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地剥卦 地位:老阴|人位:老阴|天位:少阴|错卦:泽天夬|综卦:地雷复|交互卦:坤为地
【周易上经】第23卦-剥卦䷖山地剥卦(坤下艮上)-(宋)張根撰《吳園周易解•卷三》
䷖【坤下艮上】
剝:不利有攸往。
彖曰:剝,剝也,柔變剛也。不利有攸往,小人長也。順而止之,觀象也。君子尚消息盈虚,天行也。
黨錮,君子失是矣。
象曰:山附于地,剝;上以厚下安宅。
本固則邦,寧所以止,剝孰大于此?
初六,剝牀以足,蔑貞凶。
象曰:剝牀以足,以滅下也。
凡剝,皆小人剝君子。君子,民所恃以安,而小人害之,與所謂厚下安宅異矣,終于凶而已。故剝每進上而益凶,終于自剝其廬矣。
六二,剝牀以辨,蔑貞凶。
象曰:剝牀以辨,未有與也。
使五謂之應,則其禍不止辨而已。
六三,剝之,无咎。
象曰:剝之无咎,失上下也。
獨應于六,兹失也,其所以為得歟?
**,剝牀以膚,凶。
象曰:剝牀以膚,切近災也。
最近于君,得肆其毒故。
六五,貫魚以宫人寵,无不利。
象曰:以宫人寵,終无尤也。
桓、靈失是矣。
上九,碩果不食。
艮為果蓏。
君子得輿,小人剝廬。
象曰:君子得輿,民所載也。
能止剥故。
小人剥廬,終不可用也。
當自敗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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