓無害。 ○《程傳》:二五相應之地,而兩剛不相與相訟者也。九二以剛處險,為訟之主,乃與五為敵。五以中正居尊位,其可敵乎?是為訟而義不克也。 ○朱漢上曰:以不正而訟中正,不可也,况以臣訟君乎?歸者,二自五而反。逋者,失位而竄。坎為隱伏,竄也。 ○項平甫曰:一家好訟,百家受害。言三百戶无眚,見安者衆也。 ○張紫巖曰:事固有下訟上者乎?曰:臣不能自節以禮義,而區區欲必伸其志,于道不遜,于天不順,有致訟之理,而刑罰所由加也,是謂自貽伊戚,曰患至掇云。聖人著此訓,明君臣之間,道貴同,不同則疑,疑則爭,爭則亂。 ○沈守約曰:坎而為坤,乾居其上,君臣之象。卦變為否,上下不交,訟象。坤,順也,知義不可避險而逃,不失其順,不克訟之象。 ○鄭東谷曰:成卦各有所主,所以訟者,二實為之。初三雖同,險體蓋附之也。是以初與三有終吉之義,而以訟之必不勝者寓于二焉。 ○蘭惠卿曰:二為遠臣大夫之位,古者大夫食二百八十八人之禄三百戶,其舉全數乎? ○馮厚齋曰:此卿大夫有位者之訟也。 ○熊梅邊曰:訟之得名,正以二居險中,卦辭之有孚窒為二而發,以下訟上,凶患可知。惟其居中有孚窒,塞而能惕,故能歸逋而無眚。 ○俞石澗曰:既逋,則近己者無連坐之患,故曰其邑人三百戶,无眚。 ○來矣鮮曰:坎為眚,變坤則无眚矣。 按:邑人三百戶,无眚。鄭康成以為三百戶,言至薄也。王輔嗣註:邑過三百,竄而據強,災未免也。傳義皆用其說。愚謂逋竄之後,尚恐據強為災,則百戶句意乃更深一層,何以象傳畧之?蓋以下訟上,罪同叛逆,必取誅滅,不止一身一家。傳所謂患者,此也。宜從荀氏為直截。 六三:食舊德,貞厲,終吉。或從王事,无成。 象傳:食舊德,從上吉也。 虞仲翔曰:道无成而代有終,坤三同義也。 ○孔仲達曰:六三以隂柔順承上九,居爭訟之時,處兩剛之間,貞正自危,柔體不爭,係應在上,故終吉。 ○《程傳》:三雖居剛而應上,然質本隂柔,處險而介兩剛之間,危懼非為訟者。貞,謂

第6卦-讼卦䷅天水讼卦-[清]沈起元撰《周易孔义集说》,卦,第1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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