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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二:过其祖,遇其妣,不及其君,遇其臣,无咎。
《象传》曰:不及其君,臣不可过也。
《易》例,阴阳相应,为君臣,为夫妇,取其配偶;无应者,或为父子,或为等夷,或为嫡媵,或为妣妇,取其同类。五为父母之位,亦为祖妣之位,阳爻为父为祖,阴爻为母为祖妣。五为父母,则必以二为子;五为祖妣,则必以二为孙。今二五皆阴,而不相应,有妣妇之配,故曰“过其祖,遇其妣”。常例五为君,此卦君当谓上,五则臣也,故臣谓二五。过四而与五遇,则止于五而不上,故曰“不及其君,遇其臣”。可过而过,不及而不过,为能得经权之中,无过不及之偏,故“无咎”。且二五以柔相亲,五尊二卑,卑之于尊,弗过则可承其礼遇,过则有逾越之嫌,故五视上虽为臣,而二不可遇也,不可遇,则二于上,但觉庙高堂远,瞻仰弗及矣。不可过而不过,安于“宜下”,夫复何咎?此《小过》之最善者也。《象传》之所释者以此。
【占】 问时运:运途平顺,不得其全,犹得其半,亦可无咎矣。
○ 问营商:贸资以往,虽未得满载而归,亦足称十得其五矣。
○ 问功名:不得其上,已获其中。
○ 问战征:已得斩其将,拔其旗,夫复何咎?
○ 问疾病:药力未到。
○ 问婚姻:恐非正配。
○ 问家宅:宅神不安。
○ 问六甲:生男。
【例】 明治十八年七月,余避暑游伊香保,有号其角堂主人者,工俳谐,访余旅寓,自云:近来俳谐道衰,是愚所叹息也。每年朝廷有和歌御制,许民间咸相赓和,独俳谐无闻,愚窃欲上俳谐天览之议,闻先生通晓神《易》,请占成否。筮得《小过》之《恒》。
断曰:此爻六二重阴,柔弱无力,爻曰遇妣遇臣,所遇皆阴象,又曰“不及其君”,是明言不能上达君听也。足下占俳谐上呈,得此爻辞,在俳谐为和歌变体,主文谲谏,片字只句,颇得温和厚平之旨,固非徒玩弄风月已也。爻辞曰“过其祖,遇其妣,不及其君,遇其臣,即此论之,虽不及上献之于宫闱,或陈之于贵显,当必有风雅相尚者矣,故曰“无咎”。
其角堂主人得此占,大为心喜。
【例】 二十九年六月,朝鲜人朴泳孝,归自美国,访我山庄,曰:朝鲜政府,同志者以王内命,促余归国,余犹疑未决,请为一占,以定行止。筮得《小过》之《恒》。
断曰:爻辞曰“不及其君,已可见促足下归国者,不出于君命,或出自臣下之意也。爻象六二重阴,阳多吉,阴多凶,去恐有祸。且卦体上动下止,贵国政府来召,应外卦之动,内卦《艮》止,已示足下不归之兆。爻象如此,在足下虽故国殷情,还宜自爱,切勿匆匆归去。
朴泳孝闻此占,遂绝归计。后闻朝鲜政府,党类倾轧,廷臣多有以冤罪就刑者。
【例】 三十年,占我国与英国交际,筮得《小过》之《恒》。
断曰:我国与英国,地隔重洋,相距数万里,两国所以联盟者,全藉使臣之通其好耳,即爻辞所云“不及其君,遇其臣”之谓也。就卦位言,内卦属我,外卦属英,二五各居卦中;就卦象言,全卦象取飞鸟,二五为鸟两翼,飞则两翼俱动,足见我两国联合之象,相挟相助,俨同一体,故“无咎”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